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某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三位一体

c) 过程管理和操作者经过培训、考核,具备相应的能力和经过鉴定的资格; d) 对过程采用特定方法和程序,包括实行连续监控; e) 建立对过程确认的记录;

f) 条件发生变化或实施一阶段后,需对过程再确认。 7.5.3 标识和可追溯性

公司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管理规定》、《现场物资管理规定》和《检验和试验管理规定》中规定了对产品标识和检验试验状态标识、可追溯性管理的控制要求。 7.5.4 顾客财产

公司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管理规定》规定对顾客财产在公司控制下或使用时的识别、验证、保护、维护,以及发生问题和发现不适用时的报告、记录等控制要求。 7.5.5 产品防护

7.5.5.1 项目部应对施工过程中的采购产品、分部分项工程直至工程的竣工验收,按《工程项目实施过程管理规定》及《现场物资管理规定》中要求,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以防止产品损坏、降低性能、丢失、变质等。

7.5.5.2 防护的控制主要通过标识、搬运、贮存和保护等措施来实现: a) 建立并保持适用的防护标识,如警示标识;

b) 制定搬运方案,采用适当的搬运方式和设备,防止搬运时损坏产品;

c) 按《现场物资管理规定》对材料、半成品、设备等提供必要的环境和设施条件,防止产品损坏、变质、丢失和误用。

d) 对大型钢筋砼预制构件或金属构件应制定专门的堆放贮存方案。

e) 竣工验收期间,应采取措施定人定岗位保护已完工工程,发生丢失、损坏时应及时补救。设备、设施未经允许,不得擅自启用,防止设备失灵或设施不符合使用要求。

7.5.6 安全、文明、环境控制

公司建立、实施和保持《工程项目实施过程管理规定》、《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检修工程管理规定》、《安全防护设施及用品管理规定》,对与重大危险源和重要环境因素有关的活动、产品和服务运行进行有效控制,确保其在规定的条件下运行,使其不致偏离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方针和目标指标、适用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提高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绩效,从根本上消除安全隐患、降低风险、减少环境污染。 7.5.7 劳动保护和职业病防治

公司建立、实施和保持《安全防护设施及用品管理规定》、《职业病防治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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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佩戴、监督检查的要求,规定职业病、女工、高温等健康体检要求,以及职业病统计和处置的要求。 7.5.8 易燃易爆、油品及危险化学品控制

公司在《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中规定易燃易爆、油品及危险化学品的使用、贮存、运输和废弃的要求。 7.5.9 消防安全

公司建立、实施和保持《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落实消防的组织,规定火灾预防和救援的要求,包括施工现场、化工库、仓库、电焊、防火涂料施工等防火管理及项目施工动火管理。 7.5.10 能源和资源管理

公司建立、实施和保持《环境保护管理规定》、《办公、生活区域能源和资源管理规定》、《现场物资管理规定》,规定使用的原材料和油料,以及纸张、水、电消耗要求,以便合理、有效地利用能源、资源,杜绝浪费。 7.5.11 污染物控制

公司建立、实施和保持《环境保护管理规定》、《生活后勤安全与环境管理规定》,规定扬尘、噪声、废水、废弃物等污染物管理,包括收集及处置、监测、措施等。 7.6 监视和测量装置的控制

7.6.1 公司建立、实施、保持《监视和测量装置管理规定》,为确保结果有效,应:

a) 对有国家基准的设备,按规定周期送计量检定测试部门进行检定和调整,对没有国家基准的设备,制定自检校准办法进行检定和调整,对检定状态进行标识;

b) 由经过培训的人员按规定进行操作、存放、搬运、维护、保养等工作,防止损坏或失效;

c) 保存检定调整结果记录,包括检定证书和自检校准记录;

d) 在检定有效期内使用时,发现装置偏离校准状态,由有关人员对该设备已测结果的有效性进行评价和记录,并对设备进行标识或隔离,对受其影响的结果或产品采取追回测量结果、重新测量或通过其他相关过程证实其有效性等补救措施。 7.6.2 项目部根据项目施工需要,确定需要进行的监测活动,以及需要配置的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按照监测的规定要求(8.2.3、8.2.4)实施相应的监测过程,为工程产品符合性、环境绩效、职业健康安全绩效提供有效证明。为保证监视和测量装置在使用时的准确性,应:

a) 按合同和规范要求,在项目策划文件中明确所有测量和监控仪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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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测量设备按规定时间进行校准或检定;

c) 设备的校准状态应有相关的合格证明和记录、设备上有校准状态标识; d) 测量设备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护和提供适宜的贮存条件,防止在搬运和贮存时损坏或失效;

e) 在设备使用时,如发现不符合要求时,应立即对以往测量结果的有效性进行追溯,并评价其有效性,作好记录,对相关产品采取相应措施以保证产品的符合性。失效仪器应立即封存、检修。

f) 项目部所使用的监视和测量装置以及其校准或检定都应有记录和证明,并应予保存。

7.7 应急准备和响应

7.7.1 公司建立、实施和保持《应急准备和响应管理规定》,以确保在潜在的事故或紧急情况下,做出响应,预防或减少事故的发生和与之有关的疾病、伤害及对环境的影响。

7.7.2 对应急场所工作人员应进行岗位教育和防火、灭火、工伤救援知识教育。 7.7.3 当潜在事故或紧急情况发生时,应迅速做出有效反应,如遇事故性质严重难以处理,应立即联络紧急救援和报告。

7.7.4 公司每年对应急准备和响应的实施效果至少进行一次评价;在事故或紧急情况处理完毕后,应对应急准备与响应程序进行评审和修订,以检查其有效性,对采取的纠正措施及程序的更改要予以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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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测量、分析和改进 8.1 总则

为证实工程产品的符合性、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绩效,确保质量、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体系的符合性和持续改进管理体系的有效性,公司建立和完善包括监视、测量、分析和改进过程的自我监督和自我完善的动态循环机制。通过对方针、目标指标、顾客满意、内审、管理评审、过程和产品、不合格品、环境绩效、职业健康安全绩效、事故、事件、疾病等的监视与测量,持续改进管理体系。 8.2 监视和测量 8.2.1 顾客满意

公司建立、实施和保持《顾客满意度测量及工程保修、回访管理规定》,规定了从施工管理、工程实体质量、交付和服务等不同侧面获取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及其他顾客满意的信息、并定期分析的要求。通过顾客满意测量评价质量体系业绩,找出主要问题,识别改进机会。信息的获取和利用采取以下主要方法:

a)对业主、监理提出的问题及时分析改进;

b)对顾客抱怨(投诉),行业或地方质量检查通报进行分析改进; c)对质量报表评审情况进行统计,达到质量指标警戒线时提出预防措施; d)竣工交付后定期回访;

e)建立有关记录,顾客满意度分析提交管理评审。 8.2.2 内部审核

8.2.2.1 为确定质量、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体系的符合性、有效性,公司建立、实施和保持《内部审核管理程序》,规定了对内审的策划、实施、报告、记录的控制要求。

a) 策划年度内审方案,包括审核的准则、频次、时间、目的、范围和方法,根据以往审核的结果,对管理体系运行的薄弱、重要过程和区域加大频次和力度;

b) 审核员经专门培训合格,不安排审核自己的工作; c) 审核过程与方法体现客观性和公正性; d) 采取纠正措施消除发现的不合格及其原因;

e) 对采取的措施进行跟踪验证并报告验证结果,编发内审报告。

8.2.2.2 每年至少安排一次内部审核,一般在管理评审和外审前进行,时间间隔不超过12个月。

8.2.2.3 内审员的资格经评价后在公司局域网上公布名录,审核后评价内审员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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