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测项目指标体系 水土流失面积 水土流失量 流失程度变化 水土流失及其防治 地形地貌水系变化 环境变化情况 占地用地扰动面积 挖填量弃土石渣量 林草覆盖率 防治措施实施数量 林草成活保存生长 工程稳定完好运行 拦渣保土量 水土流失危害 防治效果 监测时段 矿业开采 生产类项目 与生产同期监测 冶金生产 建材生产 铁路建设 公路建设 建设类项目 施工期及林草恢复期 水工程建设 水火电建设 管道工程 城市建设 37
监测重点区域和地段 采矿工程 交通工程 水 工 程 发电工程 线路工程 冶炼项目 建材生产 监测方法 排土场、弃渣场、开挖面、塌陷区 取土场、弃渣场、大型开挖面 取土(石)场、弃渣场、大型开挖面 取土(石)场、弃土(渣)场 开挖面、取土场、弃土(渣)场 取料场、弃渣场、尾矿库 取土(砂)场、弃渣场
原状小区 小区监测 扰动小区 原状流域 扰动流域 钢钎法 地面观测 水土流失量及拦渣保土量 卡口站监测 简易观测场 风蚀量监测 重力侵蚀监测 询问 资料收集 典型调查 重点调查 普查 抽样调查 公众专家经验意见 侵蚀因子社经遥测 灾害事故典型点 重点区域项目详查 水土流失综合调查 工程质量植物存活 调查监测法 其它指标 38
八、概算编制
(一)投资估算及效益分析 投资估算的编制说明; 投资估算总表; 分年度投资表; 工程单价汇总表; 材料用量汇总表;
其它投资估算附表作为附件,可单写一本; 防治效果预测; 效益及损益分析。 (二)概估算的编制原则
价格水平年与主要工程单价等应与主体工程一致。
主体工程没有明确规定的,应采用《水土保持工程投资概(估)算编制规定》、《水土保持工程概算定额》或其他行业、地方标准和当地现行价。
水土保持投资费用构成应按《水土保持工程概(估)算编制规定》执行。 建设期的水土保持投资从基建费中列支,运行期的水土保持投资从生产费用中列支。
22号文指导意见。 (三)工程量计算
工程措施、植物措施、临时防护措施三大类统计。 应做到分区分项统计。
采用典型设计工程量推求时,典型设计的作用相当大,往往因典型设计选取不具有代表性或数量太少,而导致工程计算误差大,使概算不准确。因此,典型设计必须具有代表性,设计要准确规范。
(四)投资总表
水土保持投资估算总表按工程措施、植物措施、临时工程和独立费用、预备费和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用价格水平年的静态投资计列。
独立费用应包括建设单位管理费、水土保持工程勘测设计费、水土保持工程监理费、水土保持监测费、质量监督检测费、水土保持专项验收费。
分行政区(原则上到县级)、分项目列出各项工程的投资、工程量、实施时间。 单列运行期的水土保持费用。
项目划分没有明确之前,还需列出主体工程已经列出的水土保持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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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投资估(概)算附表及附件 总估(概)算表; 工程措施估(概)算表; 植物措施估(概)算表; 临时工程估(概)算表; 独立费用估(概)算表; 分年度投资表; 主要工程单价计算表; 主要材料单价计算表; 机械台时使用费。 (六)效益分析
以生态效益为主,按损益分析的基本规定进行效益分析,对照方案确定的水土流失防治目标计算并分析采取各项治理措施后预期达到的各指标值。
以基础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为主,经济效益可从简。 九、保障措施及结论 (一)结论及建议
结论中应明确有无限制工程建设的制约因素,对主体工程方案比选的结论性意见、主体工程设计和改扩建项目的现有工程的水土保持评价、水土流失预测结果、水土保持总体方案、主要水土保持措施及工程量、工程投资与效益。
建议中须提出对主体工程的水土保持建议;对主体工程施工组织的水土保持建议;对水土保持工程的后续设计提出要求,下阶段需进一步深入研究的问题。
(二)水土保持工程投资概(估)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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