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库集中支付系统3.0预算单位操作手册

点击『确定』,系统提示审核成功,如下图:

要撤销审核,请在数据状态栏选择“已审核”状态,如下图:

选中要撤销审核的数据,单击『撤销审核』如下图:

重新在数据状态栏中选择未审核状态,将会看到该撤销审核的数据,如下图:

注意:如果计划已批复下达则不能撤销下达。

2.5用款申请录入

登录系统,选择【集中支付录入岗】角色进入系统,选择【支付管理】—【支付申请录入】,如下图:

选中页面右下方的已批复的计划,点击『用款申请录入』,如下图:

采购序号不需要填写

填录支付申请信息,如下图:

注意:1.输入的申请金额不能大于可申请支付数。

联系客服:779662525#qq.com(#替换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