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内河港中云台作业区城乡物资服务区码头工程 - 图文

凤凰村二队 板桥镇 凤凰村 朱麻八组 朱麻村 台南盐场 地表水 烧香河 云台山国家风景名胜区; 建设地块内及周围生态环境 SW E SW SW NW NE S 距南边界960米 距东边界1300米 距西边界830米 西边界1600米以外 西边界2200米以外 北边界120000m外 紧邻 距限制开发区边界3000米 项目所在地及周围 约350人 约3500人 约500人 约450人 约2270人 约600人 农业用水区 GB3838-2002中Ⅲ类 生态功能及景观不因项目破坏,建设地块内生态补偿 GB3096-2008 4类、3类、2类标准,其中居住区执行2类区标准,港区执行3类区标准,航道两侧执行4类区标准 生态 建设用地 项目厂界及凤凰声 村一六队居民区 S 170m左右 港口用地、居住区 3.3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及预测评价结果 3.3.1 施工期水环境影响评价 3.3.1.1 水下施工的水环境影响分析

港前水域疏浚共产生土方10.3万m3,主要采用1.5m3抓斗式挖泥船进行水下挖方,其源强为3.38t/h(折合0.94kg/s)。

港前水域疏浚挖泥将造成航道内局部水域悬浮物浓度增加,对局部水环境、生态环境有一定的污染影响。可通过在施工水域周围用木桩或毛竹打桩后,固定土工布,做成简便围堰以封闭水域,防止施工产生的SS随流扩散到非施工区域。其次,每次实施挖泥作业后,一般要有8h以上的停止作业时间,这就给搅起的悬浮物提供了较为充分的沉降时间,可有效降低施工SS影响范围和程度。

3.3.1.2 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的水环境影响

高峰期施工船舶及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产生量为8t/d,由于污水量产生较小,且项目施工时区域污水管网尚未完全铺设完毕,故施工场地内设置临时污水收集管网及移动式厕所,产生的生活污水经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拖运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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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排入外环境,生活污水排放后对周边水环境或水生生态环境影响较小。

施工船舶生活污水应遵守交通部2005年22号令《防治舰艇污染内河水域环境管理规定》和《江苏省内河水域船舶污染防治条件》,申请海事部门和市容环卫管理部门认可的有资质的接受船舶进行接收后统一处理,对施工水环境基本不产生污染影响。

3.3.1.3 施工船舶含油污水的水环境影响

施工船舶舱底油污水平均含油浓度为5000mg/l,船舶舱底油污水如不经处理直接排放,对水环境的影响是很大的。

根据有关规定,船舶舱底油污水需经船舶自带的油水分离器处理后达标排放,石油类排放标准为不大于15mg/l;没有安装油水分离器的小型船舶,其舱底油污水应暂存于船舶自备容器中,并送油污水接收船或岸上的油污水接收单位接收处理。

因此,项目使用的施工船舶应安装油水分离器,含油废水经油水分离器处理达标后排放(石油类浓度小于15mg/l),项目使用2艘挖泥船,含油污水排放量为688kg/d,石油类达标排放量为0.0103kg/d。工程施工期一般选择在枯水期,下游烧香河闸关闭,水位低,水流平缓,水体基本不流动。评价取最不利水文条件,即水位取最低通航水位,水量取烧香河闸一下游交换水量。根据模型预测计算,施工船舶含油污水达标排放引起的施工河段水体中石油类浓度增加值不到0.002mg/l,对河道水质影响较小。 3.3.1.4 施工废水对水环境的影响

施工废水主要来自码头、陆上建筑物物砼搅拌冲洗废水、工程设备冲洗废水和机械修配清洗废水等。施工高峰期施工废水量约61t/d,主要污染物为泥沙,浓度1000mg/l,经现场修建的隔油、沉淀池沉降处理后,主要回用于生产过程,对区域水体环境不会产生大的影响。

另机械修配产生少量含油污水,产生量为2t/d,可收集后外运委托连云港港主港区处理(连云港港主港区有油污水处理装置),也可委托施工船舶的油水分离器代为处理,经处理达标后排放,因废水量较小,处理后达标排放不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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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区域水产生大的影响。

3.3.1.5 土方清运、处置对水环境的影响

港前水域水下方疏浚主要在枯水期进行,清除污泥工序应提高工作效率,尽量缩短时间,清除出的水下方要及时运送至底泥堆放场,禁止岸边随意堆放。堆放场所要采取围堰及防渗措施,溢流口含流污水需沉淀处理24小时以上排放。土方堆放区应尽早、尽量绿化或硬化。采取以上措施后,底泥清运、处置不会对烧香河水环境造成影响。

综上,项目施工期水环境影响主要为表现在施工造成局部水域悬浮物浓度增加,产生的SS,影响范围一般可控制在作业点周围200m以内。施工期其它废水达标后排放对水环境不会产生大的不利影响。 3.3.2 施工期大气环境影响评价 3.3.2.1 施工粉尘影响分析

① 根据有关施工工程的调查资料,施工现场近地面粉尘浓度可达到1.5-30mg/m3,根据有关实测资料,在一般气象条件下,平均风速为2.5m/s,建筑工地内TSP 浓度为其上风向对照点的2—2.5倍,建筑施工扬尘的影响范围在其下风向可达150m,影响范围内TSP浓度平均值可达0.49mg/m3。当有围栏时,同等条件下其影响距离可缩短40%。当风速大于5m/s,施工现场及其下风向部分区域的TSP浓度将超过空气质量标准中的三级标准,并且随着风速的增加,施工扬尘产生的污染程度和超标范围也将随之增强和扩大。

② 土方、砂石料、白灰、水泥等物料是主要的起尘物质,白灰及砂均不易起尘;水泥粒径一般为0.7--91μm,一般气象条件下容量起尘,是主要的扬尘污染源。根据相关资料可知,尘粒沉降速度随粒径增大而迅速增大,当粒径为250μm时,沉降速度为1.005m/s,因此可认为当粒径大于250μm时,主要影响范围在扬尘点下风向10-100m范围内,尘粒小于250μm时,主要影响范围在扬尘点下风向100m以外。施工现场搅拌混凝土时的扬尘影响范围主要在距离搅拌机50m之内,200m以外基本上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项目使用预制混凝土,不现场搅拌,影响范围会大大降低。项目因地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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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程需现场搅拌灰土时,需将搅拌机应尽量远离居民等环境敏感点,距敏感目标的距离在200m以上,则不会对敏感目标产生大的影响。

③ 材料在堆放过程,会在空气动力作用下起尘。通过在堆场四周设置土工布挡风网,并合理安排堆垛位置,可减少可能引起的扬尘料,堆场产生的TSP主要影响周围200m范围内的空气质量。

④ 施工场地的扬尘,大部分来自施工车辆。运输车辆的扬尘可使下风向50m处TSP达11.65mg/m3,下风向150m处TSP达5.04mg/m3,距灰土运输车辆下风向50~150m范围内的TSP浓度将超过1.0mg/m3。施工现场采取洒水等措施后,可大大减缓道路及场地内特别是弃土区扬尘对环境的影响。

相关试验表明:洒水后道路扬尘TSP减少50%以上,每天洒水4-5次,可使扬尘量减少70%左右,扬尘造成的TSP污染距离可缩小到20-50m范围,距离200m处的TSP可以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另外,进出本场地施工车辆,需减速行驶,以减少施工场地扬尘,建议行驶车速不大于5km/hr,此时的扬尘量可降少为一般行驶速度(15km/hr计)下的1/3,进一步降低扬尘影响范围。

⑤ 其它作业环节产生的TSP污染一般在距施工现场50~200m范围内,在此范围以外符合国家二级标准要求。本工程施工除停车场和散货堆场外,其它施工场地距居民区等敏感点相对较远,因此,只要控制好停车场和堆场施工中的扬尘问题,其它一般不会对敏感点产生明显不利影响。

综上,施工期扬尘影响范围主要在施工场地周围200米。为减轻施工过程的大气环境影响,施工单位应对施工场地定期洒水;运输土石方的汽车要采用封闭车辆或加盖苫布并减速慢行,加强施工现场管理。根据以往施工经验,只要加强管理,施工扬尘的影响会得到有效控制。且以上影响主要集中在施工期,随着施工的结束,污染也随之结束。 3.3.2.2 施工期其它废气影响分析

施工过程中项目使用大量施工机械,施工机械的燃料主要为汽、柴油,其在作业过程中排放燃烧尾气,施工机械产生的大气影响主要是柴油机所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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