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20) 文 本
区、河流、湖泊等生态敏感区、滑坡、崩塌、泥石流、地裂缝、洪水等地质灾害极易发生的生态脆弱区、文物古迹保护区、水源保护地、南水北调隔离保护区和其他生态脆弱区。这些区域的土地资源与自然景观对城市的生态环境和景观格局起着非常重要的保障作用,要严格控制和保护。
2、限建区。面积为167.98平方公里,占城市规划区总面积的24.7%。主要包括城市规划区内禁建区的缓冲区和外围区、城市的上风上水区、高压走廊区和部分城市特殊用地区等。根据经济社会和城市发展的需要,在充分考虑地形、生态条件的基础上,有限度地开发利用,但要注重选择适宜的开发利用方式、强度、幅度等,不应损失生态功能、影响城市形象。
3、适建区。面积为284.83平方公里,占城市规划区总面积的41.88%。包括城市规划区内除禁建区和限建区以外的区域,一般为水热条件、地质条件和生态条件相对较好的地区,适宜于不同类型的土地利用和建设,也是城市建设和经济布局的重点地区。这些区域的开发利用应根据需要,充分考虑土地利用现状和城市的发展方向,统一规划布局和管理,选择适宜的土地利用方式和强度,做到土地资源的集约利用、充分利用与合理利用。 第三十九条 城乡建设用地开发引导方案
1、城市建设用地到2020年调整为168平方公里,占城市规划区总面积的24.71%;
2、村镇建设用地到2020年调整为21.81平方公里,占城市规划区总面积的3.21%;
3、农用地到2020年调整为266.16平方公里,占城市规划区总面积的39.14%;
4、生态用地到2020年调整为187.52平方公里,占城市规划区总面积的27.58%;
5、采煤塌陷用地到2020年全部得到综合治理和有效开发利用,水域面积保持不变。
第四十条 城乡建设用地发展重点
1、总体思路与目标。围绕中心城区建设,努力满足为中心城区供给鲜活农产品的需求;主动承接传统产业的转移和扩散,并提供充足的劳力保障;不断优化城乡居民点布局,合理安排各种用地,落实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求,制定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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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建设统一的标准,做好村庄建设规划;加强和完善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的共享共建工程,最终实现城乡经济、社会与生态的协调发展。
2、以服务中心城区为目标,建设和完善各种特色产业基地。在中心城区周围的朱村办、百间房办、高村乡等地区,重点建设优质无公害蔬菜基地和水果基地;在近郊各村镇大力发展各种畜禽养殖、奶牛养殖,重点建设特色养殖基地,为中心城区提供鲜活畜禽产品和奶产品。
3、建设和完善中站区晋焦高速公路入口以东地段的焦西物流园区、待王铁路货运站与万方铝工业区之间地段的焦东物流园区、高新技术开发区以东的焦南物流园区,服务于中心城区和郊区商贸物流业的发展。
4、建设和完善焦作影视城、山阳城遗址、龙源湖公园、森林公园等重要旅游景点,方便城郊居民周末休闲度假旅游。
5、畅通中心城区的对外联系通道,围绕主城区方格状道路网主框架,完善城乡干线公路畅通工程和乡村道路康庄工程。以贯通与高速公路、干线公路的连接和方便农村居民出行为核心,加快推进农村公路标准等级化、路面铺装高级化、道路结构网络化建设,尽快形成内外衔接、城乡互通、方便快捷的交通网络体系。
6、整合筹建以交通、通讯、环卫为主的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建设。完善中心城区向周围县市的主要交通出口及配套设施建设,合理安排和完善规划区及服务于中心城区的垃圾填埋场、污水处理厂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步伐,加快市区水厂与乡镇水厂联网步伐,逐步城乡一体化供水格局;加快城乡燃气一体化建设步伐,并逐步向乡镇所在地延伸,实现与重点乡镇管道的联网工作;实施热电联产规划,启动建设一批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