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委托代建合同-深圳土地房产交易中心

料。

3、本工程的有关各方均应始终尽所有合理的努力,使不可抗力对本工程及履行本合同造成的损失减至最小。

4、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按以下方法分别承担: (a)工程本身的损害由委托人承担。

(b)停工期间,代建人应委托人或监理单位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和保卫人员的费用由代建人承担;

(c)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代建人承担。

(d)代建人、专业工作单位各自遭受的损失(含设备、材料损坏、停工损失、人员伤亡)由其自行承担。

5、因委托人和代建人一方延迟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另一方因不可抗力造成的责任。

第八十八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应向委托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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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工程质量保修责任书

委托人:(全称): 代建人:(全称):

为保证坪山新区体育中心二期网球中心(工程名称)在合理使用期限内正常使用,委托人和代建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深圳特区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一致,签订工程质量保修责任书。代建人在质量缺陷保修期内按照有关规定及双方约定承担工程质量缺陷保修责任。

一、 工程质量缺陷保修范围

质量缺陷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工程、电气管线工程、给排水管道工程、设备安装工程、供热和供冷系统工程、装饰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

具体质量缺陷保修范围,双方约定如下: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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漏工程、电气管线工程、给排水管道工程、设备安装工程、供热和供冷系统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室外工程以及绿色环保节能项目等。

二、 工程质量缺陷保修期

质量缺陷保修期从工程实际竣工之日算起,单项竣工验收的工程,按单项工程分别计算质量缺陷保修期。

双方约定本工程质量缺陷保修期如下:

■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合理使用年限; ■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的防渗漏工程为5年(最低位5年);

■电气管线工程、给排水管道工程、设备安装工程为2年(最低为2年);

■供热和供冷系统工程为2个(最低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装饰装修工程为2年;

■其他项目保修期约定:对于绿色环保节能项目,超过质保期限后的保修仍由代建人负责,或由代建人委托单位进行,其保修费用根据保修发生时的市场行情进行合理收费,具体费用标准双方另行协商。

三、 工程质量缺陷保修责任

1、 属于保修范围内的项目,在保修期内,代建人应在接到保修通知之后48小时内派人维修,其中渗水、漏水、线路等影响正常办公、生活的情况,代建人应在委托人通知后4小时内赶到现场并及时进行维修;代建人不在约定的期限内派人维修,委托人可委托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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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维修,费用从保修款中支出。

2、 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代建人接到事故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四、 工程质量缺陷保修费用

工程质量保修费用及相关损害赔偿责任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五、 工程质量缺陷保证方式

工程质量缺陷保证方式可采用以下方式“ ■工程质量保证金:

工程质量保证金一般不超过合同结算价的5%,委托人、代建人约定本工程的工程质量保证金为合同结算价(含建设资金及代建管理费)的5%,具体为:

币种:人民币

金额(大写): 元

(小写): 元

工程质量保证金银行利率为: □工程质量保证担保 : □工程质量保险: 六、 工程质量保证金的支付

采用工程质量保证金方式时,委托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后满2年后14天,将工程质量保证金和利息返还给代建人,但不免除代建人依合同约定应承担的尚未履行完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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