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高等级公路建设施工标准化系列

条文说明

7.4 中央分隔带开口护栏

7.4.1材料

1)中央分隔带开口护栏所用的材料,应符合正文的规定。

(1)中央分隔带开口护栏所采用钢构件应符合现行《碳素结构钢》的规定。混凝土基础所用的钢筋、水泥、细集料、粗集料 、拌合用水、外加剂等材料,应符合现行《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的规定。

(2)中央分隔带开口护栏所采用的玻璃钢材料应符合现行《公路用玻璃纤维增强塑料产品》的规定。

2)中央分隔带开口护栏的钢管及预埋件应进行表面防腐处理,并应符合现行《高速公路交通工程构件防腐技术条件》的规定。中央分隔带开口护栏加工完成后要进行除锈、除油清理,应按规定进行表面防腐处理,套管等预埋件也应按规定进行表面防腐处理。 7.4.2施工

1)中央分隔带开口护栏基础在路面基层完成后,应根据设计文件放样定位,并与中央分隔带护栏端头相协调。应调查基础与地下管线是否冲突,经论证可对基础的埋设位置或标高进行适当调整。

2)混凝土基础施工完成后应采取保护措施,防止杂物落入预埋套管内。 7.4.3质量控制

1)中央分隔带开口处的中央分隔带开口护栏具有在紧急情况下为公路交通事故处理、公路养护作业提供紧急通道的功能。中央分隔带开口护栏应开启灵活、造型美观。施工时应满足设计规范和设计文件的要求。

2)中央分隔带开口处的中央分隔带开口护栏应与两端护栏齐平,安装顺直、外形美观,符合设计文件的要求。

3)有防眩和视线诱导要求的路段应安装相应的防眩设施和轮廓标,以避免因防眩设施和视线诱导不连续而诱发交通事故。

4)由于活动护栏为公路交通事故处理、公路养护作业提供紧急通道,具有独特的功能性,在活动护栏安装完成之后,应方便开启与关闭、具有可移动性, 两人操作条件下,在l0min内开启至少l0m。

7.5 缓冲设施

7.5.1材料

1)本款为所用钢材的一般要求 。

2)材料为橡胶或塑料时,其耐高温性能、耐低温性能、耐候性能应符合现行《公路防撞桶》的规定。 7.5.2施工

缓冲设施的主要作用是防止车辆直接撞击后部的固定障碍物,只有以后部被防护结构为主要控制点,才能够实现其功能作用。 7.5.3质量控制

缓冲设施的安装线形与被防护结构的线形一致,不仅外形美观,更重要的是有利于防撞功能的发挥:支撑结构是确保车辆撞击防撞垫后能够停止的主要着力点,因而必须安装牢固:防撞垫是一个系统的结构,缓冲作用的发挥依赖每一个细节,因此构件和组装质量应该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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