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江县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7 石禄河 S 1910 地表水 Ⅲ类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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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建设项目周围环境概况
2.1 建设项目周边情况
拟建项目位于昌江县叉河镇,昌江县垃圾无害化处理场东北侧。昌江黎族自治县位于海南岛西北部偏西,东与白沙毗邻,南与乐东接壤,西南与东方以昌化江为界,西北濒临北部湾,东北隔珠碧江同儋州相连。界于东经108° 38′至109° 17′ ,北纬18° 53′ 至19° 30′。
项目东面为甘蔗地,南面为昌江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填埋区、东面为昌江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生活区和渗滤液处理系统,北面为甘蔗地。周边居民距离厂址0.9km以上。
2.2项目所在地的环境质量概况
(1)大气环境质量现状
项目用地、水头村、红林农场八队周边敏感点三个监测点位SO2、NO2、PM10、TSP、NH3、HCl浓度均低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修改版)中相应标准限值,未出现超标情况,评价区域内大气环境质量整体状况基本良好。
(2)声环境质量现状
项目各厂界昼夜声级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区域声环境质量较好。
(3)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
项目东南侧小溪上游1#断面、下游3#断面水质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项目排污口断面2#除化学需氧量超标2.55倍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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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监测指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这可能是由于昌江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的污水处理站未达标排放引起的。
(4)二噁英环境质量现状
①大气:项目用地、红林农场八队、最大落地浓度点的二噁英监测结果分别为0.0334pg-TEQ/m3、0.167pg-TEQ/m3、0.118pg-TEQ/m3。低于日本环境标准0.6pg/m3,本次评价监测得到的二噁英监测值均满足标准要求。
②土壤:本项目厂界东南100m和厂址西北500m二噁英含量分别为0.00281ng-TEQ/kg和0.00222ng-TEQ/kg,满足日本环境标准250pg-TEQ/kg要求。
(5)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
监测孔19个监测项目pH值、总硬度、氨氮、氯化物、硫酸盐、溶解性总固体、色度、氟化物、砷、臭和味、总铁、锰、六价铬、耗氧量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8)Ⅲ类标准要求,浑浊度和耐热大肠菌群、总大肠菌群、细菌总数、肉眼可见物不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8)Ⅲ类标准要求。说明昌江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对地下水已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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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环境影响预测及主要控制措施
3.1 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情况
3.1.1 污染物类型
建设项目的主要污染类型包括大气污染、水污染、噪声污染和固体废物污染。
3.1.2 大气污染物排放情况
①有组织排放废气G4
拟建项目有组织排放废气主要来源于垃圾焚烧产生的废气,烟气量约22675m3/h,排烟温度220℃,烟气中对大气的污染物主要是烟尘、二氧化硫、氯化氢及氮氧化物。
②垃圾库房恶臭污染物G1
③渗滤液处理系统产生的恶臭污染物G2 ④热解干燥系统产生的废气G3 ⑤无组织排放粉尘G5
3.1.3水污染物排放情况
本工程排放的废水有垃圾渗滤液(W1)、热解干燥系统冷凝水(W2)、锅炉排污水(W3)、化学水处理系统酸碱废水(W4)、循环冷却水系统排污水(W5)、和生活污水(W6)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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