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要求注明给药速度?
A:医院有《处方和药物医嘱管理规定》和《处方和药物医嘱书写规范》。医生开具 PRN 医嘱时,
要清楚说明实施的具体条件。所有静脉给药的医嘱需注明给药速度。
18、Q:医院在保证药物治疗连续性和协调性(medication reconciliation)方面有哪些措施?
A:医院制定了《药物治疗的连续性和协调性制度》,具体采取以下措施: ( 1)对临床医护人员和药师进行相关培训和案例分析,提高意识
( 2)利用信息化技术,在入院、转科、出院环节进行医嘱比对和警示。入院或急诊中心接诊时,
需要关注院外正在接受治疗的药物(包括过去本院一个月的治疗)、过敏史、不良反应史、用
药史、患者依从性。在病历中记录,并有措施让医护人员和药师知道这些信息。急诊转到普通
病房、普通病房转到 ICU、 ICU 转到普通病房、专科病房时,接收部门医生需要仔细审阅转出
部门患者正在使用的药物,在医嘱界面警示时,医生需要及时正确处理医嘱。出院小结中应清
晰、完整地记录出院带药的治疗方案。
( 3)在更改药物治疗方案时,尽可能向患者告知治疗的获益和潜在的风险,以避免药物治疗方
案更换过程中和更换后出现的不必要的医疗纠纷风险。 19、Q: 医院有无药名、药物用法缩写方面的规范?
A:有专门的规则。除特别规定外,原则上不得使用药品名称缩写。 20、Q:药物医嘱分几种类型?
A:按用药时间分,有长期医嘱、临时医嘱和 ST 医嘱。按开具方式分,有电子医嘱和口头药物医 嘱。
21、Q:医嘱开具及处理过程中,如何识别交叉过敏?如何做到不违反过敏相关的禁忌症? A:( 1)医院制定了《药物过敏试验管理制度》,公布交叉过敏的药物目录,并开展相应培训。
( 2)利用大医通(在线安全用药防火墙)和 IT 技术比对拦截。 ( 3)药品说明书和药品正确使用的学习。
22、Q:医院对哪些药物设定了处方权限和资质要求?
A:对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化疗药物、中重度镇静药物、抗菌药物处方的开具有处方权限 和资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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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Q:小儿给药剂量是否根据体重计算?
A:是。医生、护士和药师可查询大医通软件参考,根据患儿体重设定合适剂量。 24、Q:医生医嘱是否得到有效审核?谁来审核?审核关注内容有哪些?遇到不合理医嘱,如何处 理?
A:( 1)医生医嘱得到有效审核。由药师进行严格的医嘱审核。医院安装了在线安全用药防火墙(大 医通软件),在医生开立医嘱时,该软件起到拦截和警示作用。软件将风险等级分为四种并有
提示灯,分别为感叹号、红色、黄色、橙色。“感叹号”(风险最大)代表配伍禁忌、禁用(孕
妇、儿童、哺乳期、老年人、肝功能或肾功能不全者)、过敏史禁用、给药途径禁用、用药极
量提示。若感叹号灯亮起医生应认真对待。
( 2)药师审核关注的内容:规定必须做皮试的药品,处方医师是否注明过敏试验及结果的判定;
处方用药与临床诊断的相符性;剂量、用法的正确性;选用剂型与给药途径的合理性;是否
有重复给药现象;是否有潜在临床意义的药物~药物、药物~食物相互作用和配伍禁忌;患
者有无药物过敏史;应结合患者生理状态(如体重、妊娠等)和肝肾功能等进行处方审核;
药物使用的禁忌症。
( 3)药师处方审核认为存在用药不适宜时,应告知处方医师,确认或者重新开处方。 25、Q:中药与西药相互作用是如何被识别的?
A:药师通过审方识别。若发现中西药存在明显的药动学或药效学相互作用,药师联系医生调整治
疗方案。例如,银杏提取物制剂与丙戊酸钠、苯妥英钠联用,可引起抗癫痫药物血药浓度下降。
抗凝药华法林、抗血小板药(阿司匹林、氯吡格雷)与活血化瘀的中成药联用,出血风险可能 增加。
26、Q:对无法辨认的处方和医嘱,你是怎么处理的?
A:我院均实行电子医嘱系统,一般处方不存在无法辨认问题。对于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处方,对
于无法辨认处方,按照处方管理办法,药师可请医生重新开立。 27、Q:配制无菌药物的员工是否受过无菌技术培训?谁来培训?
A:静脉用药调配中心配置人员均受过严格的培训,医院对药剂科以外人员配置无菌药物也有相关 培训,制定了《药剂科以外人员配置培训制度》,由药剂科静脉用药调配中心负责培训。 28、Q:对于静脉用药调配中心送到病房的静脉输液,你怎么知道何时配置?配置后可以稳定多少 时间?
A:两种方式。第一种:查询电脑获知“配置中心 PDA 扫描时间”,该时间作为配置时间。第二种:
第一批长期医嘱输液平均配置时间在 7am,第二批在 9am,第三批在 10:30am,第四批在 2pm,
第五批在 06:30pm。输液标签上有稳定时间注释。 29、Q:什么是自理药物?是如何管理的?
A:( 1)自理药物:是指患者自行服药的药物,临床医护人员和药师通过正确宣教、患者掌握药品使
用方法后,由患者自行储存、使用、管理药品,达到服药时间更灵活及患者出院后仍能很好
配合治疗的目的。
( 2)医院有自理药物管理制度
( 3)自理药物的品种:治疗哮喘用的气雾剂、喷雾剂、吸入型装置;紧急情况下需要立即给药
-速效救心丸;滴眼剂、滴耳剂及皮肤外用制剂。
( 4)医生和护士应预见自行服药方案实施的安全性, 向患者介绍药物分类及使用方法。 30、Q:若某种口服药医嘱被撤销,护士已经拿到药剂科发放的口服药单剂量餐包,护士如何处理?
A:利用 PDA 扫描或医院局域网“科室管理-信息查询平台”,查询撤销药品的裸片外观彩色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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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出相应药品,经处理后丢弃至医疗垃圾桶。若不能有效区分外观,则将整包药交给病区药房
由药师处理,重新包装。目标是保证被撤销的药品不会给患者服用。 31、Q:鼻饲药物医嘱是如何处理的? A:医院制定了《鼻饲药物管理操作规程》。医生开具鼻饲药物医嘱,护士执行医嘱,药师审核医
嘱。若发现相关药物不能用于鼻饲给药,药师要求医生修改处方。医院公布不能鼻饲的药物目 录,如肠溶制剂、缓、控释制剂以及一些特殊药物(例如胺碘酮)不能碾碎和鼻饲给药。鼻饲
药品经药师调配后发往病房,护士根据标准操作规程进行碾碎、配制和操作。 32、Q:什么是残余药品?临床科室如何处理残余药品? A:( 1)残余药品:是指病人治疗结束或病情变化,已经使用过一部分后剩余的不适合继续给病人
使用的药品。包括:各类注射后的残余液、药品配置过程中的残留药品、病人使用非整数单位
剂量药品的剩余药品、病人治疗结束尚未使用完而又不适合由病人带出院的药品、已配置但因
更改医嘱或病人病情变化未使用的药品。 ( 2)医院制定了《残余药品处理流程》。
( 3)普通残余药品按照医疗废弃物处理。化疗药物残余药物应集中存放在指定的黄色塑料袋中,
由工人送至专门的地方处理。因输液反应封存的残余药品,置药库冷库保存,保存最长期限为
3 个月。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残余药品处理,需由双人在场,立即销毁、登记,并将药
品空安瓿和废帖交药剂科统一销毁处理。 33、Q:由谁负责患者用药指导?如何做? A:医院制定了《患者用药指导制度》。药师负责在药品调剂时对患者进行口头或书面用
药指导以
及用药咨询。 ICU、神经内科、心内科、呼吸内科有专科临床药师,在病房提供临床药学服务。
临床医师和护士做好相应的用药指导。
34、Q:药品在使用过程中出现不良反应怎么办?
A:按照医院“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和报告制度”处理。科室若发现疑似药品不良反应,应及时对症处
理,并将不良反应记录于病历中,记录内容包括不良反应表现、可疑药品、处理、结果等;通
过院内网“不良事件与近似错误无责呈报”系统“药品不良反应上报”栏目上报,药剂科分析、
评价、处理,并上报至浙江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预警平台。若出现严重、群体性或产生纠纷的
不良反应,各科室应及时报告至医务部和药剂科(固定电话 3891)。 35、Q:何为用药差错?发生用药差错后通过什么方式上报? A:用药差错( medication error):是指药物使用过程中出现的、任何可防范的可能引起或已经造成
不恰当地应用药品或伤害患者的事件。用药错误包括处方错误、抄写错误、调剂错误、给药错
误和监测错误。通过院内网《不良事件和近似错误无责呈报系统》上报。 36、Q:医院是否对患者用药后进行监测?
A:医生须对所有药物治疗方案有药物治疗监测计划,根据计划来评估疗效和安全性,决定是否更
改、继续或终止治疗方案。医院有《临床用药安全性监测制度》。
37、Q: 临床医护人员可以从哪些途径获得药物使用中涉及的药学信息? A:药学信息有很多种,可通过查询和咨询获得。例如:
( 1)缺药信息、处方点评结果、药物警戒信息、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会议纪要等,均
可从院内信息网查阅(必要时还会通过手机短信通知)。
( 2)药物裸片外观可通过院内网信息平台查询,也可通过护理单元 PDA 查询。 ( 3)通过大医通软件,可查到药品及药品说明书信息。 ( 4)药剂科提供 24 小时不间断的药物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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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从出院带药明细单、药房提供的药物标签上可获取药物正确使用的信息。 38、Q:你是否知晓患者在入院前正在服用的药物目录?
A:知晓,我们会询问患者入院前正在服用的药物,并在病历中记录。 九、 病人及其家属的教育( Patient and Family Education, PFE) 1、Q:医院的健康教育政策是什么? A:( 1)健康教育应贯穿整个医疗过程,门诊、入院、以及出院后的继续教育。
( 2)病人入院后,护士完成病人及家属的教育需求评估,以明确病人需求及出院后继续治疗的
需求;通过评估,医护人员完成教育计划并提供给病人必要的教育。
( 3)对于病人及家属如何进行知情同意、如何参与医疗决策、如何参与医疗过程,药物治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