挥基层组织的调处作用,有效利用其他社会资源,尽可能查明案件事实,调解解决纠纷。
2.承办法官应坚持正确的司法原则。“依法、客观、公正”,这是法院审理民事纠纷案件应坚持的共性原则,体现在农村土地流转纠纷案件的审理中,这一原则有着特定要求:一是要正确适用法律。由于土地承包经营权有着很强的政策性,因此处理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纠纷既要适用《土地承包法》,又要适用《民法通则》、《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还要执行党在农村的政策。要依法认定流转行为的性质和法律效力,不得违法擅断枉判。二是要客观地认定案件事实。此类纠纷的形成,一般都带有明显的政策调整的印记,有着特定的历史背景。因而在认定事实时,不能只看到现时的矛盾,无视历史的原因,而要将流转纠纷的现状与流转当时的原因结合起来,综合分析认定。就此类案件而言,流转原因分析应成为认定事实过程中不可忽略的环节。三是公正地作出裁判结果。努力让裁判结果既符合个案的正义标准,尽可能地使当事人服判息讼;又能符合社会总体对公正的理解和需求,赢得社会多数主体的认同,成为流转户相互之间,以及基层组织处理流转纠纷时可参照的范例。
2009年中共十七届三中全会在《关于推动农村改革发展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将土地流转问题提到一个更高的层面,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允许农民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这就意味着国家赋予农民对土地更多的自主权和经营权。但在流转过程中暴露出的问题又使农村土地流转纠纷成为了社会矛盾尖锐和突出问题的特殊表现。如何从法律的视角、运用法律的途径和方法来认识、分析和解决这一特殊矛盾,正确认识农村土地流转纠纷事件的产生原因,掌握农村土地流转纠纷的特点、规律,有助于及时缓解此类与民生息息相关的社会矛盾,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保护农民群众的正当合法权益。农村土地流转纠纷案件的依法有效处理,对于推进农村平安建设、维护农村稳定、构建和谐新农村都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作者单位:德清县法院
关于人民法庭工作存在的
问题及对策
文/周庶明 林 彬
人民法庭直接面向农村、面向基层、面向群众,是人民法院与“三农”联系最为紧密、关系最为密切的窗口和纽带,以“便利人民群众诉讼,便利人民法院审判案件”的“两便原则”常青于世,在准确、及时地运用法律手段定纷止争、化解矛盾,依法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维护农民合法权益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人民法庭的建设和发展及其特有的服务功能,是我国建设新农村的需要,是建设和谐社会的需要,是国家经济建设和改革发展的需要,因此,人民法庭的建设备受社会各界的关注和领导的高度重视。但是,当前人民法庭工作中存有的一些问题和困难在一定程度上阻遏了人民法庭职能的发挥。鉴于此,我们试图通过相关数据(以浙江省富阳市人民法院的三个人民法庭的数据为例)分析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粗浅的解决建议。
一、人民法庭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案多人少矛盾突出,调解撤诉率变化不
大,人员流动相对较大
富阳法院下辖三个人民法庭:新登、大源、场口人民法庭。从图一、二我们可以看出,2008年三个法庭的收、结案分别比2007年上升25%(485件)、25.7%(494件)。而2009年则分别比2008年上升33%(795件)、29%(704件)。法官人均办案三年分别为160、202、260件,短短两年中,法官人均增加办案100件。足见案多人少的矛盾十分突出,法官办案压力不堪重负。由此带来一系列的问题:长期超负荷的工作使法官疲惫不堪,疏于业务知识的学习,影响了审判质量的提高;法官没有更多的精力和时间运用调解的手段化解矛盾,往往是一两次调解不成,就会运用判决的方式解决纠纷,影响了社会矛盾的化解;沉重的工作负担使法官产生消极的情绪,难以保持饱满的精神状态投入工作,影响了审判作风的改进;工作长期超压,不少法官身体处于亚健康状态,影响了法官的身心健康。
图一:2007年、2008年、2009年人民法庭收结案情况
40003000200010000收案结案2007年193619232008年242124171936192324212417321631212009年32163121
图二:2007年、2008年、2009年人民法庭法官人均收结案情况
30026020216020010002007年1602008年2022009年260法官人均结案图三:2007年、2008年、2009年人民法庭调解撤诉案件情况
40003000200010000结案调解撤诉案件2007年19231221结案中调解撤诉案件2008年241716092009年31212000从图三可以看出,调解撤诉案件的数量逐年上升,但其比例均在65%徘徊,尽管近几年一直强调
诉调对接,但效果不够明显。
图四:2007年、2008年、2009年人民法庭人员流动情况
1086420调入(人次)调出(人次)2007年992008年652009年322007年为富阳法院竞争上岗、双向选择年,故人员流动较大,而在此后的二年中,人员相对稳定,但2010年又逢竞争上岗、双向选择,人员流动性可能增大。
(二)新形势下案件疑难复杂程度加深,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
图五:2007年、2008年、2009年人民法庭受理案件结构图
道路交通等损害赔偿11%其他合同14%其他权属4%道路交通等损害赔偿11%其他合同11%借款28%其他权属3%婚姻家庭21%婚姻家庭16%买卖26%借款30%买卖25 07年法庭受理案件结构2008年法庭受理案件结构道路交通等损害赔偿8%其他合同11%借款40%其他权属4%婚姻家庭13%买卖24 09年法庭受理案件结构
从图五可以看出,占总体比例最大的借款类案件逐年上升,从28%至30%至40%,而绝对数则从534件至759件至1244件。大量的民间借贷案件进入诉讼程序,部分案件案情扑朔迷离,其中掺杂高利贷、虚假诉讼等情况,牵涉的社会关系广泛而复杂,处理难度较大;所涉企业串案的处理涉及到虚假债务、转移资产、财产处理、案款分配等情况,社会影响面广,处理不慎易引起群体性事件。
(三)人民法庭审判管理方式趋后于法院机关,审判任务面临新挑战
人民法庭不同于法院机关,机关的流程、事务管理方式往往不适用于法庭。2007年、2008年、2009年富阳法院三个人民法庭新收案件分别比上年增长13%、25%、32%(见图六),法庭民商事案件收案占富阳法院民商总收案比例也呈现逐年增长趋势,分别为36.5%、40.9%、42.7%(见图七)。由此可见,乡镇村建设迅猛发展,人民群众运用法律手段定纷止争的维权需求量不断增大,人民法庭
审判工作面临的压力也必然增大,面对大量案件和各种新型案件、新问题的出现,人民法庭的审判管理方式必须从乡村发展实际要求出发,探索适合于法庭工作新特点的审判模式。
图六:人民法庭收案增长情况
32.0.0142006年收案上升幅度法庭新收案19362007年24212008年25.02162009年13.0%.02.0141936 24213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