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某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三位一体

5.4.3.8 识别环境因素应考虑的八个方面包括:向大气排放、向水体的排放、向土地的排放、原材料和自然资源的使用、能源的使用、能量释放(如热、辐射、振动等);废物和副产品、物理属性:如大小、形状、颜色、外观等。

5.4.3.9 识别危险源应考虑的六个方面包括:物理性的、化学性的、生物性的、心理、生理性的、行为性的、其他方面的。 5.4.3.10 识别危险源还应考虑:

a) 作业活动中常规的、非常规的活动; b) 所有进入作业场所的人员的活动;

c) 自有的、租赁的、借用的设备和设施可能造成的伤害。

5.4.3.11 建筑业常见的重大伤害一般有以下因素:高空坠落、物体打击、挤压伤害、电击伤害、机械伤害、火灾、爆炸、烫伤、坍塌、职业病及其他疾病。

5.4.3.12 对识别的危险源通过风险评价进行分级,有针对性的进行风险控制。评价时应考虑:

a) 该项活动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大小; b) 人体暴露在该危险环境中的频繁程度; c) 一旦发生事故造成的损失后果。 5.4.4 法规和其他要求

公司建立、实施和保持《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管理程序》,规定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的收集、辨识、评价、更新和获取渠道;确定这些要求如何应用于识别的环境因素及危险源,为进行合规性评价提供充分的依据。 5.4.5 管理方案

5.4.5.1 安全工程部负责提出一个或多个旨在实现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目标和指标的管理方案,经管理者代表批准后组织实施,每年度评审一次。

5.4.5.2 分(子)公司、项目部依据公司的管理目标和管理方案,制订一个或多个旨在实现本单位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目标和指标的管理方案。 5.4.5.3 管理方案内应规定实现目标和指标的:

a) 职责和权限;

b) 所需的资源、方法、措施和时间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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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5.4 当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目标和指标调整、更新、修订时,相应的管理方案也需调整、更新、修订,确保方案的适宜性。 5.5 职责、权限与沟通 5.5.1 职责和权限

董事长规定公司内部的组织结构和部门设置,以及高级领导层、职能部门、分(子)公司的职责、权限和相互关系,并通过学习文件和建立责任制等形式逐级传达到全体员工,使每个员工都明确自己的职责。分(子)公司、项目部的管理结构根据具体情况自行确定,明确职能分工及管理体系职责。 5.5.2 管理者代表

5.5.2.1 董事长指定质量管理体系管理者代表,并授权其负责建立、实施和保持质量管理体系。其职责和权限如下:

a)在董事长领导下,负责组织建立、实施和保持公司质量管理体系; b)向董事长报告质量管理体系的业绩和任何改进的需求; c)确保在整个公司内提高对满足顾客要求的意识; d)负责与质量管理体系有关事宜的外部联络。

5.5.2.2 董事长指定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体系的管理者代表,授权其负责建立、实施和保持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体系。其职责和权限如下:

a) 在董事长领导下,负责组织建立、实施和保持公司职业健康、环境管理体系要求;

b) 向董事长报告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体系运行和改进需求和改进建议; c) 负责与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体系有关事宜的外部联络。

5.5.2.3 各分(子)公司经理指定一名或二名管理者为质量、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体系的经理授权者,负责本单位实施和保持质量、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体系。 5.5.3 信息交流

5.5.3.1 公司建立、实施、保持《信息交流管理程序》,规定公司内部、外部信息交流的渠道、方式、处理时限等要求。

5.5.3.2 通过公司局域网、外部互联网、各种通讯手段以及各种会议、文件、培训和面谈等多种形式进行沟通,确保信息传递的及时、准确和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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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3.3 对外部相关方的信息应及时接收、处理和给予答复,并记录。《与顾客有关的过程管理程序》规定了在产品实现过程不同阶段与顾客沟通的方式、渠道和处理要求。

5.5.3.4 通过选举产生员工代表,并通报相关方。员工代表收集、传递员工的愿望和要求,代表员工与各层管理者进行协商处理。员工应参与和协商的事项包括:

a)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针和程序的制定、修订与评审;

b) 参与商讨影响工作场所职业健康安全的任何变化。如引入新的或改进的设备、原材料、技术、程序或工作模式等;

c) 参与职业健康安全事务,包括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风险控制的策划和事故的调查处理等;

d) 使员工了解谁是职业健康安全员工代表以及谁是最高管理者指定的管理者代表。

5.6 管理评审 5.6.1 总则

为确保质量、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体系的充分性、适宜性和有效性,公司建立、实施、保持《管理评审管理程序》,对评审的组织、输入、议程、输出、改进决定及其验证、记录等明确控制要求,管理评审由董事长主持,每年至少进行一次,且两次评审的间隔不超过12个月。当公司内外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时,根据需要适时追加评审。

5.6.2 评审输入

在管理评审前,各职能部门、分(子)公司总结分析管理体系运行情况,由企业发展管理部汇总形成输入资料。 5.6.3 评审输出

由企业发展管理部负责形成管理评审决议,并组织实施和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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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资源管理 6.1 资源提供

6.1.1 公司为实现管理方针和管理目标,保证实施和保持管理体系并持续改进其有效性,保证满足顾客、主要相关方和员工要求,增强顾客满意,做到:

a) 有适应性地识别需提供资源的内容、要求及数量; b) 及时提供所需资源。

6.1.2 公司控制的资源主要包括质量、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所需的人力资源、专项技能、技术、自备的基础设施、工作环境和资金支持等方面。 6.2 人力资源 6.2.1 总则

公司从教育、培训、经历、技能和经验几方面考虑,对与管理体系运行有关的人员根据其所从事的工作及承担的职责制定相应的岗位任职条件,通过岗前评价、岗中考评来确保其有能力胜任本职工作。 6.2.2 能力、意识和培训

6.2.2.1 公司建立并保持《人力资源管理程序》,对从事影响工程质量与重大危险源或可能对环境产生重大影响的各工作岗位的能力要求、培训等问题作出规定。由人力资源部采取必要的措施对岗位人员实施有效的教育、培训,对技能、经验、资格进行认可,提供培训或其它措施(如调岗、招聘等)以满足岗位任职条件和能力。并对分包方能够证实他们的员工具有必要的能力和接受了适当培训作出了规定。

6.2.2.2 在《员工培训管理规定》内规定了培训和有效性评价等要求,使员工意识到:

a) 符合标准、方针、程序规定的重要性;

b) 工作中实际的或潜在的重要环境因素和重大危险源,以及个人工作的改进所带来的环境效益和安全效益;

c) 个人在体系运行中的职责和作用,包括应急准备与响应; d) 偏离规定的运行程序的潜在后果。 6.3 基础设施

6.3.1 公司为达到产品符合质量、安全、环保要求,确定提供并维护以下基础设施:

a) 工作/生产场所:办公用房、生产用房、生活用房、各类加工棚、仓库、材料堆场、试验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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