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规程

履带式起重机司机

司机应持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起重作业前应按GB5144检查钢丝绳端头的连接固定应无松动或移位,绳卡的数量、安装方向和相间距离应符合规定,钢丝绳损伤、保养状况。

起重机卷筒上钢丝绳在作业时不应放尽,应保留3圈以上。 履带式起重机司机应按条的规定,做到“十不吊”。 履带式起重机司机鸣铃按条的规定执行。

驾驶员应按照保养规程对各项保养进行检视后,方能起动发动机。起动前应检查所有操纵杆放在空档位置。起动后应将传动部分分别试运转一次,检查各部操纵装置工作应正常,制动器和限位、限载装置应灵敏可靠。

作业前应检查起重机的回转范围内应无障碍物。

起重机停放地点和行驶路线应与道路边缘、沟渠、基坑等保持安全距离。在新填土堤上作业时应特别注意地基的稳定性。

起重机应在平坦坚实的地面上进行起重作业。如地面松软,应夯实后用枕木在履带板下横向垫实,或用钢板支垫履带板后再进行起重作业。

加注燃油时严禁吸烟和接近明火,如油料着火后应用灭火器或砂土扑灭,严禁浇水。

起吊前应根据现场条件(物品重量、安装位置、起升高度)选配滑轮组倍率、起重臂长及仰角。起吊物体重量不明时,不应起吊。

严禁吊钩、钢丝绳在不垂直的状态下进行起吊或直接起吊埋在地下的不明物体。 提升重物时,提升速度应均匀平稳,落下重物时,应低速轻放,不应忽快忽慢和突然制动。

吊重物时,应先吊离地面10~30cm,检查起重机的稳定性、制动可靠性,各部分情况正常后方可继续提升。

起重机回转时应控制起重臂的幅度和回转速度,严禁快速回转,回转应平稳进行,不应使用紧急制动或在重物没停稳前作反向旋转。

起重机在满负荷或接近满负荷时,严禁同时进行两种动作。

起重机起吊重物行走时,被吊物的重量不应超过该工况容许起重量的2/3,并且重物应在起重机行驶的正前方向,物件应下落接近地面并用绳索牵引缓慢行驶。

严禁利用限位装置替代应进行的正常操作动作。

起重机行驶转弯不应过急,如转弯角度过大,应分数次磨转。上坡时,应有防滑措施。

起吊重物未放下前,驾驶员不应离开工作岗位。

在起吊工作中发现不正常现象或故障时,应放下重物,停止各部运转后进行保养、调整和修理。

工作中驾驶员应集中精力,不应与他人闲谈,驾驶室内严禁无关人员进入。 起重机工作完毕后应将吊钩升起,吊杆放至40°~60°,各制动器处于工作状态,操纵杆放在空档位置,并将驾驶室门窗闭锁。

起重机短程移行时,吊杆应降至30°左右,收起吊钩,必要时应拆下起重臂和配重块,并应将道路铺垫整平。

交接班应按条的规定执行。

履带电动起重机工除遵守履带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有关规定外,还应遵守下列规定:

1 接通电源的电器装置后,不应进行任何修理保养。 2 电气装置跳闸后,应查明原因,排除故障,不应强行合闸。 3 所有电气设备应由专职的电工修理或在电工指导下进行。

4 机械移行时,应由戴绝缘手套和穿绝缘鞋的人员挪动电缆,并防止电缆损伤。 5 起动后应检视各仪表,处于正常指示下,才可开始操作。

6 应定期检查电气设备,电磁制动器,以及安全装置的灵敏性、可靠性。 7 设备上如遇漏电失火,应先切断电源,用干粉灭火器扑灭,不应用水泼溅。 8 操纵控制器时,应逐级换档,严禁越档操作。

9 在运转中变换运动方向,应先将控制器复零,待电动机停止转动后,再逆向扳动控制器,严禁直接变更运转方向。

汽车司机

驾驶员应持有效驾驶证、行车证;不应驾驶与证件不相符合的车辆。严禁私自将车辆交给他人驾驶。

车辆不应超载运行,不应带病作业。发动机未熄火前,不应加添油料。 车辆上应按规定配备灭火器,设置在明显、方便摘取的位置。

油料着火时应用灭火器、砂土、湿麻袋等物扑救。电线着火时,应立即关闭起动开关、拆除一根蓄电池电线以切断电源。

每日第一次发动机起动前,应按照例行保养规定的项目,做好各项检视工作。 起动时应拉紧手制动器,变速杆应放在空档位置,有动力输出的车辆应将取力器操作杆(或操作开关)置于空档或脱离位置,自卸汽车的车箱举升开关应处于停止位置。

带有液压助力转向装置的汽车,在液压油泵缺油的情况下,严禁起动发动机。

冬季严禁用火烘烤燃油管路、燃油箱,汽油发动机应用热水、蒸汽预热。柴油机除采用上述方法外,还可烘烤机油盘。

使用气动刹车装置的车辆应排除储气筒及管路的油水。

有预热装置的汽车,在起动时应利用预热塞。电源接通时间为~2min,当预热指示器呈现桃红色时停止。如温度较低,可连续预热2~3次后起动。

每次起动时间最长不应超过10s。连续起动间隔时间不应小于20s,连续起动不应超过3次。

起动后应保持怠速运转3~5s,然后将转速提高到1000~1500r/min,使水温及机油温度逐渐上升到50~60℃。发动机温度未上升前不应进入高速运转;也不应在低温时进行长时间的怠速运转。

发动机起动后,应按例行保养规定进行起动后的检视工作。待温度上升后,经低、中、高速运转,检查发动机应无异响,各仪表、警告信号或蜂鸣器的工作情况应正常,应无漏油、漏水、漏气、漏电、特殊气味。保修后第一次起动发动机,还应检查液力转向助力器的液压油油位。

严禁在陡坡、冰雪、泥泞的滑道,交通情况复杂的路段,应采用拖、推、滑行等方法起动发动机。

起步前各部位应处于正常状态,温度、气压表读数符合规定,全部警告信号解除。

上坡起步时应使用手制动器。

在冰雪或泥泞道上起步时,不应猛踩加速踏板,猛抬离合器踏板,使车辆遭受来回冲击方法来实现起步。

汽车起步后,应调节百叶窗或散热帘的开度,使发动机迅速升温,并保持水温能够稳定在80~90℃的范围内。

应根据车型、拖载、道路、气候、视线和当前的交通情况,在交通规则规定的范围内,确定适宜的行驶速度。在良好的平路上,应使用经济车速,严禁超速行驶。起步后温度未升到70℃时,不应挂入高速档。

后车与前车应保持安全距离,在公路上行驶时,应不小于30m;高速公路上行驶,车速超过每小时100km时,应当与同车道前车保持100m以上的距离,车速低于每小时100km时,与同车道前车距离可以适当缩短,但最小距离不应少于50m;遇气候不良、雾、雨、雪或道路不明时,与同车道前车安全距离还应适当加大。

行驶中不得将脚踩在离合器踏板上,并避免使用紧急制动,行驶中应注意避让尖石、铁钉、棱角物,拱坑,碎玻璃等并及时剔除嵌入轮胎间的石块。

行驶时引擎应无杂声,电气部分应无异味散发。 工地运输的所有车辆严禁搭乘与工程建设无关的人员。

过桥时应减低速度,不宜在桥上变速、刹车或停车,对洪水后或不熟悉的桥梁应事先下车观察清楚,方可通过。

涉水前应观察水深和流速,将电路电线妥收防水,拆去风扇皮带;低速通过,不应中途停留或变速;涉水后应缓行,适当刹车,使刹车片中的水分蒸发。

重车下坡时,应少用制动,选择合适的档位,辅以间歇制动,控制车速,不宜紧急制动。

严禁熄火滑行。

雾天行驶应开启防雾灯,按能见度掌握车速;能见度在30m内,则时速不应超过15km,并多鸣短号,严禁超车;能见度在5m以内,应停止行驶。

在冰雪路段行车,应安装防滑链条,减速行驶。

通过无信号灯,无交警指挥及视线不清的交叉路口或转弯时,时速不应超过30km。

拖带故障车时,被拖带车的方向、制动应有效。拖带故障车宜采用硬连接牵引装置。

挖掘机装料时,汽车就位后应停稳刹住,驾驶室内应无搭乘人员停留,必要时司机也应离开;在坑洼地区卸料时,汽车后轮与坑边应保持适当的安全距离。

自卸汽车卸料时,上方空间应无架空线,卸料后车厢应及时复位并用锁定装置锁定,后挡板在卸料完毕后应立即拴牢。

检查、保养、修理自卸车倾斜装置或向油缸加油时,在车厢举升后应用安全撑竿将车厢顶稳。

发生交通事故应立即停车,保护现场,为了急救受伤者而应移动现场时,应设置警示标志,立即报警。

倒车应观察四周地形及道路,显示倒车信号,注意车辆转向,防止碰撞,时速不应超过5km/h,缓行倒退,应有专人指挥。

车辆静止时,严禁强力扭转方向盘。

严禁在坡道、急弯、桥梁、隧洞或公路与铁路交叉处、路口和设有严禁调头标志路段上进行调头。载客车辆严禁在上坡道上向下倒车。

装载大型设备通过桥梁时应沿桥中心轴线匀速、缓慢行驶,不应在桥上换档、停车,并严禁其他车辆及行人通行。

装载大型设备通过多孔连拱桥时,为减少连拱受力对拱圈的不利影响,应配备两台载重车与运输车辆保持适当距离同时过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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