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化和空间融合的系统最优的状态。
19、城市人口管理是指城市政府对城市居民户籍和人口变动、人口流动的行政管理工作。
20、城市社区管理是指在市及市辖区人民政府的领导下,以街道为主导、居委会为协同,以社区组织和社区成员为依托,运用行政与法律、经济与教育、公德与情感等手段,合理调配和利用社区资源,发展社区事业,提高社区成员的生存质量,促进社区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的过程。
21、城市社区是城市中的社区,是指城市中被道路环绕的居住地段上,由有特定生活方式并且有成员归属感的人群所组成的相对独立的社会共同体。
22、城市化是指社会经济关系、人口、生活方式等由农村型向城市型转化的过程。
23、城市环境管理指按照一定环境功能目标,运用行政、法律、教育、经济与科学技术等手段,协调人类的社会经济活动与城市环境之间的关系,以防止环境污染、维护城市生态系统平衡的一种措施。
24、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是指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以城市生态理论为指导,以发挥城市综合功能和整体最佳效益为前提,采用系统分析的方法,从总体上找到制约和影响城市生态系统发展的综合因素,理顺经济建设、城市建设和环境建设的相互依存又相互制约的辩证关系,用综合的对策整治、调控、保护和塑造城市环境,为城市人民群众创建一个适宜的生态环境,使城市生态系统良性发展。
25、排污权交易是指在一定的区域内,在污染物排放总量不超过允许排放量的前提下,内部各污染源之间通过货币交换的方式相互调剂排污量,从而达到减少排放量、保护环境的目的。
26、公共紧急状态是指一种特别的、迫在眉睫的危机或危险局势,影响全体公民,并对整个社会的正常生活构成威胁。
27、危机管理是指组织对所有危机发生因素的预测、分析、化解、防范等等而采取的行动。包括对组织面临的政治的、经济的、法律的、技术的、自然的、人为的、管理的、文化的、环境的和不可确定的等所有相关因素的管理。
四、简答题
(一)1、执行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议,以及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规定
行政措施,发布决定和命令;
2、领导所属各工作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的工作,改变或者撤销所属各工作部门的不适当的命令、指示和下级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依照法律的规定任免、培训、考核和奖惩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
3、执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市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环境和资源保护、城乡建设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民族事务、司法行政、监察、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4、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帮助本市内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依照宪法和法律实行区域自治,帮助各少数民族发展政治、经济和文化的建设事业;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5、行政立法权。直辖市的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市的地方性法规,制定规章,报国务院和本级人大常委会备案。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的地方性法规,制定规章,报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的人大常委会、人民政府以及本级人大常委会备案。制定规章,须经各该级政府常务会议或者全体会议讨论决定; 6、办理上级国家行政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1、组织性,指合法注册,有成文的章程、制度,有固定的组织形式和人员等;
2、民间性,又称非政府性,指不是政府及其附属机构,也不隶属于政府或受政府支配; 3、非营利性,指不以营利为目的,不进行利润分配;
4、自治性,指有独立的决策与行使能力,能够进行自我管理;
5、志愿性,指成员的参加和资源的集中不是强制性的,而是自愿和志愿性的; 6、非政治性,指不是政党组织,不参加竞选等政治活动;
7、非宗教性,指不是宗教组织,不开展宗教活动。
(三)1、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及政策,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
2、办理本居住区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 3、调解民间纠纷; 4、协助维护社会治安;
5、协助政府做好与居民利益有关的公共卫生、计划生育、优抚救济、青少年教育等工作; 6、沟通政府与居民之间的联系; 7、搞好社区服务; 8、加强民族团结;
9、管理居民委员会的财产。
(四)1、市民参政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切入点; 2、市民参政是市民当家作主的集中体现;
3、市民参政是廉政建设的推进器。
(五)1、个人联系渠道,这是一种最为传统的表达方式,即在特定情况下利用家庭、学校、社区等地区范围内的各种血缘、地缘、事缘、学缘或其他非正式关系,来接近有关市政决策的人物,直接反映其利益要求;
2、代理人或代表渠道,即在城市政治系统内居于特殊地位并具有重要影响力的个人,通常由他所属的集团推选出来,进入城市权力系统内部,担任市政治或行政职务,直接参与政策制定,作为一定社会集团利益的代理人;
3、集团参与渠道,。在我国城市中,集团参与渠道是一种方兴未艾的市民利益表达渠道,即通过职业集团对市政管理和决策施加有效影响,实现其利益要求。这些职业集团,主要以政治、行政、法律、经济、管理、劳务、文化、中介、服务等职业群体为主;
4、市民监督渠道,市民监督是维护市民利益的重要途径和方式,即通过政治、行政、经济、法律和舆论的监督,防止政府和其他公共机构侵害市民的合法权益,危害市民个人和整体的利益。
(六)1、市建制体制,它包括设市的标准,市的行政地位,市的自治(或自主)权力,市与中央、省(州)的纵向权力关系,市的下级行政建制;
2、市政府构成体制,包括城市国家政权的构成及其相互关系;
3、市行政管理体制,包括市行政领导体制(如市长负责制、委员会制等)、市行政管理跨度和管理层次的有机结合体、市政府各职能部门与本级政府与上级对口业务部门的权责关系及其运行机制等;
4、市公共事务管理体制,市公共事务管理体制也称市权力系统权责关系,即在城市公共事务管理系统中,政府、事业单位及企业单位之间的关系定位。
以上四方面的内容中,市建制体制是市政体制存在的前提;市政府的构成体制是市政体制运转的制度基础;市行政管理体制则是市政体制研究的重点;市政体制的核心问题则是在城市公共事物管理过程之中,各部门如何实现其职能。
(七)1、经济职能是指城市政府利用经济、财政、金融、法律和行政手段,从宏观上对城市经济进行调控、仲裁和服务,目的在于维护正常的经济秩序良性发展,促进经济的繁荣、物质的丰富和生活的改善;
2、社会职能主要是指城市政府社会公共服务方面的职能,目的在于维护良好的社会公共秩序,促进城市社会的良性发展,为市民提供优质高效的安全、福利、保障、科学、文化、教育等方面的公共服务; 3、规划职能即城市政府依法制定的土地开发、资源优化、建设布局以及经济与社会发展为主要内容的中长期发展计划,目的在于预测城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趋势,为城市建设和管理提供思想、政策和制度依据;
4、建设职能即城市政府在城市规划的基础上,组织规划项目的建设和实施,进而落实城市规划和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的中长期计划;
5、管理职能是在城市政府的各种规划项目落实以后,保证城市政治、经济、文化与社会生活秩序,维护城市能源、道路、交通、安全、市容、环境、卫生、防灾、消防等城市事务的正常秩序,对城市各项
事业进行决策、计划、组织、协调、控制和监督,包括决策管理、过程管理、绩效管理、法制管理等内容,目的在于为广大市民提供优质高效的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
(八)1、城市规划与建设管理职能,包括城市规划与管理职能、城市建设与管理职能、环境保护职能、;
2、城市社会发展、社会控制与社会保障职能,包括公安管理、司法行政管理、民政管理、计划生育管理、劳动和社会保障管理;
3、公共经济管理和经济振兴职能,包括公共财政职能、公共产品供应和公共经济服务及其管理职能、公共经济规制职能、城市经济振兴职能。
(九)1、战略依据,城市发展战略的依据就是城市制定发展战略时的基础和发展条件; 2、战略愿景,城市的战略愿景即城市在可以预见的时期内,最终将要达到的总体目标;
3、重点战略,重点战略是作用于对实现战略目标具有关键、主导意义而目前发展又比较薄弱,需要特别加强,且在发展方面具有显著优势的经济环节、产业部门或管理领域的战略举措。 4、战略措施,战略措施是针对实现战略过程中的矛盾所采取的策略和具体措施;
5、战略反馈。
(十)1、收集和调查基础资料,研究满足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的条件和措施; 2、协助制订城市发展战略,预测发展规模,拟定城市分期建设的技术经济指标;
3、确定城市功能的空间布局,合理选择城市各项用地,并考虑城市空间的长远发展方向; 3、提出市域城镇体系规划,确定区域性基础设施的规划原则; 4、拟定新区开发和原有市区利用、改造的原则、步骤和方法; 5、确定城市各项市政设施和工程措施的原则和技术方案; 6、拟定城市建设艺术布局的原则和要求;
7、根据城市基本建设的计划,安排城市各项重要的近期建设项目,为各单项工程设计提供依据;
8、 根据建设的需要和可能,提出实施规划的措施和步骤。
(十一)1、综合性,综合性是城市规划工作的重要特点,它涉及许多方面的问题;
2、法治性、政策性,城市规划既是城市各种建设的战略部署,又是组织合理的生产、生活环境的手段,涉及国家的经济、社会、环境、文化等众多部门。特别是在城市总体规划中,一些重大问题的解决都必须以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为依据;
3、地方性,城市的规划、建设和管理是城市政府的主要职能,其目的是促进城市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和环境保护。城市规划要根据地方特点,因地制宜地编制;同时,规划的实施要依靠城市政府的筹划和广大城市居民的共同努力;
4、长期性、经常性,城市规划既要解决当前建设问题,又要预计今后一定时期的发展和充分估计长远的发展要求;它既要有现实性,又要有预见性;
5、实践性,城市规划的实践性,首先在于它的基本目的是为城市建设服务,规划方案要充分反映建设实践中的问题和要求,有很强的现实性。其次是按规划进行建设是实现规划的唯一途径,规划管理在城市规划工作中占有重要地位。最后,城市规划的实践性还在于其可实施性,应当在规划编制时,考虑城市的财力和能力,不能盲目提出过高的要求,同时,为了适应快速变化的社会经济技术条件,要注意城市规划自身的弹性。
(十二)1、效益原则。即应全面综合考虑社会、经济和环境生态三方面的效益; 2、市场调节与计划控制相结合的原则;
3、动态原则。土地利用规划应随社会经济环境的变化而作相应的调整,旧有的规划在一定时间内有指导作用,但从长远看可能会成为有效利用土地的障碍;
4、协调原则。土地利用规划涉及许多复杂部门,牵动方方面面的利益,必须由多个部门共同参与才能保证顺利完成并有效贯彻实施。
(十三)城市信誉危机突发事件处理,必须首先注意启动停止策略,即使危机事件和谣言立即打住,不能令其再发展,并着手调查处理危机事件。
其次,保障在突发性事件中,必须也只能有一个权威声音。政府恰恰可以承担这个角色,它的权威性
和可靠性,也最终会导致其他小道消息“闭嘴”。作为传播主体的政府与具有最大传播效果的大众传媒这一主流传播渠道的结合,则是政府传达声音的最佳选择。
(十四)1、积极疏散救治,减少人员伤亡; 2、加强日常安全管理,防患于未然;
3、积极努力创造安全空间,减少事故隐患。
(十五)1、在生产资料所有制结构方面,实行单一的公有制形式和单一的经营方式;
2、在经济决策结构方面,经济活动的决策权高度集中于政府手中,企业没有多少经营自主权; 3、在经济调节结构方面,主要通过指令性计划和行政手段对经济进行管理,市场机制的作用微小; 4、在经济利益结构方面,实行统收统支、统负盈亏,过分强调国家利益,忽视劳动者个人和企业的利益,企业吃国家的大锅饭,职工吃企业的大锅饭;
5、在经济组织结构方面,按行政系统和行政区划来组织经济活动。
(十六)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处理,第一原则是迅速地阻绝传染,将可能发生的危机尽可能缩小。其次,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处理还要注重对公众的实时传播,即时准确的公示信息是避免猜测、恐慌的最佳方案。
(十七)1、城市人口数量,城市人口数量是指城市区域内人口的总数,包括常住人口数量和流动人口数量;
2、城市人口密度,城市人口密度是指城市用地范围内或城市区域内单位面积上居住的人口数,常用人/平方千米或人/公顷等来表示;
3、城市人口分布,城市人口分布是指人口在城市空间的分布状况,它涉及城市人口迁移、人口城市化、人口城市规划和增值等要素;
4、城市人口性别比例,城市人口性别比例是指城市中人口总数或某个年龄段中男性与女性的人口比例;
5、城市人口年龄比例,城市人口年龄比例是指在城市中不同年龄的个体数量的分布情况,或指各年龄段人口分别占城市人口总人口数的比例;
6、城市人口职业结构,城市人口职业结构是指城市劳动人口在各社会部门所占的比例,即各部门的职工或劳动人员占城市在职人口总数的比例。
(十八)1、树立人口意识,贯彻基本国策; 2、正确选择城市人口增长途径;
3、做好人口普查和人口预测工作; 4、加强城市流动人口管理;
5、制定城市人口发展战略和规划。
(十九)城市人口运动包括城市人口存量、流量、结构等变化趋势。 1、城市人口存量不断增大; 2、城市人口流量不断增大;
3、城市人口结构变化。
(二十)1、人口结构的老龄化趋势; 2、文化结构的高文化发展趋势; 3、就业结构的服务化趋势。
(二十一)1、城市户籍制度,户籍管理的实质是一个国家政府对其所辖人力资源所进行的控制和规划。我国现行户籍制度是建国后随着计划经济体制的确立而逐步建立起来的。种户籍制度适应了计划经济条件下大规模经济建设对全国人力资源统一管理和调配的需要。但随着经济的发展,特别是经济由粗放型向集约型的转化,这一体制所产生的问题也日益明显,主要表现为经济系统的效率低下及人力资源的潜能不能充分发挥。
2、居民身份证管理,居民身份证制度是为了便利公民进行社会活动,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合法权益的一种管理制度。其基本内容包括六个方面:领取;登记;效力和期限;换领和补领;交回、收缴和收回;查验和扣留;
3、城市计划生育管理,计划生育是指为了贯彻“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质量”这一基本国策,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