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届全国小学英语教师教学技能大赛命题大纲

质,占30分。除了考查小学英语教师应该具备的教育学、心理学、师德知识和情态、态度、价值观等认识性外,侧重考查参赛者的语言学、应用语言学,英语外语教学等专业理论水平。

英语教学技能占50分,指小学英语教师的显性教学技能,即小学英语教师对外语教学法及相关理论在教学中具体运用的教学操作。这部分是本大赛考查的重点,主要考查参赛者的课堂教学设计、教材等教学资源利用、教学活动组织、教学手段使用,师生交流互动,讲授与训练的操作,各种考试与评价的实施和学习动力的提供及自主学习策略和学习能力的培养。

这一部分的考察须根据中国的国情、教情和学情实际、根据语音、语言教学和英语外语教学的本质,根据基础教育阶段小学英语教学的特点来命制试题内容。鉴于对三十年来改革开放和十年课程改革的得失和反思,试题题目内容有一些是小学英语教师必须掌握的普遍性和通用性知识,有一些是对流毒甚广的谬论和悖论的纠正和批判,以配合当前阶段的中长期教改规划和课改顺利进行。

为保证大赛试题的信度和效度,试题内容多、信息量大、题型多样化,其中选择题为90分,非选择题为60分。听力录音采用英式英语,采用开卷答题方式,但严格杜绝相互抄袭,严查雷同卷。

三、 决赛赛题的题签内容和结构

本大赛的决赛采用“说课”形式。决赛题以实际操作为主,融小学英语教学基本技能和语言综合运用能力为一体,比赛形式、要求相同但所采用教材、内容和课型不同。每一位参赛者提前24小时抽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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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课型、定内容,然后进行20分钟的说课和现场答辩。

决赛题签按“说课”形式命制,每个组制共设6种课型:基础知识课:语言、词汇、语法课;课文精读和泛读课;听说课;写作课;复习课;讲练课。每个题型设5个赛项,共40个题签,题签可重复使用。说课和答辩尽可能使用英语,最好是采用英汉“双语”。建议采用九级评分法(即先记A、B、C三级,再把全级按上、中、下区分)。评分标准由全国命题组委会统一提供,省级赛区组委会也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和决赛题签内容制定各赛区的评分标准和方法。

说课和评课要注意如下主要技能的考查: 1. 课外课前的准备技能

上课的前5—10分钟,教师可通过提问、检测,了解学生对上节课和前一阶段教学内容的掌握和对本节课的预习情况,不是简单的热身和导入,也不是开始就采用讲授式的人“灌”和机“灌”,启发鼓励学生积极主动的学习,但不提倡“先学后教”或“先教后学”的“学案式”教学。

2. 游戏表演等寓教于乐课堂活动技能

教师根据本节课的课型和所教学的内容设计各种各样生动活泼的适合于小学生心理和生理特点的课堂语言活动。这些活动要求参与面广,活动由易到难,主要是师生和学生对话,兼顾个体和班组活动,提倡智力开发和记忆思维训练等活动,教师是活动的组织者和参与者。

3. 体现、适应学生个体差异的教学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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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根据中国大班教学的特点,根据班级上、中、下学生英语水平的分布,确定教学聚焦大部分的中等、中上等、中下等学生,促进上等生和带动学差生的教学策略,不提倡分层教学和“抓两头,带中间”方法,使教学达到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全体学生学业发展的目的。根据学生学习的个体差异,在教学和辅导上进行个性化的指导,培养学生的自主学习策略和各种学习能力。

4. 系统化整合教学资源,知识、技能教学精讲精练的技能 教师要根据大纲和课标的要求,整合教材教具等教学资源,将基础英语知识和技能进行系统化的重组和整合,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和课时的限制实行精讲精练,避免多讲多练和少讲多练的题海战术,把各项基础语言知识和听、说、读、写、译等基本语言技能的训练有机地结合起来,达到最佳的教学效果。

5. 应试复习技巧和策略的教学技能

教师应懂得考试与评价内容和题型,在日常教学和阶段、期中、期末及毕业考试复习中,指导学生取得各种形成性和终结性测评的好成绩。

四、 样题及命题改革思路

全国技能大赛组委会将根据命题大纲(2012年修订版)组成权威国家命题组统一命题、审定,每届大赛前公布当年大赛初赛各级样题,供参赛教师及单位参考、备考。每届大赛题型及内容将稳中有变,与时俱进,届时将于大赛指定复习参考书《英语教师知识与技能手册》上公布当年大赛题型改革思路和备考样题,望广大参赛教师关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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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样题略)

五、 大赛参考书目

1. 《英语教师知识与技能手册》,第五届全国小学英语教师教学技能大赛指定复习参考用书,2011年编制。 (一)文件

2. 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邓小平同志论教育,人民教育出版社。 3. 胡锦涛同志在全国优秀教师代表座谈会上的讲话,中国教育报,2007年9月1日。

4.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行素质教育的决定》,人民日报,1999年6月17日。

5.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2006年9月1日起实行。 6. 教育部2000年修订的九年义务英语教学大纲(修订试用本),人民教育出版社,2000。

7. 教育部教基[2001]2号文件颁发的关于开设小学英语的《指导意见》和《基本要求》,《基础教育外语教学研究》,2001.4。

8. 教育部制订,全日制义务教育、普通高级中学、英语课程标准(实验稿),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1。

9. 教育部制订,普通高中英语课程标准(试验),人民教育出版社,2003。

10. 教育部审订通过的各种小学英语教材(可侧重读自己教的教材)。 11. 李连宁(原基教司司长):谈小学开设英语课程的决定与工作部署,《中小学英语活页文选》,20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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