浠水县城市总体规划 - 图文

浠水县城市总体规划(2009-2020)——文本 浠水县人民政府 上海同济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连接团陂、蔡河、洗马,规划大别山旅游公路。县域有旅游发展潜力的河道沿线或水系区域规划建设旅游公路。

2、 铁路规划

京九铁路配合区域铁路网调整建设。完成线路电气化改造。

3、 县域城际轨道或城际快速路

与武汉城市圈城际铁路建设相配套,规划预留城际轨道交通线或城际快速路,形成黄冈-巴河-兰溪-散花-黄石的城际快速连接线,形成城市圈层次的快速公共交通网。

规划散花城区与清泉城区快速连接线。

4、 水路规划

规划长江通航标准为一级航道,巴水巴河口-上巴河32.5公里为Ⅲ级航道,浠水河口兰溪-浠水城关21公里为Ⅳ级航道。

5、 港口规划

规划形成巴河、兰溪、散花三大港口形成的组合港口群。

随着腹地经济的发展,沿江各港将发展成为具有装卸储存、中转换装、运输组织、现代物流、临港工业等多种功能的综合性港口群。 6、 县域交通运输中心

依托高速公路、港口、城际快速连接线等,在散花镇区形成综合交通运输中心,依托铁路、公路在清泉城区形成交通运输次中心。

第三十二条

县域给水工程规划

1、城市水源保护

地表水源:规划水源以地表水为主,规划沿白莲河设置两处取水口,沿长江设置三处取水口;沿巴河设置两处取水口;沿浠水河设置三处取水口;沿蕲水河设置一处取水口;结合策湖的生态修复,远期在策湖设置一处取水口作为散花城区备用水源;分别设立水源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

河流一级保护区的范围为取水口上游1000米、下游100米范围,水域至江流中泓线,陆域至江堤。二级保护区的范围自一级保护范围向上游2000米、下游200米,水域至江流中泓线,陆域至江堤。以湖泊、水库为源的饮用水水源的水域保护区分为一级和二级。取水点半径300米内的水域为一级保护区。取水点周围半径500米内且在一级保护区外的水域为二级保护区。 严禁在保护区内从事可能污染水源的任何活动,并应设有明显的范围标志和严禁事项的告示牌,保护区水质达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要求。

2、规划用水量预测

规划用水量预测采用人口综合用水量指标法。

规划县域范围2020年城市最高日总用水量为43.8万m3/d。 3、供水设施规划

规划建设白莲河城乡一体化水厂,近期水厂规模为11.09万m

/d,远期扩大其规模至25万m

/d。该水厂可为县城和各

乡镇水厂提供水源。只要原有水源水质能满足要求,亦应保留,形成双水源或多水源。

清泉城区内现有南城、二中两座水厂保留,扩建南城水厂提升其供水能力至7万m8万m

/d。

/d,对其扩建提升供水能力至5万m

/d。另外新建水厂1座从长江取水,供/d,扩建二中水厂提升其供水能力至

散花镇内现有一座水厂供水能力1.3万m水能力10万m

/d。远期策湖实现生态修复后,可在策湖设置取水口,将其作为散花备用水源。

/d。兰溪镇内原有水厂保留,提升其供水能力至3万m

/d。

巴河镇内现有水厂一座保留,对其扩建提升供水能力至4万m洗马镇内原有水厂保留,保证供水能力1.5万m建水厂一座,供水能力为1.5万m

/d,从巴河取水。

/d。、白莲镇镇区内现有水厂保留,保证供水能力1万m/d。规划团陂镇新

现状关口镇水厂保留,同时向查畈供水,规划供水能力为0.5万m3/d,从浠水河取水。规划绿杨乡继续从水库取水,基本满足供应。其他一般镇水源以就近便捷为前提,根据实际情况选取地下水。山区水源地附近禁止开山采石,以涵养水源,防止人为污染。

规划末期浠水县城镇自来水普及率达到100%。规划各水厂出水水质达到国家饮用水标准。各镇区、集镇供水主干管采用环状加枝状形式铺设,沿主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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