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工程移交后,项目经理部应编制符合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要求的撤场计划。
(六) 隐蔽工程的 “三检”制度 1) “三检”:自检、互检、交接检。由施工班组长领导班组工人进行“三检”。 2) 自检:操作工人在施工过程中,按施工技术交底及有关规范要求,随时进行自我检查并整改的过程。
3) 互检:同班组操作工人,在操作过程中,按技术交底及有关规范要求,随时进行他人质量检查并整改,检查组织由班组长领导。 4) 交接检:上道工序的施工班组完工后下一道工序将继续操作的施工班组进行交接验收,交接检,由施工员组织。
5) 隐蔽工程检查由质检员主持,组织施工人员、施工班组长,业主代表共同进行。
6) 所有隐蔽工程必须进行检查验收,检查验收后才能隐蔽。隐蔽工程中上道工序未经检查验收的,下道工序不得施工。
7) 隐蔽工程进行检查验收时,应由工程项目施工负责人填写隐蔽工程验收单。
8) 隐蔽工程验收单要妥善整理保存,以备竣工移交、归档。
(七) 质量持续改进
1) 项目经理部应分析和评价项目管理现状,识别质量持续改进,确定改进目标,实施选定的解决办法。
2) 质量持续改进应按全面质量管理的方法进行。 3) 项目经理部对不合格控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A、 应按企业的不合格控制程序,控制不合格物资进入项目施工现场,严禁不合格工序未经处置而转入下道工序。
B、 对验证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和过程,应按规定进行鉴别、标识、记录、评价、隔离和处置。并进行不合格评审。
C、 不合格处置根据不合格严重程度,按返工、返修或让步接收、降级使用、拒收或报废四种情况进行处理。构成等级质量事故的不合格,应按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进行处置。
D、对返修或返工的产品应按规定重新进行检验和试验,并应保存记录。 E、 进行不合格让步接收时,项目经理部应向甲方提出书面让步申请,记录不合格程度和返修的情况,双方签字确认让步接收协议和接收标准。
F、对影响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不合格,应邀请甲方代表或监理工
程师、设计人,共同确定处理方案,报主管部门批准。 G、检验人员必须按规定保存不合格控制的记录。 4) 纠正措施应符合下列规定:
A、对甲方或监理工程师、设计人、质量监督部门提出的质量问题,应分析原因,制定纠正措施。
B、对已发生或潜在的不合格信息,应分析并记录结果。
C、对检查发现的工程质量问题或不合格报告提及的问题应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判定不合格程度,制定纠正措施。 D、对严重不合格或重大质量事故,必须实施纠正措施。
E、实施纠正措施的结果应由项目技术负责人验证并记录;对严重不合格或等级质量事故的纠正措施和实施效果应验证,并应报企业管理层。
F、项目经理部或责任单位应定期评价纠正措施的有效性。 5) 预防措施应符合下列规定:
A、 项目经理部应定期召开质量分析会,对影响工程质量潜在原因,采取预防措施。
B、对可能出现的不合格,应制定防止再发生的措施并组织实施。 C、对质量通病应采取预防措施。
D、对潜在的严重不合格,应实施预防措施控制程序。 E、项目经理部应定期评价预防措施的有效性。 6) 检查验证应符合下列规定:
A、项目经理部对项目质量计划执行情况组织检查、内部审核和考核评价,验证实施效果。
B、项目经理应依据考核中出现的问题、缺陷或不合格,召开有关专业人员参加的质量分析会,并制定整改措施。
(八) 工程质量要求 1、墙面砖工程质量要求
(1)、施工时,必须做好墙面基层处理,浇水充分湿润。
(2)、装修前对基层处理要认真,加强对基层打底工作的检查,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
(3)、施工前认真按照图纸尺寸,核对结构施工的实际情况,加上分段分块弹线、排砖要细,贴灰饼控制点要符合要求。 (4)、贴砖应平整牢固,砖缝应均匀一致。
(九) 工序管理
为了达到质量管理目标,必须采取事前控制和中间控制,把管结果的办法转移到管因素上来。对影响工程质量的原因进行科学分析,找出主要原因,从技术、组织和施工管理等方面,制订管理目标,将质量要求、完成时间、检查手段等,具体落实到部门和操作班组。在生产操作活动中,产品质量受操作人、材料、机具、工艺和环境等因素的影响,针对这些方面存在的问题,在施工之前或施工过程中,预先采取有效的措施,合理组织,密切配合,形成稳定的生产状态,保证工程质量达到规定的目标。这种工序管理是把质量目标落实到施工的一种有效方法,确保工程质量。
将工序管理具体化为几个质量管理点,其重点是控制操作过程中出现不合格的管理点。为防止不合格的管理点在本工序出现,必须加强工序检验测试。只有各工序都处于有效的控制状态,工程的最终质量检验才会有保证。在工序管理测试中,重点抓好“管理点”规定的各项内容。要做好检查记录,尤其要强调按人做好记录。记录的方法,可使用“管理卡”,将检查的情况或数据及时记录,建立台帐,为质量频数分析、鉴定工程质量、分析工序能力指数等提供数据。
(十) 安全管理体系网络
安全委安全委员安全委员专职项目项目操作工
安全委操作
(十一) 安全生产规定
1、健全和完善安全责任制、安全教育、施工组织设计、分部(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特殊作业持证上岗、安全检查、班前安全活动、遵章守纪、工伤事故处理、施工现场与安全标志等安全管理台帐,强化安全管理软件资料工作。
2、脚手架设施达到检查标准并有验收使用手续。 3、施工临时用电管理必须达到建设部部颁标准。
4、有具体的安全监护实施计划,实施楼层监控的具体做法,楼层监控人员持证上岗,施工现场所有人员必须佩戴胸卡。
(十二) 安全纠正和预防措施
1) 工程项目部对实际或潜在的事故隐患进行分析并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纠正和预防措施应与存在问题的危害程度和风险相适应。 2) 纠正措施:
A、 当发生事故时,首先抢救伤员及国家财产,保护现场,按照规定及时向上级及有关部门报告。
B、 调查产生事故的原因,记录调查结果,并研究防止同类型事故所需的纠正措施。 3) 预防措施:
A、 预防措施的程序包括:利用适当的信息来源,如影响施工安全的过程和操作,审核结果、安全记录和业主意见、社会投诉、反映等,以发现、分析、消除事故隐患的潜在因素。
B、 对任何要求采取的预防措施,确定所需的处理步骤。 C、 对预防措施实施控制,并确保措施的执行及可行性。
(十三) 安全检查措施
1、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查,要严格按照建设部部颁标准《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标准》执行。
2、施工现场每周要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大检查,作好详细的安全检查记录和考评打分记录,同时做好日检安全记录,及时掌握现场的安全状况。
3、在各类安全检查过程中,针对现场存在的事故隐患,要在立即整改的同时,下达事故隐患通知书,并限期进行整改。项目部应在整改期限内及时整改。
4、在日常的安全检查工作中,虚心听取甲方和监理人员的意见和建议,必要时可以与甲方和监理人员联合组织安全检查工作。
5、督促整改,对复查时没有按要求整改的要采取必要的处罚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