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十八局集团贵广铁路第三项目部安全管理制度

新建贵阳至广州铁路GGTJ-4标段三分部 安全管理制度

5、必须保持本施工队人员的相对稳定,人员变更须事先向有关主管部门申报,新来的人员应按规定办理各种手续,并经岗前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准上岗。

6、根据项目部的交底内容,认真向本施工队作业人员进行详细的书面安全交底,并根据当天任务、作业环境等情况,做好施工前的安全隐患排查,施工中监督作业人员的行为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解决。

7、按国家有关规定为本施工队从业人员配备足够的劳保用品,为本施工队从业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8、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检查本施工现场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重大隐患应立即上报项目部有关领导。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或未遂事故,应保护好现场,积极做好伤者抢救工作,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按有关规定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并及时通知项目部,负责伤亡事故调查与事故善后处理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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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1、三级安全教育,新职工进场后必须及时进行三级安全教育,未经安全教育培训不得上岗作业。

2、安全教育和培训内容:

2.1国家相关法规、规定以及本项目各项安全、环保管理制度和规定。

2.2现场主要危险源的预防预控措施。

2.3其工作岗位特点决定的危险源及预防预控措施。 2.4安全用电基础知识,防火基础安全知识。 2.5发生事故的应急措施和报告程序。

2.6本项目《安全考核及奖惩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3、针对本岗位、本工作安全生产注意事项进行教育培训,岗前教育培训完成后,新进场人员参加安全知识考试。

4、考试合格者,方准许进场作业。

5、考试不合格者,重新参加岗前教育培训,或清退出场。 6、项目经理部级安全教育包括通用安全知识、安全规章制度、主要危险因素及安全事项、预防工伤事故和职业病的主要措施、典型事故案例及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等内容。

7、职工安全教育计划由安质部负责制定,各作业队伍专、兼职安全员协助组织实施。

8、各部门、班组要坚持进行班前安全交底、大力开展安全各种活动,推动安全教育工作的开展。

9、班组级安全教育由班组长组织实施。主要包括遵章守纪、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典型事故案例、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的性能及正确使用方法等项内容。

10、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须经过专门的安全知识与安全操作技能培训,并经过考核,取得特种作业资格,方可上岗作业。具体办法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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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及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执行。

11、职工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六个月以上重新上岗时,必须进行相应的项目经理部级及班组级安全教育。

12、各部门、班组进行的所有安全教育、学习活动应有文字记录,包括教育(学习)内容、教育(学习)时间、参加人员亲自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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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1、特种作业人员定义

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相关文件规定,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周围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称为特种作业人员。

2、本项目特种作业及人员范围包括:电作业,含发电、送电、变电、配电工,电气设备的安装、检修(维修);金属焊接、切割作业。含焊接工,切割工;大型机械(含装载机、挖掘机、空压机)作业,隧道施工(爆破作业),安装与维修工;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含在我项目施工现场行驶的各类机动车辆的驾驶人员;登高架设作业,含2米以上专业登高架设、拆除、维修工。

3、特种作业人员具备的条件:年龄满18岁;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相应工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具备相应工程的安全技术知识,参加国家规定的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考核并成绩合格;符合相应工种作业特点需要的其他条件。

4、考核、发证

4.1特种作业操作证由国家安监总局制作,并由当地安全生产综合管理部门负责签发;

4.2特种作业操作证,每两年复审一次。连续从事本工种10年以上的,经用人单位进行知识更新教育后,复审时间可延长至每四年一次;

4.3离开特种作业岗位达6个月以上的特种作业人员,应当重新进行实际操作考核,经确认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5、证件审验

5.1参与中铁十八局贵广铁路工程施工的特种作业人员,进场后必须将其有效证件连同本人身份证同时交项目部安质部审验,确认其证件有效后,方能在本项目工程上岗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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