抓斗卸船机技术规格书

升机构要安装超负荷报警和限制装置,并与控制系统连锁。司机在司机室内应能感知有关超负荷和报警信息。为保证超负荷装置使用可靠,须使用足够数量的传感器,并选择合理的取力方式和取力位置以确保超负荷报警和限制装置的精度。超负荷报警装置在起升货物重量达到额定载荷时,有声光报警提示;在起升载荷超过105%额定载荷时,保护装置切断全部起升控制,只允许下降放下货物。

减速器采用硬齿面齿轮传动,精度达到8级要求。

起升机构设有起重量检测(并可留有包括超负荷在内的历史纪录)、起升高度及下降深度的位置限度等安全连锁保护装置。

起升机构的电气控制应有: * 带矢量的PG速度闭环控制系统 * 过流保护 * 超负荷保护 * 加速斜坡控制 * 减速斜坡控制 * 零伺服控制 * 位控

* 联锁保护控制

* 频率、电压、电流、电机速度、输出功率、运行状态监视 * 升、降限位减速控制 * 升、降限位控制 * 升、降极限紧停限位控制 * 超速电流控制 * 失压制动控制

* 防止钢丝绳过度松弛的限位控制 * 其它的必要控制

起升机构应考虑在供电系统出现故障的情况下,可通过人工适当释放制动器的方法将已吊起的重物缓慢安全地下降放至着力处。

起升机构要便于检查、维护和维修。 3.小车运行机构

小车要运行机构由驱动装置、主小车、辅助小车、牵引钢丝绳(含滑轮组)系统、张紧和补偿装置等组成。驱动装置布置在机器房,张紧和补偿装置分别布置在门框上部的适当位置和中后梁的尾部。

采用液压张紧装置。液压张紧装置的系统布置要简洁,技术性能可靠。油缸的工作压力要按空载(空抓斗)、满载(满抓斗)、超载保护压力和非工作状态前伸梁俯仰时的最小压力等工况设定。油缸的工作行程要考虑到工作状态的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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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况,具有足够的工作行程长度。

主小车由车架结构、车轮组、滑轮组、水平导向轮组、托辊和钢丝绳接头装置等部件组成。辅助小车由车架结构、车轮组、滑轮组、水平导向轮组、托辊等部件组成。

小车结构要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能承受较大的垂直和侧向载荷。小车上的滑轮、导向轮、托辊等部件要安装牢固、使用可靠。

主、辅小车要有效地进行钢丝绳牵引补偿,实现抓斗的水平位移。应可调节水平导向轮与小车轨道之间的间隙。该间隙的调整应有现场基准提示。

小车运行中车轮组要有可靠的垂直支撑和侧向承载功能,小车轨道要按规定选用优质轨道,轨道安装要平直,并具有足够的侧向承载能力。小车车轮在轨道上运行其踏面与轨面要保持对中,现场安装完毕长期使用中车轮与轨道之间不能有偏磨、啃轨、挤轮、不接触等现象。小车架运行方向的四角设缓冲器,轨道端部要设置车挡。

驱动装置的基本构成为:电动机——联轴节(带盘式制动器)——渐开线齿轮减速器——卷筒——牵引钢丝绳系统。牵引钢丝绳系统应有有效的防钢丝绳跳槽装置。钢丝绳的缠绕和滑轮组的布置要有利于钢丝绳的更换和提高钢丝绳的使用寿命。要确保各根钢丝绳的平行与平衡。

钢丝绳系统应有有效的防钢丝绳跳槽装置。钢丝绳在卷筒上的安全圈数不少于3圈(除工作圈和压绳圈外)。钢丝绳接头要有足够的拉伸承载能力,接头部位钢丝绳的股、丝不允许有任何松散、损坏现象。

在小车运行接近抓斗卸船机前伸梁及中后梁端部终点(车挡前)时,两端轨道要分别依次设置减速限位、终点停车限位和极限停车限位。以上限位的设置不应影响抓斗卸船机在规定伸距范围内的抓卸作业。此外极限限位动作后,小车应紧急停车。紧急停车后应通过超程旁路退出紧停状态以恢复正常操作。

司机室可根据需要自行移动以掌握工况情况。在接近司机室和小车运行端点位置时,司机应看到机上设置的位置提示标记。

不工作时,小车和司机室应有固定的停放位置,并设有与小车行走机构连锁的锚定装置。该位置应便于人员的进出和上下。小车与司机室运行机构与前伸梁俯仰机构间还应设置联锁,以确保只要小车和司机室未处于中后梁上规定的(停车)位置,俯仰机构就不能通电起动。

小车行走机构可以在逆(顺)风(风速为25m/s)和上(下)坡(坡度为2‰)的条件下仍然能正常起(制)动,并能逆风行至锚定地点。

小车行走机构采用变频调速方式。考虑到小车运行机构有可能与起升机构联动,小车行走机构的控制要与起升机构的控制相协调。

小车上应设有四个用于小车车轮的拆卸维修的顶升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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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车行走机构要便于检查、调整、维护和维修,并设有必要的操作平台和安全护栏,以确保高空作业的安全。 4.大车行走机构

大车行走机构由行走支撑装置、驱动装置及安全装置组成。

每条门腿1套行走支撑装置,整个抓斗卸船机共4套行走支撑装置。每套行走支撑装置自上往下的安装顺序及组成部件为:门腿——多级平衡梁——行走台车组。

门腿、多级平衡梁和行走台车组之间均采用铰接以保证各级连接部件受力均匀。每条门腿上的所有车轮均要均衡承载。支撑装置的设计(包括必要的顶升部件)要考虑便于安装和维修。

每条门腿上要设置与行走轨道端部车挡相匹配的缓冲器。缓冲器还要与码头上游相邻的移动式装船机的缓冲器相匹配。行走台车的端部要设有清轨装置。

大车行走机构采用变频调速,四点驱动布置,每条门腿有足够套数的驱动装置。每套驱动装置的基本构成为:电动机——联轴器(带惯性制动器)——力臂悬挂式减速箱——驱动轮。每条门腿上的驱动轮数不少于该门腿车轮总数的一半。四点驱动要同步。减速箱要安装紧固精确,并消除超静定支撑的约束,同时不会造成传动零部件的损坏。

大车行走机构可以在逆(顺)风(风速为25m/s)和上(下)坡(坡度为2‰)的条件下仍然能正常起(制)动,并能逆风行至锚定地点。在一套行走驱动装置出现故障的情况下,通过其他行走驱动装置应能将空载工况下的抓斗卸船机缓慢地运行到所需的位置。

除在司机室设置大车行走控制外,在抓斗卸船机门腿的海、陆侧适当位置上设置起重机低速运行控制装置,以使抓斗卸船机能缓慢对准锚定坑,使锚定销方便地插入坑内,控制板上设置防水按钮。在单独操作时,按钮将和司机室操作装置联锁。

门腿上要设置两台抓斗卸船机以及抓斗卸船机与相邻装船机相邻极限位置监测及报警装置,装置要与行走机构的控制连锁,并且在司机室里有报警提示。

抓斗卸船机江、陆侧均要设置顶轨器。顶轨器与大车行走机构设置电气联锁。 当抓斗卸船机控制系统的主电源切断时,顶轨器应能自动操作运行。顶轨器还应具有手动操作的性能。

大车行走机构要设置数量足够的电动防爬器。电动防爬器要与行走机构连锁控制,并在司机室里有电动防爬器工作状态的清晰显示。

抓斗卸船机江、陆侧均应配有手动插板式锚定装置并与大车行走机构控制联锁,能保证在(55m/s)风速下固定起重机。在司机室里应有锚定状态的清晰显示。锚定装置的设计条件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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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大车行走机构的制动器和顶轨器均失效。 (2)沿起重机行走轨道方向有速度为55m/s的风力。

大车行走机构应设置相应的轨道终点限位开关,以便抓斗卸船机运行到两端车挡前自动减速和停车。轨道终点限位开关动作后,抓斗卸船机应能反向行驶退出以恢复正常行走控制。

抓斗卸船机的四条门腿均应设置防风拉锁装置。

抓斗卸船机要配置4套/台锚定装置、4套/台防风系缆拉索装置、8套/台顶升装置。锚定装置为手动插板式。锚定装置要与行走机构连锁控制,并在司机室里有锚定状态的清晰显示。

中标履约方要按用户要求及时提供以下基础构件(包括相应的技术图纸和与基础施工要求及衔接):

1.码头面行走机构顶升支座16对(4组)。 2.码头行走轨道端部车挡共4座。 3.防风系缆座16座(4组)。 4.锚定座8对(4组)。

5.轨道终点限位开关的地面撞击装置。

注:以上基础构件为中标履约方须提供的总数,非每台抓斗卸船机提供的数量。

现场安装完毕后,车轮踏面中心距等安装尺寸应符合标准要求,不得有啃轨等异常情况发生。

抓斗卸船机行走时不得与码头上前后左右的设备设施(包括码头后沿高架廊道机器上的设备设施)有任何干涉或碰擦,并留有安全足够的距离和通道。此外行走机构的减速箱等装置要设置防碰撞护栏。

大车行走机构要便于检查、维护和维修。 5.前伸梁俯仰机构

前伸梁俯仰机构的基本构成为:电动机——联轴器(带高速盘式制动器,为支持制动器)——减速装置——卷筒(带低速盘式制动器,为安全制动器)——钢丝绳缠绕系统(含钢丝绳排绳、压绳固定装置、滑轮组)等。在江侧门框上部横梁上设置一套能自动锁住前伸梁的安全钩,可以把前伸梁安全可靠地钩定在俯仰上终点位置,并可在需要时自动安全脱开。安全钩与俯仰机构之间应设有联锁,以确保安全钩还未脱钩前,俯仰机构不能通电启动。

俯仰机构中制动器制动力矩应大于1.5倍的额定载荷力矩,其中要有一套用于前伸梁紧急制动的制动器,当前伸梁俯仰速度超过额定值的15%时,紧急制动器就自动起作用。

俯仰机构的电气控制应有: * 带矢量的PG速度闭环控制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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