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纺织品服装出口问题及对策研究(2)

2.1.3纺织工业竞争力提升动力不足

目前,广东纺织工业技术升级速度相对较慢,纺织企业总体运行质量偏低,一些经济指标甚至低于全国行业平均值,纺织企业创新动力普遍缺乏。一些地方政府急功近利,对纺织行业等传统产业不够重视,整个产业发展后劲不足,纺织工业竞争力提升速度有减慢趋势。另外,珠三角纺织工业未能利用先发优势顺势提升产业结构,纺织品质量和创新滞后,企业仍然依赖成本优势,投资环境不够完备,也未能营造珠三角与山区两翼地区形成纺织工业梯度,也影响了全省产业战略布局的调整进程。

2.1.4 出口纺织服装企业大进大退

2008年据统计,我国最大的纺织服装出口省份广东有数千家服装出口企业退场,同时也有数干家企业新登场。多方压力下,广东服装出口行业进入大换血的时期。

据广州海关统计,2008年1~4月,广东参与服装出口的企业共有9853家,其中3654家企业是去年同期无出口记录的新加入企业,同时有3665家企业去年同期有出口而今年前4月没有出口,加入与退出服装出口的企业数基本持平。

2008年1~5月,全国服装及衣着附件出口400.9亿美元, 同比增长9.3%。其中,广东出口86.2亿美元,下降21.8%,除1月份和3月份增长外,其余3个月均呈20%以上的降幅,尤其是5月份出口24.8亿美元,大幅下降30.6%。

广州海关有关分析员指出,民营企业出口明显下降,企业频繁进退服装出口行列。2008年1~5月,广东民营企业(包括集体企业、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出口服装34亿美元,下降44.7%,比重由上年同期的55.8%下降到39.4%,其中私营企业出口30.4亿美元,下降46.4%。1~5月,仅私营企业就有2876家企业是2007年同期无出口业绩、2008年才有出口的,而有2410家2007年同期有出口的企业2008年已没有出口,但新增加的企业出口规模普遍较小[12]。

2.2广东纺织品服装出口贸易面临的挑战

2.2.1出口面临的主要贸易壁垒,使贸易摩擦不断升级

2005年纺织品出口配额全部取消以来,我国对欧美纺织品出口大幅增长。为了保护本地区的利益,美国、欧盟相应启动了WTO允许的“特保”条款,对多种纺织品服装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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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进口数量限制。迄今已有美国、欧盟、韩国、日本、加拿大、印度等国根据我国加入世贸法律文件中有关的“特保”条款进行国内立法。“特保”给我国的纺织品服装出口造成了巨大的阻碍,“特保”已逐渐成为取消配额后我国纺织服装出口企业面对的主要难题之一。

另外,随着纺织服装行业后配额时代的到来,尽管配额等关税壁垒已不再是贸易歧视、限制出口的主要障碍,但产品质量的环境指标和安全认证等绿色贸易壁垒将取而代之成为限制出口的贸易壁垒。一些区域性经济保护体将在一定程度上通过立法或制定严格的标准等手段,设置一系列新的技术障碍限制进口,发达国家凭借技术优势构建的“绿色贸易壁垒”将成为发展中国家产品出口的最大的非关税壁垒。

广东作为我国的纺织品服装出口大省,受到贸易壁垒的影响尤为深刻,具体有以下几方面。

2.2.1.1措施“特保”

“特保”措施指中国加入WTO文件中的纺织品特别保障措施和过渡期特定产品特别保障措施。在《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工作组报告书》第242段,规定从2005年至2008年年底,在WTO成员认定中国产品造成“市场扰乱”的情况下,可对中国已取消配额限制的纺织品服装重新实施数量限制,此条款称为纺织品特别保障措施;在《中国入世议定书》第16条中,规定从中国入世直至2013年底,WTO成员如认为中国出口造成或其威胁造成“市场扰乱”,可对中国采取过渡期特定产品特别保障措施,限制中国产品流入。两项“特保”措施含义大体相同,其明显的不同是前者针对纺织品服装,而后者可针对任何产品且有效期长。

2005年1月1日,随着配额的取消,为降低发生贸易摩擦的可能,我国政府曾以加征部分纺织品服装出口关税进行自限,但并未遏止住我国纺织品服装出口潜力在短时间对美欧等国和地区的集中释放,导致美欧于2005年5月23日、27日先后对中国纺织品根据纺织品特别保障措施实施限制。贸易摩擦发生后,中国政府委派专人赴美殴进行反复磋商,并与殴盟于6月11日签署纺织品备忘录,与美国于11月18日签署了备忘录,中殴、中美纺织品备忘录将分别于2007、2008年底到期。根据中欧、中美纺织品备忘录,从2005年至2007年,中国有10类纺织品对欧盟出口的增长幅度被限制在8%~12.5%;在2006年,有21类服装和纺织品对美国出口的增长幅度被限制在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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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07年,被限制在12.5%~16%,在2008年被限制在15%~17%。可以认为,在2013年底之前,中国纺织品服装出口会始终处于“特保”阴霾之中。

2.2.1.2 反倾销措施

我国纺织品服装遭受贸易摩擦处于不断上升状态。据WTO统计,1995年~2005年,成员方共发起贸易保护调查案件2840起,反倾销案我国469起,占16.4%,其中2004年,我国遭受52起,占24.5%,2005年57起,占29.8%。对华贸易反倾销案件数量逐年增长,2006年前三季度,已达到70起,从中看出欧美等国利用反倾销手段对我国纺织品服装设限的意图明显。反倾销措施对产品出口的危害要比数量限制大得多,尤其是国有企业,由于非市场经济地位条款的制约,更将受到严重影响。一旦某类产品遭遇反倾销,那么该类产品出口环境的稳定性和预见性将受到影响,波及产业和产业链的发展,最终导致投资和就业等出现困境。

2.2.1.3 绿色技术壁垒

纺织品服装绿色技术壁垒是指发达国家依靠其较高的科学技术水平和先进的生产检测设备,以所谓保护环境和保障人身安全为目的,通过颁布法令或技术法规,制定高于发展中国家的强制性产品技术标准,实施环境标志和其合格评定程序,对不符合它们要求的纺织品服装实施限制或拒绝进口,以对国内市场进行保护。目前主要有两类: 一是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其代表是国际标准化组织颁布的ISO14000,ISO14000是一个系列环境管理国际标准,具体内容是要求调查企业使用的能源、用水、原料、排水及工业废气物的处理情况及噪音、振动、臭味等状况,并要求企业提出改善期限及数值等。通过ISO14000认证是符合环境管理要求的重要标志,可作为进入国际市场的绿色通行证;二是绿色环保标志认证。在纺织品服装领域中最有影响的环保标志是生态纺织品标准100(OKO-Tex Standard 100)。该标志只涉及对纺织品服装本身所含有害物质的检验,它由国际纺织品生态研究和检验协会颁布,现在该协会已包括了13个欧洲国家的协会,加贴该标志的产品在欧盟更为普遍[3]。 2.2.1.4 社会责任标准壁垒

社会责任标准壁垒是指以保护劳动者劳动环境和生存权利为由而采取的贸易保护措施。目前,最引人注目的标准是由社会责任国际组织在1997年10月制定的全球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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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社会责任认证标准(SA8000),该标准是国际采购商要求供应商的标准,其内容涉及以下方面:童工、强迫劳动、健康与安全、歧视、惩罚性措施、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管理体系、工作环境等。我国作为纺织品服装出口大国,由于劳动力成本低,因而中低档产品具有较强的价格竞争优势。但若实行SA8000与订单挂钩,企业必须额外增加大量费用去申请SA8000认证,这样势必增加出口成本。若企业申请认证未获成功,会因此失去不少跨国公司的订单,导致我国产品国际市场占有率下降[15]。

2.2.1.5 区域壁垒

目前,全球区域集团已超过50个,区域集团在便利了区域内贸易的同时,却形成了对区域外贸易出口方的歧视。最典型的例子是在北美自由贸易区(NAFTA)内,美、加、墨之间的纺织品服装贸易迅速增长,且NAFTA的纺织品原产地规则极为苛刻并带有歧视性,由于该规则的影响,我国纺织品服装在美国市场的份额急剧减少,1994年以前,我国一直是美国最大的服装供应地,而在2001年,墨西哥的出口数量已经是中国的1.5倍;对欧盟而言,纺织品服装贸易以区域内部贸易为主,区域外国家进入欧盟市场的屏障越来越厚。

2.2.2 出口配额部分取消可能导致无序竞争

随着进入国际市场门槛的降低,服装企业纷纷从国内市场向国际市场拓展,这将加剧国内企业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如果为了抢占有限的市场而无序竞争,将导致行业利润的降低,最后自相残杀,两败俱伤,而且极有可能引致它国对我国的反倾销,从而成为进一步扩大出口的障碍。目前广东省的服装生产企业中以中小企业为主.缺乏自我管理和约束能力,如果不加强行业自律,极有可能导致一哄而上,低价倾销,过量出口授人以把柄,一方面是自相残杀,另一方面将面临反倾销的诉讼。

2.2.3经济危机下产业的影响

始于2007年的次贷危机发端于美国,迅速席卷全球,业已成为一场不折不扣的全球经济危机[11]。在这场危机之中,我国纺织服装业作为对外开放程度和产业成熟度较高、具有明显竞争优势的产业首当其冲地受到了影响。据统计资料显示,中国纺织品的出口在2008年之前平均每月的增速主要在20%左右及以上,就在2008年之后,纺织品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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