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8招标文件 - 图文

1.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根据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评审和评分,并评标委员会按投标人的综合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确定得分最高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得分次高的为第二中标候选人、得分第三的为第三中标候选人。若出现综合得分并列,按设计文件得分的顺序,首先取得高分者排名在前;如综合得分、设计文件得分均相同的,则按投标报价低者排名在前;如综合得分、设计文件得分及投标报价均相同的,则抽签确定中标候选人排名次序。

2.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详细评审标准: 2.2.1 分值100分。

A、第一阶段为设计文件评标。设计文件评定分值为85分。

1、投标文件有下述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不再进入下一步评审: (1)投标人在文本文件、计算机文件、设计方案展示图纸上标注或做任何可以辨认投标人及专业技术人员身份的名称、印章、商标等标识、标记;

(2)有明显抄袭行为的; (3)侵犯他人著作权和特许权的;

(4)报送的方案图参加过其他竞赛,或在其他竞赛中获奖的作品; (5)投标文件其他实质上未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 2、评分细则

每一单项经集体充分讨论确定类别(见下表),然后在该类别的分值范围内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有记名形式分别打分(保留一位小数,未在范围内的分值为无效),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再取算术平均分作为该项的分数(小数点保留两位)。

对某一单项类别划档意见分歧较大的,可以记名投票方式确定。

技术方案(满分85分)

评审内容 对方案设计符合有关技术规范及标准规定的要求进行分析、评价 对方案设计水平,设计质量高低,对方案的功能、布局、美观、安全、技术、智能环保等各方面进行综合评审 17

分值 12 优秀 12-10 一般 9.9-8 较差 7.9-6 缺项 0 25 25-22 21.9-19 18.9-16 0

对方案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及环境效益的高低进行分析、评价 对方案结构设计的安全性、合理性进行分析、评价 对方案规划及经济技术指标的准确度进行比较、分析 对保证设计质量、配合工程实施,提供优质服务的措施进行分析、评价 15 15-13 12.9-11 10.9-8 0 15 15-13 12.9-11 10.9-8 0 10 10-8 7.9-6 5.9-4 0 8 8-6 5.9-4 3.9-2 0 注:若每分项得分超过设定分值,则该份评分表无效。

设计文件不予通过的投标文件作无效标处理,不再进入第二阶段评标。 B、第二阶段为资格标评审。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资格后审条款对投标人进行审查,凡不符合资格后审要求的,以无效标处理,不再进入第三阶段评标。

C、第三阶段为商务标评审。商务标评定分值为15分(以下除注明外,计算结果小数点后保留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工程设计收费符合前附表规定的为有效标,否则为无效标。 (一)评标标底价的确定。

(1)计算所有经评审的有效投标报价的平均价,当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该平均价的80%时,不参与评标标底价的计算;

(2)剩余投标人的家数A中,再计算去掉投标报价高的B家后的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标底价,其中B=A×20%(B取整数,小数点后四舍五入)。

(二)商务标分值的计算。

投标报价等于评标标底价的得15分,每高于评标标底价一个百分点的扣1分(商务标投标报价-评标标底价分值=15 -| |×100×1),每低于评标标底价一个百分点的扣0.5

评标标底价投标报价-评标标底价

分(商务标分值=15 -| |×100×0.5),中间按内插法计算。

评标标底价

C、计算总得分(满分为100分,最后结果保留二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投标人总得分=设计文件得分+商务标得分

3. 评标程序

3.1 初步评审

3.1.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1项、第2.1.2项、第2.1.3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无效标处理。

3.1.2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发现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向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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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人质询,如投标人拒绝说明或不能合理说明理由的,则评标委员会应认定该投标人有串通投标的嫌疑,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

(1)投标文件内容存在错漏之处一致或异常雷同现象; (2)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同一人编制;

(3)投标文件中载明的项目管理班子系有同一人担任; (4)投标文件由同一台电脑编制或同一附属设备打印; (5)涉嫌故意拉高或压低投标报价;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内容出现非正常一致,或者报价细目呈明显规律性变化; (7)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8)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且未声明以哪一份为准。 3.1.3商务标修正。

投标承诺书中的文字表示的量和以数字表示的量不一致时,以文字表示的量为准。

3.2 详细评审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进行评审和评分。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如果投标人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投标人最终将丧失其中标资格。

3.4 评标结果

3.4.1评标委员会按投标人的综合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确定得分最高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得分次高的为第二中标候选人、得分第三的为第三中标候选人。若出现综合得分并列,按设计文件得分的顺序,首先取得高分者排名在前;如综合得分、设计文件得分均相同的,则按投标报价低者排名在前;如综合得分、设计文件得分及投标报价均相同的,则抽签确定中标候选人排名次序。

3.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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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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