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库集中支付系统3.0预算单位操作手册

要撤销报销,先在数据状态栏中选择“已确认”,选择要撤销的数据,点击『撤消报销』。

注意:已送审的公务卡申请不能进行撤消报销操作。

3.3公务卡支付申请生成

登录系统,选择【集中支付录入岗】角色进入系统,选择【公务卡管理】—【公务卡支付申请生成】,如下图:

未生成申请的数据可以对报销金额进行修改,修改的金额不能大于消费金额,单击“报销金额”后输入报销金额,在支付申请录入时不能修改报销金额。

选中需报销的公务卡申请和单位已获批的计划,点击『生成申请』,如下图:

系统出现用款申请录入界面,如下图:

依次录入支付申请各栏中的数据,点击『保存』,系统提示生成成功,点击确定。要撤销生成,在数据状态栏中选择“已生成”,点击『撤销生成』

注意:已送审的申请不能撤销生成。 在数据状态栏中选则“已生成”,选中要送审的数据点击『送审』

3.4审核公务卡支付申请

登录系统,选择【集中支付业务审核岗】角色进入系统,选择【公务卡管理】—【审核公务卡支付申请】,如下图:

选中要审核的支付申请,点击『审核』

如要退回公务卡报销申请,选中要退回的数据,点击『退回』

3.5公务卡支付凭证生成

登录系统,选择【集中支付业务录入岗】角色进入系统,选择【公务卡管理】—【公务卡支付凭证生成】,如下图:

选中要生成凭证的支付申请,点击『生成凭证』。 要撤销生成,在数据状体栏中选择“已生成”,选择要撤销生成的数据,点击『撤销生成』。

注意:已打印的申请不能进行撤销生成操作。

3.6公务卡支付凭证打印

登录系统,选择【集中支付业务录入岗】角色进入系统,选择【公务卡管理】—【公务卡支付凭证打印】,如下图:

选中已生成的公务卡凭证,点击『凭证打印』,系统弹出报表打印对话框如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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