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术 语
2.0.1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sluge from municipal wastewater treatment plant)
城镇污水处理厂在污水净化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含水率不同的半固态或固态物质,不包括栅渣、浮渣和沉砂池砂砾。 2.0.2 污泥处理(sludge treatment)
对污泥进行减量化、稳定化和无害化处理的过程,一般包括浓缩、脱水、厌氧消化、好氧消化、石灰稳定、堆肥、干化和焚烧等。 2.0.3 污泥处置(sludge disposal)
污泥处理后的消纳过程,一般包括土地利用、填埋、建筑材料利用和焚烧等。 2.0.4 调理改性(sludge conditioning)
污泥脱水前对污泥颗粒表面的有机物进行改性,或对污泥中的微生物细胞和胶体结构进行破坏,降低污泥的水分结合容量,同时提高污泥的压缩性,改善污泥脱水性能的技术措施。
2.0.5 高干脱水(sludge high-dry dehydration)
又称“深度脱水”,指采用机械脱水,进一步降低污泥含水率。 2.0.6 热干化(sludge drying)
利用热能将脱水后的污泥干化,使之成为干化产品。 2.0.7 炭化(Carbonization)
利用污泥中有机物的热不稳定性,在缺氧条件下对其加热,使有机物产生热裂解,形成气相(热解气)和固相(固体残渣)。 2.0.8 废水(wastewater)
污泥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及烟气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废水。 2.0.9 臭气(odor pollutant)
污泥处理过程中产生的令人不适或影响生活环境的气体。 2.0.10 烟气(flue gas)
污泥在干化、炭化过程中产生的气体和烟尘混合物。 2.0.11 污泥基生物炭(sludge-based bio-carbon)
污泥经过炭化处理后的固态物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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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基本规定
3.1 一般规定
3.1.1 对拟建的污泥高干脱水炭化项目,在建设过程中至少包括以下内容:泥量及泥质特征分析、调理改性方案、炭化资源化的技术可行性、污泥基生物炭资源化的接收途径、厂址选择、废水排放途径、技术措施的论证、技术方案的确定、工程实施和运行管理。
3.1.2 项目的建设应按照下列工作流程执行:
1 分析泥量和泥质特征; 2 确定调理方案;
3 分析资源化的可行性及接收途径; 4 厂址选择; 5 废水处理措施; 6 技术措施论证; 7 技术方案确定; 8 工程设计; 9 工程施工; 10 设施的调试运行; 11 工程验收。
3.1.3 工程设计前应调查项目服务区域泥量、含水率及各污泥来源的泥量分配,应对污泥的比阻、热值、有机质、挥发份、重金属含量等主要特征进行检测。 3.1.4 根据泥质特征,宜进行小试或中试,选定合适的调理改性方案。调理改性宜采用化学调理技术。
3.1.5 项目选址时,宜综合考虑城市规划、工程地质、生态敏感性、防护距离及交通运输便利,宜同被服务的污水处理厂(或其中一座)的厂址相结合,以减小污泥运输和滤液处理的成本及二次污染的风险;独立选址时,有条件宜选择市政管网覆盖区域及考虑周边获得稳定热源的场址。
3.1.6 对新建项目,单元组成应包括预处理、高干脱水、干化炭化、污泥基生物炭资源化、废水处理和废气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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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工艺组成
3.2.1 项目(新建)工艺系统组成应包括浓缩、调理、脱水、储料、供热、干化、炭化、输送、烟气处理、水处理等系统。
3.2.2 各工艺系统组成应按表3.2.2有关规定执行。
表3.2.2工艺系统组成表
工艺系统 浓缩 目标 提升污泥浓度,提高污泥脱水效率。 技术要求 采用重力浓缩或机械浓缩(转鼓浓缩、叠螺浓缩、带式浓缩、离心浓缩)进行污泥浓度的提升。 可采用化学调理、物理调理和生物调理方法,或者几种调调理 调理污泥特性,提高污泥脱水性能。 理方式协同。调理方式的选择应结合后端处理及资源化方向。 脱水 储料 供热 采用机械脱水方式对污泥进行固液分离。 物料中转储存、破碎,保障物料供给连续、稳定。 提供污泥热处理热源,回收热解气燃烧的能量。 根据泥量、泥质特征,在调理改性的基础上采用板框压滤机(钢制板框机、隔膜板框机)脱水。 根据污泥特性,设置污泥搅拌装置、打散装置、污泥造粒装置等。 根据情况可选定生物质成型颗粒燃烧器、二燃室供热装置、热解气回收装置或天然气燃烧器和热解气回收装置。 设置干化装置,将污泥含水率降低至20%~30%;通过通过热能干化,将污泥含水率降至干化 20%~30%,实现污泥减量化及无害化。 热处理杀灭病原体。 根据泥质特征设计污泥在干化装置的停留时间和换热温度,优化能耗利用。干化温度控制在120℃~200℃,停留时间控制在40min~60min。 根据污泥热值和有机质含量,设计热解炭化炉结构,控制通过高温热解处理,进一步将污泥含炭化 水率降至不大于5%,将有机物热解形成热解气和多孔的固定炭。 干化物料在热解炭化炉内的停留时间及热解炭化温度。 热解炭化炉可采用外热式中温炭化系统,热解炭化温度控制在350℃~650℃,停留时间控制在40min~60min。炭化系统微负压控制在-20Pa~-100Pa,实现缺氧条件。 输送 烟气处理 水处理 输送污泥基生物炭 对各个系统产生的烟气进行处理。 污泥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及烟气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废水进行处理。 污泥基生物炭输送水冷螺旋、储仓、卸料装置。 可采用SNCR脱硝、旋风除尘、碱液喷淋及除雾。 设计相应水处理设施,排水水质达到项目环评要求。 3.2.3 工艺流程框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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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处理 调理改性 高干脱水 干化炭化
3.3 运行和管理 污泥预处理运行管理
3.3.1 污泥预处理后应确保泥质和含水率稳定,污泥含水率92%~98%。
污泥高干脱水运行管理
3.3.2 污泥应采用机械高干脱水技术,脱水后的污泥含水率应控制在55%~65%。 3.3.3 宜使用不含氯离子等具有腐蚀性的污泥调理药剂,石灰添加量不宜超过10%。 3.3.4 应建立内部监管体系和污泥高干脱水运行管理制度,并应记录高干脱水运行的参数。运行参数应包括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量、泥饼外运量、药剂用量,压滤机生产运行记录表。
3.3.5 应每日检测一次含水率,每周检测一次原污泥中的重金属指标,每月检测一次原污泥中的有机质含量、热值等指标。
污泥干化炭化运行管理
3.3.6 根据接收污泥特性(含水率、热值、有机质及重金属含量等)调整干化炭化运行工艺参数;根据污泥基生物炭指标确定最终处置方案;不得违规利用不符合标准的污泥基生物炭。
3.3.7 污泥基生物炭污染物控制应严格按照国家污泥处理处置污染物控制标准,应根据污泥基生物炭各项指标,确定污泥处置方式。
3.3.8 污泥处置应该遵从国家法律法规,严禁违规处置。对同一来源污泥的污泥基生物炭做好定期检测工作,确保污泥基生物炭综合利用时不会造成二次污染。
污泥运输管理
3.3.9 污泥外运应严格执行转移联单管理制度。联单中需要明确污泥产生单位、处理单位、运输单位、处置单位,并应包含:运输车辆、转运量、处理处置方式等信息。
3.3.10 污泥运输单位应具备相应运营资质,不得将污泥委托给个人或个体运输户运输。
3.3.11运输车辆应符合环境保护要求,宜选用密闭车辆和密闭驳船。运输过程中应进行全过程监控和管理,防止因暴露、洒落或滴漏造成的环境二次污染;严禁随意倾倒、遗撒、偷排污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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