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D)
A、不发任何学业证书 C、颁发肄业证书
B、颁发结业证书 D、颁发毕业证书
18、按我国职业教育体系法律规定,下列不属于职业培训形式的是(A)
A、健康培训班 C、学徒培训班
B、转岗培训班 D、高级电工培训班
(从业前培训、转业培训、学徒培训,在岗或转岗培训及其他职业性培训) 19、根据义务教育法,下列哪一种正确定位了我国义务教育的性质(DC’)
A、国家教育 C、普惠教育
B、国民教育
D、免费教育(11年) B’、强制基础教育 D’、强制国民政府
A’、强制国家教育 C’、强制免费教育
20、根据我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的规定,我国民办教育事业属于(B)
A、企业公益事业 C、收费教育事业
B、社会公益事业 D、高等教育事业
21、根据我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的规定,民办教育的法律地位是(B)
A、民办教育优于公办教育
B、民办教育与公办教育具有同等的法律地位 C、公办教育优于民办教育 D、目前尚无明文规定
22、下列哪种权利救济方式不属于法律规定的教育权法律救济方式(D)
A、民事诉讼
B、行政诉讼 D、劳动调解
C、教育行政复议
23、老师不服高等学校对其作出的处分,按照现行教育法的规定,可以下列哪种教育权法律救济的途径(C)
A、上访
B、匿名举报
C、申诉
D、直接找司法部门控告
24、下列不属于我国教育申诉的管辖形式的是(B)
A、选择管辖 C、隶属管辖
B、级别管辖 D、移送管辖
25、在行政诉讼中,人民法院审查的对象是(C)
A、抽象行政行为的合法性 C、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
B、抽象行政行为的合理性 D、抽象行政行为的合理性
26、下列诉讼管辖方式中,属于我国教育行政诉讼管辖的方式有(A)
A、地域管辖 C、本级管辖
B、上级管辖 D、特殊管辖
27、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是(B)
A、1986年4月12日 C、1997年7月31日
B、2006年9月1日 D、1995年9月1日
28、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修正的时间是(B)
A、1995年3月18日 C、2006年6月29日
B、2009年8月27日 D、2013年6月29日
30、关于行政诉讼举证责任的表述不正确的是(D)
A、被告负举证责任为原则
B、被告应当证明其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 C、被告承担举证责任必须在第一审庭审结束前 D、原告不负担任何举证责任
31、下列关于具体行政行为的成立和效力,正确的选项是(B)
A、具体行政行为一经成立即生效
B、行政强制执行是实现具体行政行为执行力的制度保障 C、未经送达领受程序的具体行政行为也具有法律约束力
D、因废止具体行政行为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国家应当给予赔偿 32、以下哪一级行为不属于人民法院对行政行为进行审查的范围(A)
①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
②规章的合法性 ④抽象行政行为的合理性
③行政处罚行为是否显失公平
33、下列案件确定属于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是(D)
A、某公司要求确认其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案件 B、 诉讼案件
C、以县级人民政府名义输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案件
D、商务部为被告的案件
34、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A)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A、15
B、30
C、45
D、7
35、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C)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A、15
B、30
C、60
D、7
36、关于民办党校设立的表述不正确的是(D)
A、设置民办学校参照同类公办学校的设置标准执行 B、申请筹设民办学校,举办者应当提交申办报告等规定材料
C、申请正式设立民办学校,审批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三个月内以书面形
式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
D、审批机关对批准正式设立的民办学校可以发给办学许可证 37、下列各项中,不属于教育经费筹措途径的是(B)
A、专项资金 C、校办产业
B、教育附加费(农村统筹) D、捐资助学
38、依据《教师法》规定,教师对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诉,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在接到申诉的(B)内,作出处理。
A、15日
B、30日
C、60日
D、7日
39、在我国,高等学校设立的最终决定权由(A)掌握。
A、教育部
B、国务院
C、省级人民政府
D、人民法院
40、关于教育法与政策的关系问题,下列表述不正确的是(D)
A、党和国家政策是我国教育法的精神内核和灵魂 B、教育法是党和国家教育政策的规范化和法制化 C、具体的教育政策应当符合教育法的基本原则和规范要求
D、在教育实践中,当现行的教育法与教育政策相抵触时,教育法应当服从
教育政策
三、简答题
1、简要回答教育法治化的主要内容
(1)教育法治化是指国家机关制定完备的教育法律,并依照法律的规定来领导和管理教育事务,促进教育管理的法律化和制度比。
(2)教育法治化要求做到:主体合法、内容合法,程序合法和教育权救济有道、有法。
(3)教育法治化需要在教育领域,在教育过程中,加强教育立法,做到有法可依;强化教育行政执法,做到有法必依;完善教育司法,做到公正司法;完善教育法制监督,保障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 2、简述我国教育法律体系的概念和构成
(1)教育法律体系是指一国现行教育法律法规所构成的完整的、内部协调一致的,有机联系的教育法律的整体系统。
(2)我国的教育法律体系由以下几个部分构成:教育根本法、教育基本法、教育主体法、学前教育法、义务教育法,中小学教育法、 教育法、职业与民办教育法以及教育行政法等子部门构成。
(3)教育法律体系是我国法律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3、教育法与社会主义道德的关系
(1)社会主义首先是教育法的重要内容;(2)社会主义道德是教育立法的基本;(3)社会主义道德是社会主义教育法实现的基础。(4)教育法的实施,推动社会主义道德的实现。
4、《教育法》的立法宗旨和适用范围。
(1)《教育法》的立法宗旨:发展教育事业,提高全民族素质,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
(2)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级各类教育。 5、《教育法》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1)坚持思想道德教育原则;(2)继承传统和吸收人类优秀文明成果相结合;(3)教育符合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4)宗教与教育相分离;(5)公民教育权平等原则;(6)教育与社会发展和进步相适应原则;(7)以汉语言文字为基本教育教学语言原则。
6、简述公民受教育机会平等原则
(1)公民受教育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