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综合安全管理体系:管理目标、责任制、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消防、隐患、防灾、事故调查、应急、安全奖罚管理制度; 3、人员安全管理制度:防护用品、工器具、特种作业管理制度、岗位安全规范、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4、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三同时”、定期检查、维护、检验制度、安全操作规程;
5、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标志、作业环境、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6、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签发):
1、技术性较强的规章制度由单位主管生产的领导+总工程师签发; 2、涉及全局的综合管理制度由主要负责人签发;
7、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修订):每1年进行审查和修订+每3~5年全面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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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组织保障
1、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300人以上单位,应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2、300人以下单位,应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或委托相关技术人员提供安全服务;安全管理机构由单位根据情况自行确定。
3、安全生产费用由谁保障: (必考) ①股份制、合资企业安全投入资金——董事会; ②一般国有企业——厂长+经理; ③个体工商户——投资人;
4、安全风险抵押金——专户存储、单独核算、专款专用、严禁挪用(必考)
①当年未发生事故、没有动用风险抵押金的,下年不再另行存储; ②当年发生事故、动用风险抵押金的,下年1个月内补齐存储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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