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对外提供的新闻稿件内容必须真实可靠,发稿前统一由综合部把关,项目管理机构领导审核同意,加盖项目管理机构公章后方可寄出。
4)严守宣传纪律,凡涉密内容和不宜公开的事项不得向媒体提供。
5)未经领导审核同意和加盖公章的新闻稿件,不得发往任何新闻单位。
6)发生突发事件时,项目部应及时请示建设单位,在建设单位部门指导下做好新闻发布和新闻单位接待工作。
7)综合部负责宣传报道和信息的统计。对重要信息报道疏漏或违反本制度中有关规定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或处分。 2.1. 5.7项目例会与施工日志制度
1.工地例会制度
1)所有施工工程,在开工后至竣工验收完成前,均应实行现场施工例会制度。
2)现场施工分包例会、工程例会一般每星期举行一次。开会前应提前将召开时间、地点、会议主要内容通知参加单位负责人员。
3)工程例会由业主主持,工程分包会议由施工单位主持。讨论有关问题的各方有关人员均应到场。
4)例会的主要内容:通报上周工程在质量管理、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及施工安全管理上的成绩和有关问题。指出下周的工作任务、计划安排及要求。协调解决工程中出现的有关矛盾、问题及困难。
5)现场例会应认真填写好会议签到表,做好会议记录,形成会议纪要发到有关单位。
6)施工例会主要有: 工程例会:每周召开一次
安全例会:每月召开一次。必要时随工程情况通知召开。 施组、方案审查会:对施组、较复杂的专项施工方案,组织召开。 其他专题会议:如中间检查、验收会议、质量专题会议、安全会议、管线协调会、支付会议等,施工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加强监控,组织召开。
2.工程日志制度
1)填写方法:按填写人负责的单位(分单位)工程填写。 2)填写内容
开竣工日期,施工勘测资料,工程进度安排及上级有关指示; 气候情况;
施工组织,施工方法,机具配备及使用情况;。 每日完成主要工程数量及其质量情况;
每日主要使用材料规格、数量及其工地试验结果;
施工中发生的问题,如变更设计,变更施工方法,施工与设计不符情况,以及检查发现的问题,监理指令及其解决办法和处理措施等。
3)填写要求
(1)工程日志是从工程开工到竣工的必备资料之一,施工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均应按上述内容详细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