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贵阳至广州铁路GGTJ-4标段三分部 安全管理制度
意外伤害保险制度
1、项目部经理对本单位及作业队从事危险作业职工保险办理负总责。
2、项目部副经理对本单位及作业队从事危险作业职工保险办理负直接管理责任。
3、计合部根据与作业队伍实际签订的施工合同预算保险费用,根据合同条款划分双方所应该承担的保险费用并督促作业队按照合同规定进行履约。
4、项目部综合部负责与保险公司洽谈本单位职工意外伤害保险业务的办理与理赔工作。
5、必须按照施工合同内规定的内容给进场施工人员及时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6、有义务将进场人员保险办理情况上报到项目部安质部(根据进场人员实际情况提供人员意外伤害保险单复印件)。
7、办理职工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用不得向职工个人摊派,一经发现作业队伍中有将保险费用转嫁与职工个人的,项目部将按照施工合同条款内容视作业队违约,并追诉违约责任。
8、在发生意外伤害后,作业队必须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对职工进行救治并及时按照意外伤害保险合同内容进行理赔工作。
9、安质部对本单位和作业队职工意外伤害保险办理情况进行检查、监控、备案留底工作,督促综合部及作业队及时办理进场人员保险办理,对拒不办理职工意外伤害保险的作业队进行通报并上报计合部提请按照违约处理;协同综合部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理赔工作。
10、在发生意外伤害事故后项目部应必须及时按照事故应急程序进行处理、及时上报到局指挥部、公司、监理、业主及当地政府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协同上级单位及政府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协同做好职工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理赔工作。
11、每一被保险人的建筑意外伤害保险金额不少于10万元,追加保险额度采取单位自愿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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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同时”制度
1、“三同时”是指在新建、改建、扩建工程中,安全防护设施和环境保护措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竣工验收投入使用。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贵广铁路工程业主“六位一体”的规定和要求,为了保证铁路施工安全施工区域的生态环境保护,特制订本制度。
2、“三同时”实施项目范围
2.1隧道施工的安全防护和环境保护; 2.2施工便道的安全防护和排水系统; 2.3高青隧道施工安全防护体系; 2.4涉及隧道特殊地质施工安全防护体系; 2.5弃碴场的挡土防护;
2.6搅拌站生产污水和弃碴处理体系; 2.7隧道降排水系统;
2.8隧道围护止水和支撑支护体系。 3、“三同时”方案编制与评审
3.1总工室根据建设项目工程分析可能对职业健康安全产生重大危险危害因素和环境因素,编制针对性的预防、预控方案或措施,以保证施工安全和环境生态。
3.2项目经理组织安质部、工程部、机电部、物资部等相关部门,召开“三同时”评审预控方案。必要时邀请相应的专家进行会审,或请有相关资质单位进行评审,完善预控方案。
3.3评审后的“三同时”施工方案送上级监理单位或业主单位审核批复。
4、“三同时”项目实施
4.1工程部或施工管段对批复的方案组织实施,不得擅自更改或减少方案规定的项目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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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项目部严格遵守方案规定,正确使用安全防护、保护设施,并负责对安全设施的维护和保养。
4.3安质部对方案实施全程监督管理,保证安全设施、环境生态保护措施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和技术标准,能够安全可靠地正常运行、使用。
4.4总工室监控施工过程与评审方案中存在的差异,及时优化方案,确保方案的安全性和可靠性,以保证施工安全管理、环保保护工作有效开展。
4.5未经“三同时”验收合格的建设项目不得投入使用。 4.6定期会同监理、业主、政府相关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对“三同时”工程项目进行联合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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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1、安全生产事故的分类根据国务院493号令规定,分为一般安全事故、较大安全事故、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特别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四类。
2、凡在施工过程中发生安全生产死亡事故、急性中毒事故时,项目负责人应在30分钟内将伤亡事故情况及时上报局工程指挥部、公司,由局指挥部、公司做好后续上报工作。
3、报告内容包括伤亡事故发生的地点、时间、伤亡人数、伤亡者姓名、性别、年龄、工种、伤害程度、事故经过和发生原因、报告人姓名、联系电话等。
4、伤亡事故救援及处理
4.1项目工地发生伤亡事故时,除负伤人员或最先发现人应立即报告项目经理或负责人外,项目经理应立即组织人员按以下先后顺序进行工作:
(1)抢救伤员,利用各种运输工具尽快把伤者送往附近医院; (2)保护好现场,因抢救伤员和防止事故扩大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出标志、拍照、摄像、详细记录和绘制事故现场图,伤亡事故现场必须经过安监部门、人民检察院或事故调查小组同意才能进行清理;
(3)迅速明确事故的时间、伤亡者的姓名、年龄、籍贯、工种、伤害程度,在30分钟内报告公司领导;
(4)安排好人员撤离;
(5)项目经理部先申报局指挥部和项目经理部子公司,由局指挥部或子公司确定上报上一级单位;
(6)积极配合事故调查组的工作,提供事故调查所需的资料; 5、事故处理
安全生产事故的处理按“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的原因不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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