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湖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实习管理办法
为了规范实习程序,加强实习纪律,使实习计划与内容真正达到教学目标,保障实习阶段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学院毕业生实习工作的需要,特制订此办法。 1、系推荐实习管理办法
凡是系推荐实习的学生,应按以下程序办理相关手续,方可参加实习:
学生个人申请 ↓
辅导员签字认可 (按学院学籍管理办法严格审查) (按实习要求及学院有关规定审批)
(1)、学生实习前必由个人申请,辅导员认可,报系审批,系办公室备案;
(2)、系按统一安排的原则推荐实习;
(3)、由系推荐实习的学生,实习期间应严格服从学院的实习教学及纪律,认真完成实习任务;实习期间无特殊困难不允许请假,若急需请假的须经指导教师同意;否则视无故旷课,实习成绩以不合格
↓ 系审批、备案 记载;
(4)、原则上系推荐学生一次实习。若经申报程序由系推荐的学生,无故擅自离开实习单位或被实习单位推回学校者,实习成绩视为不合格。
2、学生自主联系实习管理办法
(1)、凡自主联系实习的学生,应按以下程序办理相关手续,方可自主实习;
学生个人申请,交实习单位接 ↓
辅导员签字认可 (按学院学籍管理办法严格审查) ↓ 系审批,备案 (按实习要求及学院有关规定审批)
(2)、学生实习前由个人申请,报系审批,系办公室备案; (3)、接收实习的单位须出具接收证明并留下联系方式; (4)、学生须提供具体家庭地址(监护人姓名)及随时可联系的通讯方式;
(5)、实习学生若变更实习单位,须提前通知辅导员,并重新办理相关手续,否则,实习成绩以不合格论。 3、实习成果及要求
(1)实习成果 ①、实习周记 ②、实习报告 ③、实习鉴定 (2)实习成果要求
①、实习成果在实习结束后应将实习手册上交实习指导教师,优秀者留存系办公室;
②、每位学生的实习成果必须独立完成,不许抄袭他人成果,若发现有抄袭的成果,实习成绩视为不合格。 4、实习考核办法
①、必须交齐实习成果方可参与实习成绩的评定,资料欠缺着视为实习成绩不合格;
②、各系部可根据专业特点灵活调整考核内容和形式以及相应考核标准,但实习成绩原则上按PART I:企业考核成绩50%,PARTⅡ:学院考核成绩50%计算;
③、实习期间实习学生违反纪律,经劝解不听者,实习成绩视为不合格;
④、严禁抄袭他人实习报告,否则实习成绩视为不合格; ⑤、被实习单位退回学校者,实习成绩视为不合格; ⑥、实习成绩分为优、良、中、及格、不及格五个等级。
三、湖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实习纪律和要求
1|、遵守学院实习纪律,服从学院实习安排;
2、遵守实习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接受实习单位工作安排及调整;晚上严禁私自外出,严禁参与赌博及其非法活动,不得出入娱乐场所及网吧等,严禁下水游泳;
3、不无故离岗,严格通过正常渠道履行请假手续;
4、服从实习指导教师的安排,按实习要求认真完成实习教学计划;
5、不参加有损学院声誉的活动;
6、实习期间由于个人原因损坏实习财物的,由个人按实习单位要求赔偿;
7、实习学生要求保障自己人生安全,并自行办理学生平安险种; 8、在实习期间被实习单位退回者,实习成绩不合格; 9、在实习期间违反上述规定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自行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