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资管理标准规定

DF/ZD.A780-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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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车业有限公司

管理标准

DF/ZD.A780-2015

版 编 审 标 审 批 物资管理标准

本 号: 制: 核: 准 化: 定: 准:

发布日期:2015年09月 日

实施日期:2015年09月 日

物资管理标准

1目的

为规范物资收、发、存等各环节行为,加强物资管理与控制,加快物资流转,有效降低成本,保证物资安全与完整,特制定本标准。 2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公司物资管理的类别、程序和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除固定资产外的所有流动性实物资产的管理。 3术语和定义 3.1物资

本标准所指物资指公司所拥有的除固定资产以外的所有流动性实物资产。包括原材料、辅助材料、外购零配件、燃料、产成品、半成品、在产品、包装物、工程物资、促销物资(赠品)、低值易耗品、不良物资等。固定资产管理内容按照公司《固定资产管理标准》执行。 3.2不良物资

本标准所指不良物资是指存在问题、不可正常使用、回用或替代、但具有可回收价值的物资。主要包括:

——积压、闲置、停用物资:包括超过规定储存期限物资、超过保质期物资,各种原因导致的闲置、停用物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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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弃物资:返回的“三包”废旧件、报废的工装、刀具、工具、量具、模具等废旧物资;因保管不善或其他原因导致短缺、霉变、毁损物资;废料、废渣、废油、废包装物等各种废旧物资。

——不合格品:入库检验时不合格,厂家未按时清退的物资;生产时经检验不符合质量要求,无法修复使用的物资等; ——其他不属于上述范围、但不再利用的物资。 4职责

4.1仓储部门负责物资的收、发、整理、保管和库区不良物资的统计上报,及时报缺和预警,既要满足生产需求,又要防止过量库存占压资金。每日及时处理当日收发物资账目,做到日清日结,账实相符。按照要求做好盘点工作,保证盘点工作质量。按照物资类别、性质、用途等分类管理,定点存放,保证物资堆放安全、质量完好、通道畅通,存取方便。按照先进先出原则发放物资,具体实施清退不良物资。

4.2各车间、部门负责本部门、单位范围内物资的使用与管理。

4.3供应部应健全和完善供应商管理体系,加强供应合同管理和价格维护,按照月度计划实施采购时,采取比价采购、竞价采购、招标采购等多种手段,做到货比三家,降低采购成本;明确供货厂家、送货批次、到货时间、到货数量等信息并及时与仓储部门沟通,以便安排接受货物;对所采购物资的性能、款式、质量、价值负责,及时清退不良物资和不合格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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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财务部负责公司资产的价值管理。制定、梳理物资管理标准与流程,组织、指导、监督、考核各单位、部门执行加强各类物资管理工作;组织、指导、监督物资盘点,监督处理不良物资,按会计制度要求处理物资盈亏账务。 4.5质量部负责各类物资的质量鉴定,负责检验入库及不良物资的品质鉴定。 4.6坚持“谁保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区域、谁负责”的原则,非因客观因素造成的不良物资损失由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负责。 5过程方法和要求 5.1入库

5.1.1原辅材料出入厂区必须过磅

货运车辆进厂时须将车辆行驶证押在门卫,门卫告知司机去司磅员处称取毛重,车辆出厂时称取皮重,由司磅员出具司磅单,注明材料名称、规格、重量,并由司磅员签字。物资入厂过磅后方可办理入库业务,车辆出厂以司磅单换取行驶证,无司磅单货运车辆不得出厂。

5.1.1.1钢材入库除司磅单外,应使用电子钩称卸货并统计卸货数量,司磅单及电子钩称数据不一致的,以数据小者为准。

5.1.1.2油漆入库除司磅单外,应抽样称取单桶油漆毛重,作出标记并优先使用,用后称取皮重验证单桶油漆是否足量。

5.1.1.3外协件入库除司磅单外,应称取小件重量辅助验证小件数量,或定容实物清点外协件数量,称重座桶重量,检查座桶质量。

5.1.1.4二氧化碳气入库除司磅单外,应配合气罐仪表数据验证记录,入厂后按瓶配置标签登记重量,空瓶出厂前收回标签并验证重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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