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明确各部门、各岗位的安全生产职责,督促贯彻执行;
3、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年度管理目标和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计划,组织实施考核工作,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的制定和演练,参与企业营运车辆的选型和客运驾驶人的招聘等安全运营工作;
4、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经费投入计划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组织实施或监督相关部门实施; 5、组织开展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检查,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及其他安全问题应当督促相关部门立即处理,情况严重的,责令停止生产活动,并立即上报。对相关管理部门抄告、通报的车辆和客运驾驶人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及时处理;
6、组织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工作的先进经验;
7、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及时报告相关部门;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承担生产安全事故统计和分析工作; 8、其他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四、本制度从发布之日起实施
安全监督举报制度
为认真落实“安全<环保>生产,人人有责”的管理原则,广泛调动广大职工参与安全/环保生产的积极性,特制定本制度
一,对及时发现安全/环保隐患,及时消除或举报的人员,一经查证落实,将给予300元奖励。 二,对各班组,技术人员,负责人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行为进行举报的人员,将给予300元奖励。
三,对违反安全/环保生产要求,违反劳动保护规定的行为进行举报,给予200元奖励。
四,对举报人员打击报复,克扣工资,奖金,以及对举报人员进行人身攻击,伤害的,经查实,将对当事人进行严肃处理,或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监督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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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
为充分发挥安全管理工作中的员工监督作用,及时发现和有效整改安全隐患,生产违章,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发生,保障我司安全生产,根据上级安生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要求,结合我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 安全隐患报告举报范围
1. 公司生产部门、驾驶员、发生事故未按规定上报或隐瞒不报、拖延或 谎报的。 2. 车辆有安全隐患未及时修复严重危及乘客生命财产安全,可能引起人 员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的安全隐患。
3. 员工操作过程中不符合有关规程及规范的。
4. 其它构成重大伤亡或财产损失危险的安全隐患或者安全生产的违法,违章 行为。
二. 报告和举报范围 公司任何员工均有对安全隐患、安全事故和安全为违法、违章行为进行举报的权利及义务。但举报人在举报时不得捏造、诬告或以举报为名制造事端,干扰安全监管工作秩序。举报时可用电话、电子邮件、意见书等形式,说明事故隐患的名称、地点、安全生产违规、违章行为的时间和行为人等。举报时要告知本人的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以便及时核实,查处和消除事故隐患及兑现奖励。 三、举报受理程序
1、受理各类安全举报时,受理人应立即书面登记编号并到现场勘查核实。如属已受理过的同一内容举报,应向举报人详细说明受理的时间和处理经过。对举报非安全违法行为和事故、隐患的,应直接告知举报人有权处理的责任部门。
2、核实举报情况基本属实后,属一般或较大安全隐患的,由安全生产委员会下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督促相关责任人限期整改,并到期进行复查。隐患整改责任人整改事故隐患后,应及时将整改情况书面呈报安全生产委员会复查销号和存档。
3、凡属情节特别严重的安全违法行为或重大、特大事故隐患,受理人应立即上报安全生产委员会和公司领导。
4、举报核实处理完毕,安全生产委员会应填写《奖惩通知单》,并于每个季度的最后一个月报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审批后,对举报人进行奖励。
四、受理举报时,对举报人不愿公开姓名、身份、部门以及不愿公开自己举报行为的,受理单位和人员将尊重举报人的权利给予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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