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5.6 达 到 预 置 点 2 的 值 后 自 动 打 印
[F5.6 X] 达 到 预 置 点 2 的 值 后 自 动 打 印 X=0 X=1
禁 止 自 动 打 印
每 当 重 量 值 回 零 后 并 重 新 达 到 预 置 点 2 的 值 后 自 动 打 印
F5.7 分 选 功 能 目 标 值 设 置
[F5.7 X] 设 置 分 选 功 能 目 标 值 X=0 X=1
禁 止 设 置 分 选 功 能 目 标 值 进 入 分 选 功 能 目 标 值 设 置
[SP1 ] 目 标 值 1
[ XXXXXX] 显 示 已 有 的 目 标 值 1,用 TARE 键 和 SELECT 键 组 合 输 入 新 的 目 标 值 1 的 值 。而 后 按 ENTER。 [SP2 ] 目 标 值 2
[ XXXXXX] 显 示 已 有 的 目 标 值 2,用 TARE 键 和 SELECT 键 组 合 输 入 新 的 目 标 值 2 的 值 。而 后 按 ENTER。 [SP3 ] 目 标 值 3
[ XXXXXX] 显 示 已 有 的 目 标 值 3,用 TARE 键 和 SELECT 键 组 合 输 入 新 的 目 标 值 3 的 值 。而 后 按 ENTER。 [SP4 ] 目 标 值 4
[ XXXXXX] 显 示 已 有 的 目 标 值 4,用 TARE 键 和 SELECT 键 组 合 输 入 新 的 目 标 值 4 的 值 。而 后 按 ENTER。 若 F5.1 设 置 成 0 或 1 的 值 ,以 下 部 分 将 跳 过 。 [F5.7.1 X] 设 置 分 选 功 能 区 域 宽 度 X=0
分 选 功 能 区 域 宽 度 设 置 采 用 分 度 数 ( 0-15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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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1 分 选 功 能 区 域 宽 度 设 置 采 用 目 标 值 的 百 分 比 ( 0-4%)
[F5.7.2 X] 是 否 允 许 重 量 显 示 采 用 百 分 比 显 示 X=0 X=1
显 示 重 量 值
显 示 目 标 值 的 百 分 比
[F5.7.3 X] 是 否 允 许 显 示 重 量 值 与 目 标 值 之 差 X=0 X=1
禁 止 显 示 重 量 值 与 目 标 值 之 差 允 许 显 示 重 量 值 与 目 标 值 之 差
若 X=1,则 当 目 标 重 量 有 效 时 ,仪 表 将 显 示 实 际 重 量 与 目 标 重 量 之 差 值 。 F5.8 分 选 功 能 区 域 设 置
[F5.8 ] 设 置 分 选 功 能 区 域 范 围 [F5.8.1 XX] 设 置 上 允 差 超 出 值
XX 为 上 允 差 超 出 值 ( 根 据 F5.7.1 的 设 置 ,可 输 入 0~4.0% 的 目 标 重 量 ,或 0~15d )
[F5.8.2 XX] 设 置 上 允 差 接 受 值
XX 为 上 允 差 接 受 值 ( 根 据 F5.7.1 的 设 置 ,可 输 入 0~4.0% 的 目 标 重 量 ,或 0~15d )
[F5.8.3 XX] 设 置 下 允 差 接 受 值
XX 为 下 允 差 接 受 值 ( 根 据 F5.7.1 的 设 置 ,可 输 入 0~4.0% 的 目 标 重 量 ,或 0~15d )
[F5.8.4 XX] 设 置 下 允 差 超 出 值
XX 为 下 允 差 超 出 值 ( 根 据 F5.7.1 的 设 置 ,可 输 入 0~4.0% 的 目 标 重 量 ,或 0~15d ) F5.9 显 示 器 和 指 示 灯 设 置
[F5.9 ] 设 置 显 示 器 和 指 示 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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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0 X=1
F6 自 诊 断 功 能
仅 用 指 示 灯 指 示 状 态
同 时 有 重 量 显 示 和 指 示 灯 指 示
在 显 示 [F6 ]时 , 按 SELECT 键 进 到 [F1 ], 按 CLEAR 键 进 到 [Cal off],
按 ENTER 键 进 入 [F6.1 ]。
F6.1 扩 展 显 示
[F6.1 X] 设 置 扩 展 显 示 X=0 X=1
正 常 显 示
扩 展 显 示 , 仪 表 显 示 的 是 内 分 度 数 , 1个 外 分 度 (d ) = 10个 内 分 度
F6.2 校 正 参 数
[F6.2 X] 修 改 校 正 参 数 X=0 X=1
禁 止 修 改 校 正 参 数 允 许 修 改 校 正 参 数
[XXXXXX] 零 点 校 正 参 数 ,可 以 输 入 新 的 值 。按 ENTER 键 [XXXXXX] SPAN 校 正 参 数 1 ,可 以 输 入 新 的 值 。 按 ENTER 键 [XXXXXX] SPAN 校 正 参 数 2 ,可 以 输 入 新 的 值 。 按 ENTER 键 注 意 : 用 户 不 能 随 意 修 改 校 正 参 数 ,否 则 秤 将 不 准 确。 建
议 用 户 在 校 好 秤 后 将 上 述 参 数 记 录 备 用 。
[F6.4 X] 打 印 设 定 参 数 X=0 X=1
禁 止 打 印 设 定 参 数 打 印 设 定 参 数
[F6.4 X] 设 置 出 厂 缺 省 参 数 X=0 X=1
禁 止 设 置 出 厂 缺 省 参 数 设 置 出 厂 缺 省 参 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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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Ad 0] 再 次 确 认 ,用 SELECT 选 “1” ,然 后 按 ENTER 键。 则 所 有 参 数 将 设 置 成 缺 省 状 态 。( 参 见 出 厂 缺 省 参 数 ) 以 下 部 分 只 有 在 安 装 了 模 拟 输 出 板 后 才 出 现 。
F7 模 拟 输 出 选 购 件 设 置
F7.2 模 拟 输 出 零 点 校 正
[F7.2 X] 模 拟 输 出 零 点 校 正 X=0 X=1
跳 过 此 步 骤 到 F7.2.1 进 行 模 拟 输 出 零 点 校 正
显 示 [0 Ld], 将 作 为 模 拟 输 出 零 基 准 的 重 量 放 在 秤 台 上, 然 后 按 ENTER 键 。
[15 CAL] 仪 表 倒 计 数 并 读 取 零 基 准 值, 然 后 跳 到 [F7.3]。 [F7.2.1 X] 键 盘 输 入 模 拟 输 出 零 基 准 X=0 X=1
跳 过 此 步 骤 到 F7.3
进 行 模 拟 输 出 零 基 准 输 入
[ ZZZZZZ] 显 示 以 前 的 零 基 准 值 ,用 TARE 键 和 SELECT 键 组 合
输 入 新 的 零 基 准 值 。按 ENTER 键 继 续 进 行。
F7.3 模 拟 输 出 满 量 程 校 正
[F7.3 X] 模 拟 输 出 满 量 程 校 正 X=0 X=1
跳 过 此 步 骤 到 F7.3.1 进 行 模 拟 输 出 满 量 程 校 正
首 先 空 秤 台 , 按 ENTER 键 , 仪 表 到 计 数 至 0, 然 后 显 示 [Add Ld], 将 作 为 模 拟 输 出 满 量 程 的 重 量 放 在 秤 台 上, 然 后 按 ENTER 键 。
[15 CAL] 仪 表 倒 计 数 并 读 取 模 拟 输 出 满 量 程 值, 然 后 跳 到 [F7.4]。 若 重 量 小 于 1000d 则 显 示 [E 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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