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光明新区数字化城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系统建设方案V1 - 图文

第1章 项目综述

1.1 项目概述

? 项目名称:《深圳市光明新区数字化城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系统》; ? 建设单位:深圳市光明新区安监办;

? 项目资金来源:深圳市光明新区政府财政拨款投资建设; ? 建设地点:深圳市光明新区安监办。

1.2 项目背景

二十一世纪,世界步入信息经济时代,全球面临信息革命的洗礼和挑战。以信息技术为代表的高新技术迅速发展,它强有力地推动着社会和经济的发展,同时将实现人类社会从工业化朝着信息化转变。

随着安全生产形势的日益严峻和国家对安全生产的高度重视,进一步深化信息化建设,提高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办事效率和工作透明度,构建高效、透明、快捷、安全的“电子政务系统”已势在必行。

近来,深圳市刚刚进行了大部制改革,很多职能部门单位进行了重新整合,深圳市安监局划归市应急管理办公室,同时划归市应急办的还有安委办和民防办。而市安监局工矿商贸企业以及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管等职责划入深圳市科技工业贸易信息委员会。深圳的改革是以“大部制”的理念,将安全生产、民防、公共安全的监管力量整合到应急管理办公室,为了统一管理,突出成效。根据市委、市政府、市安监局的要求,将在新成立的光明新区进行试点,开发建设全区统一的数字化城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系统。

目前光明新区安监巡检工作主要靠专门的安监工作人员对新区的企业、出租屋、三小场所进行安全检查和巡查,在现场通过对企业、出租屋、三小场所的设施进行安全检查,和对部分设施的数据的查看、纪录从而掌握系统的运行状况和使用情况。光明新区安监部门根据任务安排安排人员对相关设施、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后,将安全检查情况和相关数据人工记录在相关文书上。这样的管理方式无法很好的得到客观的巡检工作到位率和巡检时间,因而不能对巡检质量进行客观评价;而且设施、设备状况和相关数据要用纸笔记录,记录的分析汇总十分困难,需要手工将数据输入计算机,再进行人工的分析和处理,耗时耗力,无法准确方便实时的掌握企业、出租屋和三小场所的设施、设备运转记录。

按照深圳市安监局的相关规定,结合深圳市光明新区安监业务的实际情况,我公司提出开发数字化城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系统的设想,为光明新区各级安监部门量身定制安全

生产信息化建设的技术解决方案和业务解决方案,保证与上下级安监部门的安全生产信息化平台之间无缝对接和数据交互。即通过建立一套集信息采集、信息传递、信息处理、信息反馈、决策参考、信息整理归档并与深圳市其它责任职能部门业务信息系统进行接口连接的数字化城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系统来协调、处理安监案件,提高安监巡查和执法工作效率

1.3 指导思想

系统建设将坚持高标准建设、高起点定位、高水平管理、高效率运行,提高光明新区安全生产监管和监察体系的信息采集、处理、加工的能力;实现安全监察、监督和行政执法工作的信息化,推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科学发展;有效进行事故预测、隐患排查、安全生产形势分析和决策支持;为本体系内的各级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机构之间的信息传输提供快速、可靠、安全的网络服务。为建设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体系提供技术先进、反应迅速、信息准确、传输可靠的支撑平台,建立重特大安全事故监测预警系统,加快安全生产科技进步,落实“科技兴安”战略。

1.4 编制依据

? 国家发改委、建设部联合发布的《关于建设项目经济评价工作的若干规定》、《建

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第三版)(2006年); ? 《国家电子政务总体框架》(国信[2006]2号);

? 《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电子政务工作的意见》(深发 ? [2006]16号);

? 《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指南(试用版)》(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办投资 ? 深圳市信息工程协会《信息系统工程造价指导书》2009版;

? 《深圳市委市政府关于大力推进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的决定》(深发[2002]11号) ?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文号:第373号》 ?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

? 《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8号 》 ? 《烟花爆竹劳动安全技术规程(GB11652-1989) 》 ? 《深圳市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责任追究办法 》

? 《广东省重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规定》 ? 《广东省乡镇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员管理办法》 ? 《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 ? 《深圳经济特区安全管理条例》

? 《深圳经济特区产品质量管理条例 》

? 《深圳经济特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规定 》

1.5 项目建设概况

1.5.1 系统概述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监察工作是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是贯彻依法治国方略的重要体现,是政府转变职能、建设法制政府的内在要求,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安全生产工作依法实施监督管理的重要手段。实施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监察,对于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及时纠正和制止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消除事故隐患,减少和防止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具有重要意义。

数字化城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系统的建立,实现了安监执法信息的登记、审查、分类、统计、分析与处理;在系统中,用户可根据不同的案件程序进行文书流程自定义,并可根据文书审批要求自定义文书会签模式,实现对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的智能处理;系统包含执法信息库,为安全监察的行政执法处理提供法律法规依据,并能按国家安监总局标准格式生成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的36种文书,实现安全生产监察管理部门的规范管理和资源共享,为安全生产监察管理部门的领导和基层工作者提供一个高效、安全、实用的数字化行政执法应用平台.

1.5.2 建设目标

深圳市光明新区数字化城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系统的建设目标是,以应用需求为导向,综合应用多种信息化技术。

主要体现在如下方面:

(一)强化城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倡导“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进一步改善光明新区的城市安全生产环境,丰富光明新区城市安全生产监督执法手段,加强城市安全生产监督执法部门联动和协调,提升新区的城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水平。

(二)建立发现及时、响应快速、处理正确、监督有效的城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制,加快光明新区城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标准体系的建设步伐,进一步提高管理效率和业务能

力,初步实现辖区范围的全覆盖管理、安监业务流程的全过程跟踪、安监案件的全时段处置、职能部门的全方位协作、数据信息的全角度整合,使辖区的城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水平和公众服务能力得到飞跃式提升,推动城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服务走上科学化、精细化和长效化的轨道。

(三)建设决策科学、指挥顺畅、调度灵活、监督到位的综合管理平台和结构完整、功能齐全、技术先进、安全可靠的城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业务分析系统,将信息技术深入应用到城市城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各个方面,强化城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数字化手段,丰富城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数字内涵,提高城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数字化水平。

1.5.3 建设原则

为确保系统建成后能够达到预期目标,项目建设过程中,将具体遵循以下原则: ? 规划先导,超前设计

切实发挥规划的指导作用,维护规范的统一性和权威性。在技术和设计与应用上着眼未来与全局,既要满足城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直接需求,又要适应大系统、大安监背景下其他工作的应用需求。同时考虑与城市管理部门的应用系统进行接口连接,实现城市管理信息资源共享和部门联动与协调,切实提高工城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工作效率和水平。

? 统一标准,分布实施

严格遵循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确保技术、标准、协议和接口统一,保证系统的规范、开放和实用,坚持分布实施、分布推进、分层推经、逐步完善原则,结合实际滚动推进,分阶段实施建设。

? 整合资源, 信息共享

充分利用市、区各部门现有的网络、信息、设备等资源,把增量投入与存量整合有机的结合起来,加强资源整合,消除“信息孤岛”,促进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使有限的资源发挥最大效益。

? 安全可靠,保障有力

按照以发展求安全,以安全保发展的方针,采用国家认定的安全保密措施和手段,建立健全组织、制度、安全等保障体系,确保系统 的安全可靠。

? 实用性原则

坚持按需建设的原则,以业务为先导,综合考虑建设工程的社会效益,杜绝盲目重复建设。要特别突出应用实效,把工作重心放在开发、应用和培训方面,避免重硬件、轻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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