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规程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规程

水利部2007年11月26日以SL401-2007发布 自2008年2月26日起实施

1 总 则

为了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并进行综合治理,坚持“以人为本”的安全理念,规范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现场作业人员的安全、文明施工行为,以控制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施工人员的安全、健康,确保安全生产,特制订本标准。

本标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颁布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一系列国家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为依据,并遵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现行安全技术规程及相关施工机械设备运行、保养规程的要求进行编制。

本标准规定了参加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作业人员安全、文明施工的行为规范。 本标准适用于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安全技术管理、安全防护与安全、文明施工,小型水利水电工程可参照执行。

参加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的作业人员应熟悉掌握本专业工程的安全技术要求,严格遵守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并应熟悉、掌握和遵守配合作业的相关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

施工班组应坚持执行工前安全会、工中巡回检查和工后安全小结的每日“三工活动”和每周一次的“安全日”活动。

新参加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的作业人员以及转岗的作业人员,作业前,施工企业应进行不少于一周的学习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现场作业。

施工企业应坚持定期培训、教育制度,施工作业人员应每年进行一次本专业安全技术和本标准的学习、培训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应上岗。

本标准的引用标准主要有下列标准:《放射卫生防护基本标准》(GB4792) 《起重吊运指挥信号》(GB5082) 《起重机安全规程》(GB5144)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GB5306) 《爆破安全规程》(GB6722) 《热喷涂操作安全》(GB11375) 《大爆破安全规程》(GB13349)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通用安全技术规程》(SL398) 《水利水电工程土建施工安全技术规程》(SL399)

《水利水电工程金属结构与机电设备安装安全技术规程》(SL400)

《水电水利工程施工安全防护设施技术规范》(DL5162)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程》(JGJ80)

上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含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但是,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文件最新版本的可能性。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作业人员安全操作,除应符合本标准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基本规定

凡从事水利水电土建施工及机电设备安装、运行、维修、金属加工、电气作业、起重运输等工种应遵守SL398的有关规定。各专业工种应熟悉本专业安全规程及相关专业安全规程。

作业人员应执行国家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

作业人员应遵守劳动纪律,做好交接班作业,不应擅自离开作业岗位。作业中不应说笑打闹,不应做与作业无关的事,上班前严禁喝酒。

未经许可,不应将自己的工作交给别人,更不应随意操作别人的机械。 作业前应按规定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作业时严禁赤膊、赤脚、穿拖鞋、穿凉鞋、穿高跟鞋、敞衣、戴头巾、围巾、穿背心。

不应靠在机器的栏杆、防护罩上,以及在皮带机上休息。 严禁人员在坑内、洞口、陡坡下等危险处休息。

上下班应按规定的道路行走,注意各种警示标志和信号,遵守交通规则。 严禁人员在吊物下通过和停留。

易燃、易爆等危险场所严禁吸烟和明火作业。不应在有毒、粉尘生产场所进食。 严禁在同一断面或其附近进行上下双层作业。若无法避免时,必须有可靠的安全措施。

洞内作业前,应检查有害气体的浓度,当有害气体的浓度超过规定标准时,应及时排除。

施工现场所有材料,应按指定地点堆放;进行拆除作业,拆下的材料应随拆随清,不应妨碍交通。

机械设备不应带“病”运转及超负荷运转。试运转应按照安全技术规程进行。 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绝缘良好,各种电动机应按规定接零接地,并设置独立开关,遇有临时停电或停工休息时,应拉闸加锁。

检查、修理机械电气设备时,应停电并挂标志牌,标志牌应谁挂谁取。应在检查确认无人操作后方可合闸。严禁机械在运转时加油、擦拭或修理作业。

作业前应检查所使用的各种设备、附件、工具等是否安全可靠,发现不安全因素时,应立即进行检修或向有关领导报告,严禁使用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设备和工具。

各种机电设备上的信号装置、防护装置、保险装置应经常检查其灵敏性,保证齐全有效。

使用电钻等手持电动工具,除有良好的接地保护等安全措施外,还应戴绝缘手套。

严禁非电气人员安装、检修电气设备。严禁在电线上挂晒衣服及其他物品。 机械的运转部分及导轨面上等部位严禁放置各种物品,设备运转中严禁调整安全防护装置及给转动部位加润滑油,操作者离开岗位时,应停机、停电。

应按设备维修、保养制度规定,进行设备维修保养作业,应保持设备整洁、润滑良好。

作业地点及通道应保持整洁畅通,物件堆放应整齐、稳固。行车道、厂区重要通道严禁堆放杂物。

应严格执行消防制度,各种消防工具、器材应保持良好,不应乱用、乱迁。 变、配电室、氧气站、煤气站、乙炔站、空压机站、发电机房、锅炉房、油库、危险品库等要害部位,非本岗位人员未经批准严禁入内。

非特种设备操作人员,严禁安装、维修和动用特种设备。

当班作业完成后,应及时对工具、设备进行清点和维护保养,并按规定做好交接班工作。

发生事故时,应及时抢救和报告,并保护好现场。

3 施工供风、供水、用电

空压机工

作业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空压机房应保持清洁和干燥。

不应将汽油、油棉纱等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在机房内和储气罐附近,并定期检查消防设施。

储气罐放置处应通风良好。距储气罐15m以内不应进行焊接或热加工作业。 空压机在运行过程中不应对其进行维护保养及检修作业。

安装或检修后的空压机,应进行试运转,应在确认性能可靠后方可带负荷运行。 操作高压开关柜,应站在绝缘胶皮垫上,并戴上绝缘手套。

严禁使用汽油或煤油清洗空压机的空气滤清器、气缸和其他压缩空气管路等零件。不应用燃烧方法清除管道油污。

用压缩空气吹洗零件时,严禁将管口对着人体或其他设备。

内燃机冷却水温过高需要打开水箱盖时,应戴手套或用厚布衬垫,人的面部应避开水箱口。

加油时严禁吸烟和接近明火源。

作业人员使用移动式油动空压机应遵守下列规定: 1 起动前的检查与准备应包括下列内容:

1)各连接部分应紧固可靠,各运转部分和阀门应动作灵活,加满冷却水;检查并添加燃油、润滑油;检查各油、水、气管道应无渗漏。

2)确认柴油机减压杆放在起动位置。 3)确认燃油调整杆放在低速位置。 4)确认主离合器处于分离状态。

5)各防护装置齐全良好,储气罐内无存水。 2 起动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1)分离起动机离合器,打开汽油箱油阀。 2)接通点火线路,将化油器风门关闭。

3)套上起动手轮,缓慢转动至感觉手轮的阻力较大时,急速转动2~3次后,打开化油器风门,再转动手轮,直到发动为止。

3 起动柴油机应遵守下列规定:

1)起动机运转预热后,方可将变速箱手柄搬到高速位置。

2)将接合机手柄向后拉,使起动机小齿轮与柴油机飞轮齿圈啮合。若啮合不顺,可短暂接合起动机离合器。

3)松开调速器弯杆,将离合器手柄后拉,平稳地接合起动机离合器。

4)起动机以正常转速带动柴油机,将减压杆手柄推向预热位置,待柴油机运转加热后,把燃油调整杆放在中间位置,再将减压杆推向作业位置。

5)应密切注视机油压力。

6)柴油机发动后,及时将起动机离合器分离,关闭汽油箱油阀,待汽缸内汽油烧完后切断点火线路,停止起动机,起动机连续运转时间不应超过15min。

7)柴油机起动后,应分别用低速、中速、额定转速进行加热运转,同时注意各仪表读数应正常,水温升至55℃以上后,方可带负荷运转。

4 运转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

1)注意柴油机仪表读数,倾听机械运转声音应正常。如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机检查。

2)空压机的排气温度不应超过160℃,润滑油温度为50~85℃,润滑油压力应为98~294kPa,但不应低于98kP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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