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江县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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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3.5-1 施工期环境监测计划表

监测类别 空气环境 噪声环境 监测项目 TSP 等效连续A声级LAeq 监测范围 厂区、邻近居民点 厂界外1m 监测时间频率 每季度监测一期,2d/期,4次/d 每季度昼、夜间测量一次 (2)营运期环境监测计划 ①大气环境监测

垃圾焚烧炉烟气采样点应设置在垂直烟囱直管上和现状监测布点处监测烟气流量、温度、压力、湿度、O2、CO2、烟尘浓度、HCl、SOX、CO、PM10、NOX、HCl、氟化物、二噁英及重金属。二噁英排放监测至少每年一次,并将数据上报地方环保部门备案;重金属等其他污染物利用实验室常规方法监测,每季度采样检测一次。

②污水监测

污水中的污染物:CODCr、BOD5、SS、NH3-N、TP、pH 值、重金属等。利用实验室监测,测试频率为每周1 次。

③噪声监测

噪音的测试,以厂界周边的噪音水平dB(A)为主要测试对象,厂内购买噪音测试仪表进行测试。

④飞灰监测

飞灰中的污染物,以重金属浓度测试为主;在对烟气中的二噁英浓度测试同时,附加对飞灰中的二噁英浓度进行定期测试。

⑤灰渣监测

除尘器下灰口、除渣系统出渣口监测灰渣中的SO3含量、烧失量等。必要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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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测定灰渣浸出物。常规每年一次。

⑥恶臭监测

根据国家相关标准,确定测试内容。重要指标包括:H2S、氨等。 ⑦土壤监测

在常年主导风向的上风向和下风向最大落地浓度点监测土壤中的二噁英和重金属。至少每年一次,并将数据上报地方环保部门备案。

⑧地下水监测

按照《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物控制标准》(GB16889-2008)中地下水水质监测要求进行布点,监测pH、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高锰酸盐指数、氨氮、硝酸盐、亚硝酸盐、硫酸盐、氯化物、挥发性酚类、氰化物、砷、汞、六价铬、铅、氟、镉、铁、锰、铜、锌、粪大肠菌群等项目。

(3)封场后环境监测计划 ①土壤监测

项目用地范围内监测土壤中的二噁英和重金属。至少每年一次,并将数据上报地方环保部门备案。

②地下水监测

按照《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物控制标准》(GB16889-2008)中地下水水质监测要求进行布点,监测pH、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高锰酸盐指数、氨氮、硝酸盐、亚硝酸盐、硫酸盐、氯化物、挥发性酚类、氰化物、砷、汞、六价铬、铅、氟、镉、铁、锰、铜、锌、粪大肠菌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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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公开环境信息情况

4.1.1信息公开次数

建设单位在2013年1月10日进行第一次现场公示,于2013年3月2日进行第二次公示。

评价单位在在海口市环境科学研究院网站(http://www.hkhky.com/)进行第一次项目公示,公示时间为2013年1月10~25日。此后环评单位于2013年3月2日~3月16日在该网站进行第二次公示。

4.1.2环评内容公示

评价单位于2013年1月10日—25日在海口市环境科学研究院的网上向公众公示项目情况,并征求公众意见。

评价单位于于2013年3月2日~3月16日在海口市环境科学研究院的网上向公众进行了第二次公示。

4.1.3信息公开方式

信息公开方式主要为两种,一为通过网站向公众公示,二为张贴布告的形式向公众公示项目信息。

4.2 公众意见征求

4.2.1公众意见征求形式

采用问卷调查的形式征求公众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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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2公众意见征求次数

进行一次问卷调查。在项目第二次公示期间,对工程周边进行现场走访的形式,发放调查问卷。

4.2.3公众意见征求范围

厂址附近受本项目影响的群众。

4.3公众参与的组织形式

本次公众参与的组织形式主要为工程周边现场走访的形式:在资料收集、实地考察及报告书编制阶段,对周边地区各方面、各阶层进行了公众参与情况调查,发放调查问卷;征求项目所经地区各主管部门相关人员的意见;听取专家的意见等形式。

4.4公众意见归纳分析

4.4.1调查问卷

在本项目二次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本次调查共发放100份表,收回100份,收回率100%。 综合“公众意见征询表”意见,可归纳如下:

(1)公众对环境质量现状,很满意的47人,较满意的41人,不满意的为12人,不满意意见主要是偶尔会闻到臭气。

(2)公众对项目的了解程度:不了解的1人,知道一点的37人,很清楚的32人。从了解渠道来分析,从电视、广播了解的7人,从标牌宣传了解的85人,从民间信息了解的有8人。说明建设单位已经努力通过一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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