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大(本科)--城市管理学期末考试综合复习题(附答案) - 图文

2、领导所属各工作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的工作,改变或者撤销所属各工作部门的不适当的命令、指示和下级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依照法律的规定任免、培训、考核和奖惩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

3、执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市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环境和资源保护、城乡建设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民族事务、司法行政、监察、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4、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帮助本市内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依照宪法和法律实行区域自治,帮助各少数民族发展政治、经济和文化的建设事业;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5、行政立法权。直辖市的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市的地方性法规,制定规章,报国务院和本级人大常委会备案。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的地方性法规,制定规章,报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的人大常委会、人民政府以及本级人大常委会备案。制定规章,须经各该级政府常务会议或者全体会议讨论决定;

6、办理上级国家行政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萨拉蒙认为非政府组织具有哪些属性?

1、组织性,指合法注册,有成文的章程、制度,有固定的组织形式和人员等;

2、民间性,又称非政府性,指不是政府及其附属机构,也不隶属于政府或受政府支配; 3、非营利性,指不以营利为目的,不进行利润分配;

4、自治性,指有独立的决策与行使能力,能够进行自我管理;

5、志愿性,指成员的参加和资源的集中不是强制性的,而是自愿和志愿性的; 6、非政治性,指不是政党组织,不参加竞选等政治活动; 7、非宗教性,指不是宗教组织,不开展宗教活动。 五、我国市民利益表达的主要途径有哪些?

1、个人联系渠道,这是一种最为传统的表达方式,即在特定情况下利用家庭、学校、社区等地区范围内的各种血缘、地缘、事缘、学缘或其他非正式关系,来接近有关市政决策的人物,直接反映其利益要求;

2、代理人或代表渠道,即在城市政治系统内居于特殊地位并具有重要影响力的个人,通常由他所属的集团推选出来,进入城市权力系统内部,担任市政治或行政职务,直接参与政策制定,作为一定社会集团利益的代理人;

3、集团参与渠道,。在我国城市中,集团参与渠道是一种方兴未艾的市民利益表达渠道,即通过职业集团对市政管理和决策施加有效影响,实现其利益要求。这些职业集团,主要以政治、行政、法律、经济、管理、劳务、文化、中介、服务等职业群体为主;

4、市民监督渠道,市民监督是维护市民利益的重要途径和方式,即通过政治、行政、经济、法律和舆论的监督,防止政府和其他公共机构侵害市民的合法权益,危害市民个人和整体的利益。

六、简述市政管理体制的内容。

1、市建制体制,它包括设市的标准,市的行政地位,市的自治(或自主)权力,市与中央、省(州)的纵向权力关系,市的下级行政建制;

2、市政府构成体制,包括城市国家政权的构成及其相互关系;

3、市行政管理体制,包括市行政领导体制(如市长负责制、委员会制等)、市行政管理跨度和管理层次的有机结合体、市政府各职能部门与本级政府与上级对口业务部门的权责关系及其运行机制等;

4、市公共事务管理体制,市公共事务管理体制也称市权力系统权责关系,即在城市公共事务管理系统中,政府、事业单位及企业单位之间的关系定位。

以上四方面的内容中,市建制体制是市政体制存在的前提;市政府的构成体制是市政体制运转的制度基础;市行政管理体制则是市政体制研究的重点;市政体制的核心问题则是在城市公共事物管理过程之中,各部门如何实现其职能。

七、我国传统市政管理职能的特点有哪些?

1、经济管理职能广泛而突出。这点与西方市政职能特点不一样。管理城市经济曾经是我国城市政府的首要职责,与此相适应,我国城市政府管理经济的机构庞大,部门林立,既有综合性的经济管理部门,又有专业的经济管理部门。但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这种状况已经发生了一定程度的改观;

2、对其负责的事务管理控制程度高。表现为控制面广和控制程度高,而且还几乎都借助强制性的行政手段。例如,改革开放前,企业生产什么、生产多少都由政府说了算,企业几乎没有自主权,企业成了政府的附属品。在逐步建立市场经济的过程中,政府的强控制程度表现得仍比较突出;

3、综合性的社会保障服务职能较弱。十一届三中全会前,这种特点较为突出。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现代化的不断发展,我国社会保障制度进一步完善,市政社会保障职能也逐渐得到了加强,但目前仍存在很多问题,有待解决。社会保障是政府为了保证社会成员最低生活水平以及抵御各种风险的能力,参与国民收入再分配过程的行为。它是一种政府责任,理当由政府承担。但由于我国经济力量不足,以及思想认识不够,城市政府承担社会保障的范围有限。许多社会保障、社会福利由企业承担,给企事业单位的劳动人事制度改革造成了困难;

4、独立性的职权较少。表现为中央集权过大,城市政府的权力无法律保障,上级可以随意解释或随时上收与下放权力,使城市政府难以适应,难以调动城市的积极性、主动性。计划单列市和后来的副省级市的设立正是针对此问题而来的;

5、职权与职责相脱节。表现为许多方面有权者不负责,或者负责者又无权力以及有责而无利等。 八、我国城市政府的基本职能有哪些?

1、经济职能是指城市政府利用经济、财政、金融、法律和行政手段,从宏观上对城市经济进行调控、仲裁和服务,目的在于维护正常的经济秩序良性发展,促进经济的繁荣、物质的丰富和生活的改善; 2、社会职能主要是指城市政府社会公共服务方面的职能,目的在于维护良好的社会公共秩序,促进城市社会的良性发展,为市民提供优质高效的安全、福利、保障、科学、文化、教育等方面的公共服务; 3、规划职能即城市政府依法制定的土地开发、资源优化、建设布局以及经济与社会发展为主要内容的中长期发展计划,目的在于预测城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趋势,为城市建设和管理提供思想、政策和制度依据;

4、建设职能即城市政府在城市规划的基础上,组织规划项目的建设和实施,进而落实城市规划和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的中长期计划;

5、管理职能是在城市政府的各种规划项目落实以后,保证城市政治、经济、文化与社会生活秩序,维护城市能源、道路、交通、安全、市容、环境、卫生、防灾、消防等城市事务的正常秩序,对城市各项事业进行决策、计划、组织、协调、控制和监督,包括决策管理、过程管理、绩效管理、法制管理等内容,目的在于为广大市民提供优质高效的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

九、我国市政管理的职能有哪些? 1、城市规划与建设管理职能;

2、城市社会发展、社会控制与社会保障职能; 3、公共经济管理和经济振兴职能。

十、我国城市规划与建设管理职能包括哪几个方面的内容?

1、城市规划与管理职能,即由市国土规划局依据国家法规和政策绘制城市一定时期的建设和社会经济发展蓝图的职能;

2、城市建设与管理职能,即由市城建局依据经批准的城市规划,实施城市具体建设项目的职能;

3、环境保护职能,即由市环保局具体负责的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法规政策,制定全市环境质量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及其相应的基础方法标准的职能

十一、我国城市社会发展、社会控制与社会保障职能包括哪几个方面的内容?

1、公安管理,其主要职能是预防和打击犯罪,与企事业单位的保卫部门共同保卫正常的工作秩序,维护社会治安;户籍管理;维护交通安全;安全防灾,保护公共财产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2、司法行政管理,其主要职能是培养司法人才,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领导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普及法律常识,努力使国家各项工作纳入法制化、民主化轨道;贯彻以改造为主的方针,作好劳改劳教工

作;领导管理公证、律师工作;

3、民政管理,其主要职能是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民政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做好全市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优抚安置、减灾救灾、社会福利、殡葬管理、婚姻登记、行政区划、社会救助和军供站等;

4、计划生育管理,其主要职能是宣传贯彻计划生育政策,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编制并组织实施人口计划和长远人口规划,并培训计划生育管理和技术服务人员;指导计划生育人口学会、协会的工作,探索人口结构的调整,搞好理论研究和群众工作;

5、劳动和社会保障管理,其主要职能是负责全市劳动就业政策和劳动统计分析工作;负责城市养老、疾病、伤残等社会保障政策和基金管理;完善劳务市场建设,积极促进各单位开发劳动岗位,疏导城市流动劳动力;监督检查用工情况,落实国家劳动法规,保护劳动者利益;开展劳动力的基本教育和专业培训;搞好劳动保护和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等。

十二、我国公共经济管理和经济振兴职能包括哪几个方面的内容?

除了城市规划与建设和社会服务的公共经济职能外,具体来说还包括:

1、公共财政职能,即由市财政局负责的城市公共投资和其他公共支出、税收、转移支付等职能; 2、公共产品供应和公共经济服务及其管理职能,即由市政府组织提供的解困房、公共保健、特殊物品供应等公共产品供应,和社区服务的管理职能;

3、公共经济规制职能,即城市政府根据法规从保护和实现市民公共利益出发,针对市政经济活动中的市场失灵现象对城市公共事业(市政企业)的经济活动和行为进行的行政性约束,包括对价格、服务方式、投资规模、进入退出等方面活动的干预职能;

4、城市经济振兴职能,即市政产业政策职能,是城市政府鼓励规模经济、保护中小企业利益、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秩序、经济信息公开、城市信息高速公路建设等产业发展振兴的经济管理职能。

十三、试述我国市政管理职能如何进行改革。

我国经济体制方面的转轨性改革,要求市政职能要有相应的巨大调整,以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在经过了由直接向间接、由微观向宏观、由计划向市场的职能转变之后,进一步地把间接管理具体化,宏观职能与微观职能相结合,市场规制职能与城市服务职能相融合,仍然是市政管理的重要任务。过去我们注重管制职能而忽视服务职能,现在应当重视服务职能而较少地运用管制职能。具体的转变任务和步骤主要是: 1、实行市政职能的分解,就是对原有市政职能进行具体分解,划分出哪些职能是应取消的,哪些需要继续保留,哪些是要下放或转移的,哪些是需要充实加强的。通过职能分解,确定每个工作岗位的职责任务、工作要求、工作内容、工作程序、行政运行机制以及任职资格和条件,将职能具体化,理顺内部和外部的工作关系,从而为落实人员与编制提供科学的依据。这是实现市政职能转变的第一步。

2、加强市政管理的法治化、制度化建设,市政管理是法治管理,各种市政决策都要依据法律。为此,必须首先建立和健全各种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包括对机构的设立、机构编制都要以法律形式确定下来。在依法的基础上,做到政务公开,提高管理的透明度,使各种违法事件都能受到法律制裁。逐渐形成以法治政、办事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的市政职能运行状态。

3、科学配置市政职能职位,在对市政管理职能进行分解的基础上,要科学配置市政职能职位:(1)同一类业务由一个部门集中管理,减少中间交叉扯皮的情况,提高办事效率;(2)必须由几个部门共同管理的业务要分清主辅关系,明确业务接口;(3)进行综合管理,对一些长期扯皮、难以划清的业务归并到一个部门,以减少部门之间的摩擦,从而提高市政管理的效率性。

4、加强市政职能岗位人员的业务素质训练,市政职能岗位人员必须符合市政工作要求。市政管理人事部门要经常考核其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对不合格者及时撤换,以保证市政工作的效率性,优良地实现市政公共服务的各项基本职能。

5、转变市政管理手段,市政管理手段要从过去单纯的计划手段、行政手段为主转向经济手段、法律手段为主,特别是重视公共政策的使用。在法律前提下,使用稳健和灵活的公共政策,往往会取得比较理想的管理效果。因此,加强公共政策的设计工作和其实施的管理艺术,是现代市政管理手段建设和我国市政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

十四、编制城市规划应遵循的原则是什么?

1、人工环境与自然环境相和谐的原则,城市人工环境的建设,必然要对自然环境进行改造,这种改造对人类赖以生存的自然环境造成破坏,已经到了不能再继续下去的程度。在强调经济发展的时候,不应忘记经济发展目标是要为人类服务,而良好的生态环境是实现这一目标的根本保证。城市规划师必须充分认识到城市发展中面临的自然生态环境的压力,明确保护和修复生态环境是所有城市规划师崇高的职责。 2、历史环境与未来环境相和谐的原则,保持城市发展过程的历史延续性,保护文化遗产和传统生活方式,促进新技术在城市发展中的应用,并使之为大众服务,努力追求城市文化遗产保护和新科学技术运用之间的协调等,都是城市规划师的历史责任。城市规划师在接受任何新技术的时候,必须以城市居民的利益为标准来决定新技术在城市中的运用。我们要警惕那种认为只要依靠技术的不断进步,就可以解决一切城市问题的幻想。城市发展的历史表明,新技术在解决原有问题的同时往往也带来许多新问题。把科技进步和对传统文化遗产的继承统一起来,让城市成为历史、现在和未来的和谐载体,是城市规划师努力追求的目标之一。

3、城市环境中各社会集团之间社会生活和谐的原则,城市是时代文明的集中体现。城市规划不仅要考虑城市设施的逐步现代化,同时要满足日益增长的城市居民文化生活的需求,为建设高度的精神文明创造条件。在全球化的今天,城市规划更应为城市中所有的居民,不分种族、性别、年龄、职业以及收入状况,不分其文化背景、宗教信仰等,创造健康的城市社会生活。坚持为全体城市居民服务,并且为弱势集团提供优先权,这是城市规划师的根本立场。强调城市中不同文化背景和不同社会集团之间的社会和谐,重视区域中各城市之间居民生活的和谐,避免城市范围内社会空间的强烈分割和对抗。城市中的老年化问题,城市中不同文化背景、不同阶层的居民在城市空间上的分布问题,城市中残疾人和社会弱者的照顾问题,都应成为重要的课题,这些问题必须融入到城市规划师的设计中,并给予充分的重视。

十五、我国城市规划体系包括哪些内容?

1、城市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是指导城市建设的纲领性文件,是分区规划和详细规划的基础,是城市政府进行城市规划管理的法律依据;

2、城市分区规划,城市分区规划是大、中城市为了进一步控制不同地段的土地用途,协调各项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建设,在总体规划的基础上所制订的规划,以便与详细规划更好地衔接。并非所有城市都需要编制分区规划,对于一些小城市和空间结构简单的城市可以不必编制分区规划;

3、城市详细规划,城市详细规划是在总体规划或分区规划的基础上,规定建设用地的各项控制指标,直接对局部地区的建设做出安排的具体规划。城市详细规划分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两大类。

十六、城市规划工作的特点是什么?

1、综合性,综合性是城市规划工作的重要特点,它涉及许多方面的问题;

2、法治性、政策性,城市规划既是城市各种建设的战略部署,又是组织合理的生产、生活环境的手段,涉及国家的经济、社会、环境、文化等众多部门。特别是在城市总体规划中,一些重大问题的解决都必须以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为依据;

3、地方性,城市的规划、建设和管理是城市政府的主要职能,其目的是促进城市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和环境保护。城市规划要根据地方特点,因地制宜地编制;同时,规划的实施要依靠城市政府的筹划和广大城市居民的共同努力;

4、长期性、经常性,城市规划既要解决当前建设问题,又要预计今后一定时期的发展和充分估计长远的发展要求;它既要有现实性,又要有预见性;

5、实践性,城市规划的实践性,首先在于它的基本目的是为城市建设服务,规划方案要充分反映建设实践中的问题和要求,有很强的现实性。其次是按规划进行建设是实现规划的唯一途径,规划管理在城市规划工作中占有重要地位。最后,城市规划的实践性还在于其可实施性,应当在规划编制时,考虑城市的财力和能力,不能盲目提出过高的要求,同时,为了适应快速变化的社会经济技术条件,要注意城市规划自身的弹性。

十七、土地利用规划一般应遵循哪些原则?

1、效益原则。即应全面综合考虑社会、经济和环境生态三方面的效益; 2、市场调节与计划控制相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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