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江三角洲城乡规划一体化规划(2009-2020年)有图

纲要和技术指引。珠三角各市要从自身实际出发,依据省的统一规划和标准,组织编制详细规划并实施建设,限期建成:2010年各市要将市域内70%以上的区域绿道建设成型,并实现城市之间互联互通。其中,广州确保在亚运会开幕前、深圳确保在大运会开幕前全面建成市域范围内的区域绿道;2011年底珠三角各市要建成全部区域绿道并投入使用;2012年珠三角绿道网要配套完善各项设施,形成新的旅游热点和经济增长点,实现区域休闲生活一体化。

(六)重点优化城市(镇)增长区,培育新城和新型社区,促进城乡融合。

积极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针对珠三角城郊地带土地利用效益低下、功能混杂、公共服务薄弱、景观特色模糊等严峻问题,当前重点要将城市(镇)增长区,即城市(镇)的现状建成区边界线与规划建成区边界线之间的地区,作为促进城乡融合的核心区和切入点,根据城市(镇)总体规划实施有效引导和精细化管理。对城市(镇)增长区,要明确其城镇化的目标和策略,科学提升功能、合理规划布局,从而优化人口与土地使用结构,提升发展质量,达到以城带乡、城乡融合的目的;要以建设新城以及多元化新型社区为重点,促进城市(镇)精明增长,带动乡村健康城镇化,同时实现珠三角城乡建设由目前沿交通干线无序蔓延,转向有序增长、用地集约的模式。

1.全面统筹城市(镇)增长区的发展,明确发展策略

在珠三角区域的整体层面明确城市(镇)增长区的人口和建设用地增长规模,在确保生态环境的前提下确立与珠三角地区各世界城市、区域性中心城市发展定位相符合的开发时序,建立科学的增量土地供应机制,探索研究世界城市、区域

性中心城市、一般城市(镇)的增长区建设用地供应的优先顺序和优先条件,促进城镇增长区科学发展。土地供应要明确用于公共利益、重大基础设施和宜居建设的用地比例,防止产业用地、尤其是低端制造业用地过分扩张导致居住环境恶化。

2.建设新城,引导城市(镇)增长区发展转型

大力建设新城。以轨道交通、高速公路、公共交通等大交通体系建设为导向,以工业园区以及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为载体,高标准规划建设一批用地紧凑、产业先进、功能混合、资源循环、生活多元的新城,成为珠三角城乡一体化发展示范区。以新城建设引领珠三角城市(镇)实现组团式有序增长,引导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广佛肇都市区应以城际拓展区以及外围战略节点为重点,整合新客站周边地区、芳村-桂城地区、广州东部港城、广州空港新城的发展,大力推进广州知识城、黄埔临港商务文化区、萝岗中心区、南沙滨海新城以及佛山东平新城、顺德德胜新城、高明西江新城、三水云东海新城、肇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大旺)等新城建设;深莞惠都市区应以优化城市组团结构、挖掘土地潜力为重点,推进深圳光明新城、龙华新城、坪山新城、大运新城以及东莞松山湖、惠州南部新城、东江科技新城等新城建设;珠中江都市区应以建设城市外围组团为重点,推进珠海唐家湾、高新区、大学园区、金湾、西部中心城区以及江门滨江新区、中山东部滨海新城、中山城市新发展区等新城建设。各新城应以《广东省城镇化发展“十二五”规划》为依据,明确功能定位,做到优势互补、分工合作、错位发展,建设成为现代化新型都市。

新城建设应体现“以人为本”的原则。强调功能开发平衡,注重居住、就业、商业、购物、办公、文化娱乐、休闲、公共设施等方面的平衡协调发展,为新城居民提供多元化、综合化的城市服务;注重人口规模、就业容量以及生态容量的平衡,在“生态优先、适度规模;节约资源、紧凑发展”的理念下,明确新城的合理人口和建设用地规模,科学安排各功能用地比例,建设绿色生态的新型社区以及产业集聚区,创造安居乐业、人与自然和谐共存的宜居家园。

新城区建设要统筹安排乡村生活与生产用地,引导乡村地区健康城镇化。在生产用地方面,要按照“集中发展、统筹利用”原则,在新城产业集聚区(工业区)内优先安排农村经济发展用地,用以置换农村零散、低效的工业用地,尤其是位于生态廊道、景观廊道内的工业用地,促进工业用地的高效使用,同时将原有的乡村工业用地优化为新城公共基础设施用地、开敞空间以及政府储备用地,促进城市(镇)整体形象与景观风貌提升。在居住用地方面,新城建设应优先布局农村住宅集中建设区,统一完善配套设施建设,实现农村住宅集中建设区与城市型居住区的协调布局,促进城乡融合发展,引导农村居民向城镇居民转变、农村社区向城镇社区管理体制转变、村庄形态向城镇形态转变,实现健康城镇化。

3.建设多元化社区,促进城乡融合发展

切实关心城乡居民住房需求,统一规划布局各类居住用地,在城市(镇)增长区合理统筹安排各类社区,对各类不同社区进行有机组合,积极引导乡村社区向城镇社区发展方式转变,合理构建居住密度分布体系。合理制定实施时序,分期建设不同类型社区,从而最终形成体面、安全、便利、疏密有秩、适用于不同群体的混合居住环境。

建设多元化社区。推进城市(镇)增长区的居住模式由“镇-村”型农村社会管理向“街-居”型城镇社区管理转化。突出行政管理体制转型在乡村城市化或提升区域竞争力过程中的核心作用。与增长区建设同步,农村管理机制要及时转变为现代城市管理体制,并配套相应的产业经济和社会管理等政策指引,以促进文明进步和管理水平的提升。以村民居住为主的社区,应当坚持“统一规划、统一供地、统一标准、统一配套、统一建设”的原则,推进集中居住,通过完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的配套,以及加强与城市(镇)相关设施的衔接,提升人居环境质量;以郊迁市民为主的社区,应着力创造高品质的宜居环境,增加智能性配套设施,建设绿色、智能社区,满足工作与学习需求,为居民提供多样化的生活方式。

营造公共空间促进各类社区融合发展。统一规划建设多层级的公共服务体系,采用大社区、小街坊的空间模式,以密集的公共场所缝合多阶层的公共活动,以公共空间介质创造多样化的交往空间,加强不同收入水平居民之间的良性互动,促进各类社区由小区封闭模式向开放型服务模式转变。改善和提高中低收入社区的公共交通及公共设施配置的水平,缩小社区居住环境差异,促进珠三角城乡融合。注重社区个性设计,在建筑风格、配套设施、住宅开发类型的定位等方面进行针对性的规划设计,反映城市(镇)的历史文化传统,体现地域文化特点,以适宜的物质空间设计促进社会和谐、环境融合。

(七)推进服务中心规划建设,优化城乡服务中心体系。

以构建“区域—城市—城市分区—居住区—居住小区(镇)—居住组团(村)”多层级、体系完备的服务中心体系为目标,针对珠三角目前区域层面服务中心缺乏统筹、亟待强化,以及居住区—居住小区—居住组团或者镇—村层面服务中心

联系客服:779662525#qq.com(#替换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