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办理的31347件涉检信访案件进行评查,纠正存在错误或瑕疵的2333件。加强社区矫正法律监督,促进社区矫正工作依法规范开展。
——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和严厉打击“地沟油”违法犯罪专项活动,依法批准逮捕生产销售假药劣药、有毒有害食品等犯罪嫌疑人2012人,提起公诉1562人,立案侦查“瘦肉精”、“假牛肉”等食品安全事件中涉嫌渎职犯罪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202人,查办危害民生民利渎职侵权犯罪案件4779件。推进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对5368名生活确有困难的被害人或其近亲属提供救助。推进检察工作重心下移,在人口集中的乡镇街道新设立派出检察室1118个,就地受理控告申诉,化解矛盾纠纷,加强法律监督。
——严肃查办和积极预防职务犯罪。全年共立案侦查各类职务犯罪案件32567件44506人,其中,贪污贿赂大案18464件,涉嫌犯罪的县处级以上国家工作人员2524人(含厅局级198人、省部级7人)。渎职侵权犯罪案件7355件10585人,人数同比增加3.5%。加大惩治行贿犯罪力度,对4217名行贿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比增加6.2%。完善境内外追赃追逃机制,会同有关部门追缴赃款赃物计77.9亿元,抓获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1631人。深入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向有关单位提出预防建议41864件。实现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全国联网,向社会提供查询68万余次。建立预防职务犯罪年度报告制度,1872个检察院向党委、人大、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交了本地区职务犯罪发案态势和预防对策的综合报告。
——强化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加强立案监督和侦查监督,对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督促侦查机关立案19786件;对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督促撤案11867件。对应当逮捕而未提请逮捕、应当起诉而未移送起诉的,决定追加逮捕36976人、追加起诉31868人。落实审查逮捕阶段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律师意见制度,对侦查中的违法情况提出纠正意见39432件次。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5346件,对刑事审判中的违法情况提出纠正意见8655件次。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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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提出抗诉10332件。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中的违法情况提出纠正意见24075件次,纠正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11872人,会同公安机关、人民法院集中清理久押不决案件463件,依法纠正超期羁押242人次。
——加强对自身执法活动的监督制约。完善新闻发布制度,及时公布司法解释、通报重大案件办理情况。推进检察门户网站建设,加强检察信息网上发布,组织“大检察官系列访谈”、“检察官在线”、“走近国家公诉人”等活动。全面实施《检察机关执法工作基本规范》,全国检察人员分两批全部参加了执法规范统一考试。建立执法办案集中管理新机制,统一受理、登记、分流案件,统一接收、保管、移送涉案款物,统一开具、管理法律文书。全面推行执法信息网上录入、执法流程网上管理、执法活动网上监督、执法质量网上考核。注重发挥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专家咨询委员监督执法办案、参与检察决策等作用,人民监督员共监督职务犯罪七类案件3192件。
(三)司法解释工作
2011年,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针对审判工作和检察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法令的问题,共出台司法解释24件。其中,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出台司法解释4件;最高人民法院出台司法解释19件,包括刑事司法解释3件、民事司法解释5件、行政司法解释4件、其他司法解释7件;最高人民检察院出台司法解释1件。这些司法解释,对法律的正确实施发挥了积极作用。
——为了依法惩治诈骗犯罪活动,保护公私财产所有权,2011年4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范了诈骗罪起刑标准与量刑档次标准,对量刑情节的规定作了较大调整,增设了从重加重和从轻减轻的新情况等。
——为了适应形势发展、满足实践需要,严厉打击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犯罪,2011年8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关于办理危害计算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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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系统安全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科学合理地确定了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犯罪司法实践中反映突出的法律适用问题。
——针对土地行政案件审判过程中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出现,解决纠纷的难度日益增大的新形势,2011年8月,最高人民法院公布施行《关于审理涉及农村集体土地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规定了涉及农村集体土地行政案件的受案范围、土地确权行政案件复议前置等问题,及时规范指导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妥善处理涉及农村集体土地的行政纠纷。
——为了尽快扭转一些企业未经法定程序退市、严重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的不正常局面,保障企业破产法充分发挥完善优胜劣汰竞争机制、优化社会资源配置、拯救危困企业、保障债权公平有序受偿等方面的重要作用,2011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公布施行《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一)》,依法推动破产案件的受理。 (四)公安工作
——开展社会治安集中整治。2011年,各级公安机关开展追捕网上逃犯行动,一大批久侦未破的大要案件成功侦破,一大批长年负案在逃的犯罪嫌疑人落入法网。打击严重威胁群众餐桌安全和生产销售假药假食品、收赃销赃、涉黄涉毒等犯罪活动,摧毁了一大批利用“地沟油”制售食用油、非法生产使用“瘦肉精”的犯罪网络,侦破了一批制售假药等重特大案件。开展打黑除恶、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等专项行动,侦破了一大批涉黑大案,解救了一大批被拐卖的妇女和儿童。“打四黑除四害”专项行动查办案件13.2万多起,捣毁“四黑”场所2.8万余个。打击电信诈骗犯罪专项行动破案近5万起,抓获犯罪嫌疑人6000多名,追缴及冻结涉案资金近3亿元。 ——完善警务工作机制。推行网上办案、网上管理,节约警务成本,提高警务效率。在建立全国7大警务合作区的基础上,深化与港澳台地区和东盟、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及周边毗邻等国家的警务合作,共同打击跨区域跨国跨境犯罪,成功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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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了一批特大电信诈骗、特大网络吸贩毒等案件,启动中国、老挝、缅甸、泰国湄公河联合巡逻执法,开创了中国与周边国家执法安全合作的新模式。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推广北京、江苏、浙江、重庆、广东等地的一些有效做法,加强常态化社会面管控,挤压违法犯罪空间,完成了一系列重大活动的安全保卫任务。 ——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探索实有人口管理新办法,坚持“以证管人”、“以房管人”、“以业管人”,加强对肇事肇祸等重性精神病人的救助救治。深化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提升全社会防控火灾能力。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对酒后驾驶机动车等违反交通安全管理行为实行专项整治,酒后驾驶和醉酒驾驶机动车行为同比分别下降45%和45.3%。适应网络时代群众工作新特点,加强公安微博、QQ群建设管理,拓展警民互动新渠道,开展“大走访”开门评警活动,加强与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沟通交流。搭建网上公安局、网上服务大厅等服务群众平台,推广“一窗式受理”、“一站式服务”工作模式,推出便民利民措施,实施管理服务进社区,不断提升边境检查服务水平,为群众生产生活提供便利。
——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制定《吸毒成瘾认定办法》等30余件规范性文件,完善执法制度。在基层执法勤务机构和公安派出所配备法制员,改革完善执法质量考评,创新警务督察机制,推进执法办案场所规范化改造,强化监管场所监督管理,集中整治涉案人员非正常死亡、涉案财物管理等执法中的突出问题。组织执法资格考试,开展执法培训,提高公安队伍执法水平。推进执法信息化建设,扩大执法公开,提升执法质量效能。 (五)司法行政工作
——监狱工作。2011年通过开展监狱规范化管理,完善监狱管理制度和监管警戒设施,加强狱内侦查和安全检查,推进监狱医疗卫生改革,全国98%的监狱实现了无脱逃、无重大狱内案件、无重大疫情、无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目标。推广湖南星城监狱、浙江乔司监狱职业技能培训和出监教育经验,26万名罪犯获得职业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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