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福利达精细化工有限公司10万吨/年过氧化氢(27.5%)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JNYAYP2014-001置警示标识和说明,使进入施工现场的相关人员知悉施工现场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对人体健康的危害后果和防护措施。警示标识的设置应符合GBZ158的要求。4.6.4.6个体防护用品
参考表4-6配备有效的个体防护用品,必须保证选型正确,维护得当。建立、健全个体防护用品的采购、验收、保管、发放、使用、更换、报废等管理制度,并建立发放台账。
表4-6
岗位工种土石方工地基处理工程挖掘机铲车驾驶员打桩工建筑物垒砌施工材料准备电焊作业工设备的安装装修工程设施装饰工管线安装工输气管线施工电焊作业工防尘口罩、防噪声耳塞、护目镜防毒口罩防尘口罩、防噪声耳塞设备安装油漆工防尘口罩、防噪声耳塞、护目镜防噪声耳塞防毒口罩砌筑工钢筋工防护用品配置种类及数量参考表
拟配防护用品防尘口罩、防噪声耳塞防尘口罩、防噪声耳塞防尘口罩、防噪声耳塞防尘口罩、防噪声耳塞、热辐射防护服防尘口罩、防噪声耳塞防尘、毒口罩:2~3月;耳塞:2次/月;热辐射防护服:1次/年;防护手套:2次/月;防护眼镜:1次/月;护目镜1次/2月发放周期4.6.4.7应急救援
项目经理部应建立应急救援机构或组织,合理配备快速检测设备、医疗急救设备、急救药品、通讯工具、交通工具、照明装置、个人防护用品等应急救援装备。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可能发生的各种职业病危害事故制定相应的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及时修订应急救援预案。
济宁永安安全生产科技研究院有限公司第28页共30页济宁福利达精细化工有限公司10万吨/年过氧化氢(27.5%)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JNYAYP2014-0015评价结论
5.1拟建项目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危害类别
拟建项目主要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有:粉尘(碳酸钾粉尘、2-乙基蒽醌粉尘)、二甲苯、过氧化氢、磷酸、浓硫酸、硫化氢、氨、NaOH、噪声。
根据国家安监总局《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安监总安健〔2012〕73号)的分类,拟建项目为“(十三)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基础化学原料制造”,属于“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5.2建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在建设中职业病防护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拟建项目需在设计阶段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职业卫生专篇设计,向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请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审查。
拟建项目在竣工验收时,建设单位应当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及职业病防护设施的验收。5.3结论
济宁福利达精细化工有限公司10万吨/年过氧化氢(27.5%)项目属于迁建项目,本报告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规范》的相关规定,结合本项目有关资料及类比调查结果综合分析后认为:5.3.1拟建项目可研报告中的选址合理,生产工艺先进、成熟、自动化程度高,总平面布局、设备布局和建筑卫生学基本符合《工业企业卫生设计标准》(GBZ1-2010)的要求。
5.3.2根据拟建项目可研报告提出的职业卫生防护措施和评价人员调查结果,本评价认为该项目拟采取的防尘、防毒、防噪声等职业病危害因素防护措施基本可行且较全面。但在职业卫生管理、应急救援、建筑卫生学、个体防护等方面尚存在不足,应进一步完善,本评价报
济宁永安安全生产科技研究院有限公司第29页共30页济宁福利达精细化工有限公司10万吨/年过氧化氢(27.5%)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JNYAYP2014-001告提出了补充措施,建议建设单位在组织编写初步设计的职业卫生专篇时进行参考,并在建设工程投产时予以实施。
综上所述,建设单位在可行性论证过程中,遵循了国家关于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防护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标准要求,拟采取一定的较为可行的职业卫生防护措施。建设单位如果保证将可研报告中提到的和本评价报告补充的各项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逐一落实到施工、生产中,将能有效地降低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危险性。在正常生产条件下,多数工种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或强度能够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07)和《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2.2-2007)的要求。按照本报告建议整改后其职业卫生管理情况符合《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12]第47号)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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