件平稳后方可进行反向操作。
行走时宜使臂杆平行于轨道方向。并应由专人监视电缆的收放和大车的运行。发现问题应立即通知司机停车,起重机离轨道端头不应少于3m。
吊钩下降到最低位置或臂杆下落到最大幅度位置时,起升和变幅卷筒上至少应留有3 圈钢丝绳。钢丝绳在卷筒上缠绕应排列整齐。
运转中,应经常察听各传动部位声音是否正常,检查各部位轴承温度不应超过85℃,各电动机温度不应超过60℃,超过温度控制或发现其他问题应立即停机。
传动部位的调整和检修作业必须在停机并切断相关电源后进行。
作业时遇突然停电或发生其他故障,应将控制器回零位,并切断控制电源。 起吊物件越过障碍物时,应先将物件起升超过障碍物最高点的,然后跨越。 两台同型号门机抬吊,应根据现场条件编制安全措施,并经机电及安全部门批准。其抬吊重量不应超过双机额定起重量的75%,单机所分担的负荷不应超过该机额定起重量的80%。
吊运大件时宜用平衡梁吊挂,无平衡梁时,应随时保持钢丝绳的垂直。起吊过程应专人监护,起吊作业时设安全警戒区。
两台门机不应在同一跨栈桥上作业。两机在同一轨道上作业时,相距不应小于9m,并应注意回转方向,避免臂杆相碰。
停机应遵守下列安全规定:
1 将臂杆升至最大幅度位置,并转至顺风方向。空钩升至距臂杆顶端5~6m处。 2 将起重机开至安全无干扰的地方。
3 将各控制操作手柄置于零位,并应切断电源。
4 按规定做好各部位的日常保养工作,清点工具,做好防火检查。
5 如停机时间长,应将夹轨装置投入或将大车行走轮用防爬器锁定。回轮机构脚踏制动器应用重锤制动住。变幅机构开式齿轮中间应用木楔塞住。检查无误后,应关门上锁、断开外部电源。
门机的日常保养应按下列程序和要求进行:
1 检查各减速箱的油量和油质,按规定对各润滑部位加添润滑油。润滑油脂应保持清洁,型号符合要求。
2 检查各传动机械基础部位和各结构部位的连接螺栓,如发现松动应按照规定力矩及时紧固。
3 检查各制动器的间隙及效能。
4 检查并保持各限位开关等安全保护装置的灵活性与可靠性。
5 检查钢丝绳,其断丝根数、磨损量或其他损坏是否达到或超过报废标准,如达到应立即更换。检查卷筒钢丝绳应无窜槽或叠压现象,固定压板牢固可靠。
6 检查竖塔顶部滑轮、臂杆顶部滑轮和吊钩滑轮的运转情况,如有卡阻、颤动响声或磨损达到报废标准时应立即检修或更换;检查吊钩磨损程度和防脱钩装置的可靠性。
7 电气设备如发现异常情况,应由专业电工及时进行检修。 8 检查行走轨道基础,接地装置应保持良好。 9 做好全机的清洁工作,保持整洁。
10 设备大修后投入使用,应按磨合期的有关规定进行保养。 交接班应遵守下列规定: 1 交接班应在机上进行。
2 交班人员应为接班人员提供方便,白班应为夜班创造条件,交班前应切实做好机械的例保工作,完整填写机械运行记录和维护、保养记录。
3 接班人员应提前15min到达作业岗位,做好接班准备。
4 交接双方应做好“五交”、“三查”,即交生产任务,施工条件及质量要求;交机械运行及保养情况;交随机工具及油料、配件消耗情况;交事故隐患及故障处理情况;交安全措施及注意事项。查机械运行及保养情况;查机械运行记录准确完善;查随机工具齐全;发现问题,应查明原因,协商处理,重大问题应向有关部门报告。
5 设备发生故障,应由当班人员处理完毕;若处理时间过长,在取得有关上级部门同意后,可向接班人转交,转交时应将事故的全部经过、处理情况和意见交代清楚。
6 交接班双方应填写接班记录,并共同签字。
塔式起重机司机
塔式起重机司机应经过专业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书后,方可上岗操作。
司机应年满18周岁,视力(包括矫正视力)在以上,辨色能力、听力良好,身体健康,无心脏病、高血压和精神不正常等疾病,符合高处作业的身体条件。
每个运行台班应配备专职司机。实习学员应在司机的监护下进行操作;监护时,司机不应从事其他的作业。
司机应穿工作服,应将长发塞入工作帽内。
新安装、搬迁或修复后投入运行前,应按规定进行该塔吊的负荷试验,应经有关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可正式使用。
严禁进行斜吊、拉吊和起吊埋在地下或与地面冻结以及被其他重物卡压的物件。 在气温低于-15℃、雷雨、大雾和6级以上大风等恶劣天气时,严禁作业。大风时,起重臂应转至顺风方向,小车应移至安全位置,吊钩应升至极限位置,大车应
锁紧夹轨器。
司机酒后或非本机人员严禁登机操作。 学员不应擅自进行设备调整工作。
机上严禁明火取暖、严禁吸烟。废油及擦拭材料不应乱泼乱扔。
机上应配备相应灭火器,并放置于明显、易于摘取的位置。当电气装置失火时,应立即切断电源,用灭火器进行灭火。
电气部分发生故障,应由专职电工进行检修。各种保险元件的额定容量不应超过规定。
塔式起重机司机应按条的规定,做到“十不吊”。 塔式起重机司机鸣铃按条的规定执行。 起动前的检查和准备应遵守下列规定:
1 大车行驶轨道不应有下沉情况,轨道固定部位应牢固完好。 2 应松开夹轨器,清除轨道上及周围的障碍物。 3 电源电线不应有损伤和漏电现象。 4 寒冷季节,应清扫扶梯和平台上的霜雪。
5 各主要部位的连接螺栓不应有松动现象,各主要部位焊缝无开裂。
6 各转动部位不应有异物;滑轮、托滚、卷筒情况正常,钢丝绳端头卡压紧固、钢丝绳无扭曲、挤压现象;吊钩防脱装置完好有效。
7 各制动轮表面(主要是起升机构的)应保持清洁。 8 应按保养规定,对各有关部位进行润滑。
9 各接触器应完好,各限位开关齐全,位置准确,动作可靠。
10 各操作手柄应处于零位。电源电压应正常,其变动范围不应超过规定值。 11 臂架回转及其他转动部位不应有人员作业或停留。 12 起动前应通知车上、车下有关人员,然后发出起动信号。 起动程序应遵守下列规定:
1 合上动力电源开关及操作回路开关。 2 接通司机室内总控制柜的空气开关。 3 操纵控制器手柄,即可进行作业。 起动后的检查(空载)应遵守下列规定: 1 各传动机构齿轮啮合应正常,无异常音响。
2 应检查各仪表指针位置正常,各接触器、限位开关及制动器动作灵活可靠。 3 各机构联合运转数分钟,确认各部位动作正常可靠,方可正式投入作业。 塔式起重机司机和起重作业指挥人员的指挥信号,应采用国家标准规定的起重指挥信号。
司机应听从起重作业指挥人员的指挥,得到信号后方可操作,操作前应鸣号。如对信号有疑问,应立即断续鸣号或用声讯询问,了解清楚后方可操作。发现紧急停车信号(包括非指挥人员发出的信号)应立即停车。司机应关注作业人员的位置和动作,察觉不安全时,应及时停车和鸣号,通知地面作业人员。
司机在作业中,应精力集中,不应吸烟,不应做与操作无关的事情或与他人闲谈。作业时间,不应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起升、下降操作应遵守下列规定:
1 起吊物件的重量不应超过制造厂规定的额定起重量。物件吨位不明时,应在检查确认后,方可起吊。
2 操纵控制器时,应从停止点(零位)转动到第一档,然后逐级增加速度,严禁超级操作;在变换电动机旋转方向时,应将控制器指针转向零位,待电动机静止后,再转向另一方向,不应直接变换运转方向,操作时应力求平稳,严禁急开急停。各型号规格的塔式起重机应按该塔吊的有关规定进行操作。
3 在吊钩提升到接近高度限位开关或起重机行走到接近行走限位开关时,应分别降速至停止位置。
4 起吊重物越过障碍物时,应先将重物起升到超过障碍物最高点的以上后,方可越过。
5 起吊时不应用吊钩直接吊挂重物,应用绳索绑扎牢固或用吊笼装吊。作业时,如遇停电停工应将重物放下,不应悬挂在空中,吊起的重物严禁自由下落,并避免下落过程中紧急刹车。
落下重物时,应用手制动器或短时间内脚踏刹车缓慢下降。
6 司机接班后,首次起吊重物应先将重物吊离地面30cm左右,确认制动可靠,方可继续作业。
7 正常作业,宜先将重物吊离地面30cm左右,由地面作业人员检查被吊重物绑扎的牢固和稳定性,认定可靠后再继续起升。
8 起吊接近满负荷时,在吊离地面10cm左右后,停机检查起重机的稳定性,制动器的可靠性和钢丝绳的受力情况,确认正常后,方可继续起吊。
9 吊钩下降到最低位置时,卷筒上应至少留3圈的钢丝绳(不包括压板下面部分)。
回转操作应遵守下列规定:
1 上回转式塔式起重机作业时,不应顺一个方向连续回转。
2 遇到大逆风回转时,应用第“Ⅰ”档缓慢起动,并不应快速进档。
3 遇顺风且风力较大时,应先在第“Ⅰ”档位停留2s后,再进至第“Ⅱ”档位。 小车变幅操作应遵守下列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