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考题汇总

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 、 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 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

47、采购人因产品的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原有采购项目的,不需要重新审核,但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 原合同 采购金额的 10% 48、在采购活动开始前没有获得财政部门同意而开展采购进口产品活动的,视同为 拒绝 采购进口产品,应当在采购文件中明确作出 不允许进口产品参加 的规定。未在采购文件中明确规定不允许进口产品参加的,也视为拒绝进口产品参加。

67、财政部门应当在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发布指定媒体上 公告受理投诉的电话、传真等事项,以方便供应商投诉。

68、财政部门处理投诉,应当坚持公平、 公正 和 简便 、 高效 的原则,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69、投诉书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一) 投诉人和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电话等 ; (二)具体的投诉事项及事实依据 ; (三)质疑和质疑答复情况及相关证明材料 ; (四)投诉人签章及投诉时间 。

70、投诉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时,应当提交投诉人的 《授权委托书》 , 《授权委托书》 应当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

71、 财政部门收到投诉书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工作,并按照规定予以处理。

72、在投诉审查期间,财政部门认定投诉事项与采购人行为有关但采购人不是被投诉人的,应当要求投诉人将采购人 追加为被投诉人,并限期修改投诉书重新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73、投诉人提交投诉书,应按照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 提供投诉书副本。

74、投诉符合条件予以受理的,自财政部门收到投诉书之日起即为受理之日。 75、投诉人为自然人的,投诉书应由 本人 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投诉书应由 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签字盖章并加盖公章。

76、对受理的投诉,财政部门应当填写《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受理登记表》 ;对不受理的投诉,财政部门应当向投诉人送达《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不予受理告知书》 。

77、财政部门应当自受理投诉后3个工作日内向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发送投诉书副本,并以《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书副本送达通知书》的形式告知其应履行的义务。

78、被投诉人和相关供应商应自收到投诉书副本和送达通知书之日起5 个工作日内做出书面说明,并提供证据及相关证明材料。

79、财政部门应当自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对投诉事项做出处理决定,并将《投诉处理决定书》送达投诉人、被投诉人和其他与投诉处理决定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相关当事人。

80、财政部门做出投诉处理决定,应当制作《投诉处理决定书》。

81、暂停采购活动期最多为 30日 。暂停采购活动期满或者收到财政部门《恢复采购活动通知书》(格式见附件16)之前,被投诉人不得进行该项采购活动。

二、选择题:

1、公开招标公告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全选 A、招标采购单位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B、招标项目的名称、数量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C、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D、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E、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2、货物服务招标采购的评标方法分为:全选 A、最低评标价法 B、综合评分法 C、性价比法 D、综合评估法

3、 投标文件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在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全选

A、应交未交投标保证金的;

B、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C、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

D、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4、中标公告内容应当包括:全选 A、招标项目名称 B、中标供应商名单 C、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D、招标采购单位的名称和电话

5、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招标采购单位应当报告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由财政部门按照以下原则处理:全选

A、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公告时间及程序符合规定的,同意采取竞争性谈判、询价或者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B、招标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的,招标公告时间及程序不符合规定的,应予废标,并责成招标采购单位依法重新招标。

6、招标采购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处以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由其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机关依法给予处分,并予通报:全选 A、与投标人恶意串通的;

B、在采购过程中接受贿赂或者获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C、在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中提供虚假情况的;

D、开标前泄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标底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情况的。

7、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照本办法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全选

A、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没有合格标的,或重新招标未能成立的; B、经专家认定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具体要求的; C、采用招标所需时间不能满足用户紧急需要的; D、不能事先计算出项目价格总额的。 8、资格公告应当公布:全选

A、采购单位名称 B、采购项目名称 C、数量

D、采购项目的性质以及参加谈判供应商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9、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照本办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全选 A、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B、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C、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二十的。AB 10、符合下列情形的,可以依照本办法采用询价方式采购: A、采购规格、标准统一,市场资源充足

B、价格变化幅度小且采购活动需要在短时间内完成 C、项目预算金额低于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 11、询价过程中,应当遵循以下规则:全选

A、供应商应当在规定的报价截止时间前递交报价文件

B、供应商只能一次报出价格,不得更改,并对询价采购文件或询价函所列出的全部技术、商务要求做出承诺

C、询价采购文件或询价函发出后如有实质性变更,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被询价的供应商

1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经批准采用非招标采购方式实施采购活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并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全选

A、违背采购文件要求,允许不符合项目规定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参与采购活动的;

B、未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实施采购活动的;

C、未按照规定的评定成交标准进行评审或未按照规定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的;

13、采购人报财政部门审核时,应当出具以下材料:ABCD A《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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