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硕民法试题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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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答案:ABC

本题考查我国民法调整的人身关系中的人格关系的具体种类。平等主体的人身关系包括人格关系和身份关系两部分。监护权属于身份关系的重要类型,但是不能归于人格关系中。

3.答案:BC

本题考查财产流转关系的特点。民法调整的财产流转关系大部分应该贯彻等价有偿的原则,但是赠与、借用等非交易的无偿的民事关系也是允许的,只不过这些无偿财产流转关系不属于常态。

4.答案:ACD

本题考查民法调整对象的特点及相互之间的关系。民法调整的身份关系不一定具有固有性,比如说配偶身份关系就只能因结婚行为方可以产生。特殊的人格权可以有偿转让如法人的名称权,人身权的实现可以使民事主体获得经济利益,所以人身关系并非与财产关系毫无联系。侵害人身关系一般情形可以由民法处理,只有严重的符合犯罪构成要件的那一部分才可以处以刑罚,但是仍然不排斥附带的民事赔偿诉讼。

5.答案:ABCD

本题考查民法调整的社会关系的范围。民法只调整一定范围的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国家机关作为平权主体参与民事活动时也应该由民法进行调整。题目中的所有选顽均符合题意。

6.答案:BC

本题考查我国民法的特点。我国民法属于权利法,它确认并保护民事权利,但是它同时也保护法益,即其保护的重心是民事权利但是合法利益也在民法保护范围之内。另外民法奉行私法自治但是也不排斥部分强制性规范的适用,虽然以任意性规范为主。

7.答案:CD

本题考查民法与经济法的关系。经济法调整国家在经济管理关系中产生的纵向的具有行政隶属特征的关系,其大多采用强行性规范,由此可见经济法与民法无论在调整对象还是调整方法方面都有较大差别,它们分别属于不同的法律部门,不能互相混同。

8.答案:ACD

本题考查我国民法的渊源。在我国目前国家认可的民事习惯及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都属于民法渊源,由此可见习惯作为民法渊源是受限制的,不是所有的民事习惯都可以作为民法渊源。另外,学说及法院判决皆不能作为法院裁判的依据,不属于民法渊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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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答案:AB

本题考查部门法特殊领域的法律渊源。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合同法解释(一)》第4条“合同法实施以后,人民法院确认合同无效,应当以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和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为依据,不得以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为依据。”

10.答案:AC

本题考查我国民事立法制定主体的差别。法律的效力位阶通常可以从其制定主体来区分,本题中只有《民法通则》和《合同法》由全国人大通过,所以两法就不存在上位法和下位法的关系,只属于普通法和特别法、旧法和新法的关系。

11.答案:ABD

本题考查对于我国民法基本原则的认识。我国民法基本原则包括:民事主体法律地位平等原则、私法自治原则、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公序良俗原则等。至于过错责任则属于近代民法上侵权行为法领域的基本原则,不能算是整个民法的基本原则。

12.答案:ABC

本题考查对于民法平等原则的理解。题目中A、B两项均符合“不同情况不同处理”的要求C项属于行政法律关系,不属于民法调整范围,就强制性特点就不违反民法平等原则的要求。而D项则违反了民法平等对待原则的要求。

13.答案:AC

本题考查对于民法基本原则的认识。现代民法更加重视实质意义上的平等,对于劳动者及消费者的保护是对形式意义平等原则的发展。诚实信用原则在民法领域的适用范围不断扩大,1907年《瑞士民法典》首次把诚实信用原则确立为民法的基本原则,适用于整个民事领域。市场交易道德和非市场交易道德在民法上的体现分别为诚实信用原则和公序良俗原则。公平原则不能单纯根据等价有偿与否判断,因为对于自愿失去不均衡的情形就不存在公平与否的问题,因为“对心甘情愿者不存在不公正”。

14.答案:BCD

本题考查民法的私法自治原则。本题A选项强制搭售行为违反私法自治原则。B项属于格式合同问题,不存在违反私法自治原则的问题。C 项也未违反私法自治原则,只是当事人达成的移转抵押物占有的合意不发生物权法上的效力问题。D项是知假买假的问题,不存在违反私法自治原则,但是该行为因为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而无效。

15.答案:ABCD

本题考查对于“等价有偿”原则的认识。《民法通则》规定等价有偿原则为民法的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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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合同法》未规定该项原则,这不是《合同法》的遗漏或者疏忽,应该说深思熟虑的结果。等价有偿原则并非对所有的民事法律制度均适用,亲属法和继承法中不适用等价有偿原则,即使合同法赠与合同领域也不适用该原则,所以理论上民法整体上没有必要再强调等价有偿。

(三)不定项选择题

1.答案: D

本题考查我国民法的调整对象。A、B、C三项皆属于平等主体间的财产关系,所以由民法调整。而D项属于行政主体和行政相对人之间的行政管理关系,只能由行政法调整。

2.答案:CD

本题考查我国《民法通则》关于民事责任的规定。《民法通则》主要规定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和侵权的民事责任,并没有规定所有的民事责任如缔约过失责任等。但是各种民事责任的个性大于共性,所以分别规定比集中规定更合理。所以民事责任不宜单独设立。

3.答案:C

本题考查民法调整的对象。题中所述男女约会属于私人情谊交往关系,二人虽然属于平等主体但是不具有财产关系或人身关系的内容,所以应该交由道德习俗调整,而不属于民法调整。

4.答案:ABCD

本题考查我国民法基本原则的特征。民法的基本原则都是抽象概括条文,能够适用于整个民法领域,而且其效力具有强制性,不能约定排除,也具有补充民法规范规定不足或者漏洞的功能。

5.答案:B

本题主要考查对于公平原则的理解。在合同依法成立后,因为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理由而发生了不可预见的情事变更,使合同的基础丧失或者动摇,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明显处于一个不对等的状态,这样再履行合同,明显会显失公平,因此可以依据公平原则予以解除或者变更。 .

6.答案:ABC

本题主要考查对于“等价有偿原则”的认识。在交易领域,等价有偿原则几乎就是公平原则的全部,用来协调当事人之间失衡的利益关系,但是公平原则属于等价有偿原则的上位原则,存在并非等价有偿但是却符合公平原则的情形,如赠与合同虽然不符合等价有偿原则,但是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失衡是建立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之上,符合公平原则的要求。所以公平原则与等价有偿原则并不能画等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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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答案:D

本题考查对于民法基本原则的认识。传统理论中所说的《法国民法典》确立的绝对私有权、契约自由和过失责任原则,实质上并非民法的基本原则,而分别是物权法、合同法及侵权行为法的原则,诚实信用原则是进入20世纪后产生的适用于民法所有领域的基本原则,我国《民法通则》对此也作了规定。

8.答案:I3CD

本题考查对于民法各项基本原则的理解。平等原则要求民事主体权利能力平等,但是这只是取得相应民事权利负担相应民事义务的前提,不意味着具体法律关系中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一致性。B、C两项对于私法自治及诚实信用的理解皆属正确。违反劳动者保护的行为属于违反公序良俗的一种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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