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成本及最高限价的承诺书
剑阁县交通局:
我公司本次投标完全响应招标文件低于成本报价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0.4款规定进行认定。
投标报价(修正价)不得超过第二章“投标人须知”7.3.1项规定的最高限价。
投 标 人:广元市路桥工程总公司(盖单位章)
委托代理人: (签字)
造价人员:(签字并盖执业) xx 年 6 月 10 日
(3)响应招标文件相关条款承诺书
广元市国土资源局朝天区分局 :
我公司在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认真编制本投标文件,并无条件的响应招标文件中提出的各项要求,我公司在此慎重作出如下承诺:
1、公司资质、信誉承诺:我公司为独立法人资格,是由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企业。公司信誉良好,没有处于投标禁入期内。如不实,构成虚假,自愿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2、不存在第3.1.2项任何一种情形之一承诺:本公司本次投标不存在串通投标和其他违法违规行为,所提供的一切资料均真实有效,并按评标委员会要求进行澄清、说明和补正。
3、权利与义务、付款条件、技术标准和要求、工期、招标范围、工程质量承诺:我公司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规定的权利与义务等相关条款、完全满足合同的付款条件、严格按照招标文件
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的要求进行编写及施工,并按招标文件中要求的工期120日历天内完施工图所示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工程质量达到执行国家现行质量验收统一标准,达到合格标准。
4、项目经理及主要人员的承诺:在拟派往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及主要人员在参加本项目投标时没有在其他未完工项目担任职务,中标后
保证全部到场施工,至完工前不再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及主要人员。
5、单项遗漏承诺:若存在有单项遗漏的情况发生,我公司视为均包括完成该工程项目的成本、利润、税金、施工措施、风险、保险等所有费用。
特此承诺。
投标人:四川省苍溪县福泉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盖单位章) 委托代理人: (签字)
xx 年 4 月 6 日
(4)保证民工工资支付承诺
广元市国土资源局朝天区分局 :
若我公司有幸中标成为承包人,我公司承诺:保证足够的流动资金用于本工程,及时支付工人工资、材料款等费用。
若未能及时支付工人(含民工)工资、材料费等,发包人不负有任何责任。
我方同意并接受由于未能及时支付工人(含民工)工资或材料费造成相关单位(人员) __发包人或发包人的上级主管部门,或造成停工、阻塞交通等正常运行等现象时,我公司愿意承担一切不良后果并接受相应的经济处罚,情节严重影响施工进程的,可终止合同。
投标人:四川省苍溪县福泉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盖单位章) 委托代理人: (签字)xx 年 4 月 6 日
专 用 条 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1)本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本合同专用条款;
(4)询标纪要及承诺书;(5)投标书及附件;(6)招标文件及招标答疑;(7)本合同通用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