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级妇幼保健院评审标准

(二)有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资质的认定、聘用、考核、评价管理体系,建立专业技术档案。

(三)有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前培训、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继续教育和梯队建设制度并组织实施。

(四)实行业务人员轮岗制度,在孕产保健部、儿童保健部、妇女保健部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部内,设置相应岗位专职负责辖区管理工作,建立辖区管理人员和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定期轮岗机制,并纳入绩效考核制度。

(五)加强专科建设和人才培养,培养复合型人才,有学科带头人选拔与激励机制。

(六)有保障与鼓励群体保健人员从事群体保健工作的措施。群体保健人员有意外伤害保险。

(七)贯彻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建立与完善职业安全防护的措施、应急预案、处理与改进的制度,上岗前进行职业安全防护教育。

四、信息与图书管理

(一)有以院长为核心的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有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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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管理的专职机构,建立各部门间的组织协调机制,制订信息化发展规划,有与信息化建设配套的相关管理制度。

(二)信息系统能够连续、系统、准确地采集、存储、传递、处理相关的信息,为院内管理和医疗保健服务提供包括决策支持在内的技术支撑。

(三)实施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实行信息系统操作权限分级管理,保障网络信息安全,保护服务对象隐私。推动系统运行维护的规范化管理,落实突发事件响应机制,保证业务的连续性。

(四)图书馆基本设置和藏书数量能满足管理、业务、教学和科研的需要,提供网络版医学文献数据库检索服务。

五、财务与价格管理

(一)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医院会计制度》和《医院财务制度》等相关法规制度,财务部门设置合理、人员配置到位,财务管理体制、经济核算规范,财务制度健全,财务管理部门集中统一管理经济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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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有规范的经济活动决策机制和程序,实行重大经济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

(三)实行成本核算,降低运行成本。控制债务规模,降低财务风险,加强资产管理,提高资产使用效益。

(四)全面落实价格公示制度,提高收费透明度;完善医药收费复核制度;确保医药价格计算机管理系统信息准确。

(五)建立与完善内部控制,实施内部和外部审计制度,有工作制度与计划,对本院经济运行进行定期评价与监控,审计结果对院长负责。

(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关于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科学合理编制预算,严格执行预算,加强预算管理、监督和绩效考评。

(七)建立以公共卫生职能履行、服务质量与安全、服务数量和群众满意度为核心的院内部门和人员绩效考核制度。

六、医德医风管理

(一)执行《关于建立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制度的指导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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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试行)》,尊重、关爱服务对象,主动、热情、周到、文明服务。

(二)有制度与相关措施对本院及其工作人员不得通过职务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情况进行监控与约束。

(三)开展本院文化建设。逐步建立起以妇女儿童为中心导向的、根植于本院理念并不断物化的特色价值趋向、行为标准。

七、后勤管理

(一)有后勤保障管理组织、规章制度与人员岗位职责。后勤保障服务能够坚持“以妇女儿童为中心”,满足医疗保健服务流程需要。

(二)水、电、气等后勤保障满足本院运行需要。严格控制与降低能源消耗,有具体可行的措施与控制指标。

(三)为员工提供餐饮服务,为就诊者提供营养配餐和治疗饮食,满足就诊者治疗保健需要,保障饮食卫生安全。

(四)有健全的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医疗废物的收集、运送、暂存、转移、登记造册和操作人员职业防护等符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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