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化县1101工程及城市档案馆厨房用具采购竞争性谈判文件
(7)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
(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为授权委托人参加投标,格式附后); (9)响应方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10)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 (11)响应方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格式自拟)。
12.1.2资格证明文件中的复印件应加盖响应方的公章。 12.1.3资格证明文件中(1)、(5)、(6)、(9)要求提供原件,原件须与其他响应文件同时提供,由谈判小组负责审核,谈判结束后退还;若响应方未递交资格证明文件中要求提供的原件,按谈判文件30款第(7)条规定处理。浙江政府采购网已注册的供应商,在省供应商库中已提供过相关的注册
登记资格信息证明文件可免于现场提供。
12.1.4响应保证金若以网上银行方式交纳的, 响应保证金交纳凭据原件可以是网上银行电脑打印凭证并加盖响应方公章,否则,不视作为原件。 12.2技术商务文件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封装形式:一正二副,封装成一袋): ▲(1)货物清单及规格、技术参数偏离表;
响应方必须针对采购文件中技术部分的需求逐个做出实质性响应,并与技术需求内容采用同样的顺序。对每个需求的响应应遵循如下规则:
①重复该需求;
②用“是/否”响应来表明该需求是否被满足(描述性需求); ③描述响应方案如何满足该需求;
④解释响应方案与用户需求之间的偏差,如“正偏离”、“负偏离”及“无偏离”; ⑤用数量来表示的需求,必须用确切的数字单位来响应。 (2)工期承诺书(格式自拟); (3)质保期承诺书(格式自拟); (4)售后服务承诺书(格式自拟);
(5)响应方对本项目的合理化建议和改进措施; (6)响应方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 12.3 报价文件: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封装形式:一正二副,封装成一袋): (1)响应一览表(格式附后); (2)响应报价明细表(格式附后); (3)响应方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 12.4原件
采购文件中要求提供的所有原件应单独装袋(不需密封),未单独装袋的视作未提供原件处理。原
件包装封套上应注明响应方名称及粘贴打印的表格式原件清单目录(供参考)。原件应与响应文件同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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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超过截止时间送达的原件将不予受理。
13、响应文件的语言及计量单位
13.1响应文件以及响应方与采购单位就有关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响应文件视同未提供。
13.2 除技术性能中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一律使用法定计量单位。 13.3采购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采购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采购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否则视同未响应。 ▲14、响应报价
14.1响应方的响应报价为含税总价(以人民币为结算单位),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报价,包含货物及零配件的购置安装、运输、保险、装卸、调试、质保期售后服务、总包服务费(暂定3000元)、全额含税发票、雇员费用、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应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等所有费用。供应商在报价单中的提供的单价和总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固定不变,供应商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
本项目采取固定总价方式,未经采购单位认可,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所有费用包干,不予调整。响应方应按采购单位提供的要求报价,缺项、漏项和货物选型偏离视作报价已包含在其它子项中,不予以调整。允许响应方对采购文件提供的技术方案在响应价格不增加且能扩大使用功能的前提下,提出合理化建议或优化方案,做出其优越性、先进性等详细说明。
14.2 响应方每次报价时只能报出一个不变价格,采购单位不接受任何有选择的报价。最终报价不得高于初次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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