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地扩建可行性报告(资源科)

5.2项目建设的可行性

5.2.1该项目的建设符合林区旅游扶持政策

在全国旅游业蓬勃发展的态势下,国务院出台了《关于加快旅游业的意见》(国发【2009】41号),明确提出把旅游业培育成国民经济的战略性支柱产业和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现代服务业。XXXXXX林业局旅游发展建设项目的实施,是对国家政策方针的践行和延展。

5.2.2该项目的建立符合黑龙江省旅游产业发展需要 根据黑龙江省旅游业发展规划,黑龙江省将着力构建十大北国风光旅游区,XXXXXX林业局作为省旅游区的组成部分,占据着北国冰城冬季旅游的重要地位,是未来黑龙江省发展的重点。

5.2.3项目占用林地的建设条件具备

扩建滑雪场项目受到当地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目前,拟占用林地的相关手续已经得到了XXXXXX林业局的同意和有关部门的批复,筹措资金到位,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部门对拟占用林地进行了现地勘察论证,经过多方对比,设计出项目建设最佳方案,限定了需占用林地的范围,使所占林地面积最小,其选址的科学性、合理性已在相关资料中分析论证,该项目得到了省森工总局计划处的批复。

5.2.4项目占用林地的相关技术措施可行,对环境影响不大 根据上述占用林地对环境和林业发展的影响综合评价和分析,该工程在全面落实报告中提出的等量补偿和恢复防治措施以及环保对策的基础上,通过加强环境监督管理与环境监测资金的投入,可使该项目建设给评价区及其周围环境带来的不利影响减到最小。

5.3综合效益

5.3.1经济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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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运营后,根据滑雪场运营收入评估计算,财务评价计算期为6年,滑雪收入总额589万元。

各项财务评价指标: 1.总投资收益率:7.86% 2. 投资回收期:6年 5.3.2社会效益

旅游业是一个综合性和联动性很强的产业,作为第三产业中的龙头产业,对于带动旅游目的地社会的综合效益具有巨大的作用,主要表现在提供就业岗位。滑雪场的扩建,为林区职工的冬季滑雪带来便利,还可以间接地带动和促进当地第三产业发展,对全面建设以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和谐林区具有重要的社会意义。

5.3.3生态效益

合理地开发旅游项目可以保护资源、优化环境,使得人文环境和自然环境的保护获得实实在在的外在利益,从而充分体现出良好的生态环境价值,能更好地调动各方面保护环境的积极性,促使规划地开发与保护。

综上所述,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和生态建设发展纲要,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和显著的社会效益,对实现林业的协调可持续发展具有积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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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保障措施

6.1技术保障

6.1.1空气污染

项目本身不产生废气,运输设施设备的汽车尾气对空气有影响。 措施;减少汽车怠速运转时间,以减少汽车尾气对环境的污染。 6.1.2固体废物

雪场产生的垃圾有管理部门“日产日清”,统一运至垃圾处理场处理,严禁随处丢弃,污染环境。

6.1.3噪声

现场的强噪声机械必须设置封闭的机械棚,以减少噪声污染,或采用消声降噪的施工机械。

针对交通噪声采取加强对进出车辆管理,设警示牌、禁止鸣笛、低速进入等。

6.2资金保障

使用林地相关补偿费用已由林地使用部门列入项目总投资估算中,在林地使用可行性报告批复前,采取森林植被恢复费预缴,批复后一次性缴清的付费方式,并以合同的形式约定。

6. 3环境保障措施

1.要严格控制施工活动范围,严禁占用或破坏滑雪场拟占用林地以外的林地,保护好项目区域的生态环境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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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要加强环境保护管理,从源头上实行污染控制,做到防患于未然。

6. 4异地植被恢复措施 1.异地植被恢复措施

施工结束后,将建设垃圾运走,临时建筑物被拆除后,会形成裸露地面,要及时进行全面整地,尽快将临时占地进行植被恢复。

2.永久占地补偿措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以及国家林业局的有关规定,因建设项目需要占用或者征用保护区林地的,应当经保护区主管部门同意,并按照“谁占用,谁恢复,谁补偿”以及“占补平衡”的原则,在营林部门指定的地点恢复不小于拟占面积和功能的林地。所以本项目永久占地采取异地恢复方式进行补偿,恢复区选在XXXXXX自然保护区内,本着适地适树的原则选择适宜的造林地和造林树种,按照《黑龙江省造林技术规程》的要求进行人工造林,并且确保造林面积不小于占用的林地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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