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文件 - 图文

龙泉市青瓷博物馆工程施工招标文件 第 16页 有关资料和有关授予合同的信息都应保密。 (二十)投标文件的澄清

1、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修正原则:用数字表示的数额与用文字表示的数额不一致时,以文字数额为准。当文字描述出现差错,但没有实质性影响投标报价时,可以按照数字表示的数额修正文字描述;单价与工程量的乘积与总价之间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但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位的,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二十一)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若发现投标人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不正当行为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以弄虚作假和不诚实等方式投标的,该投标人的投标将作废标处理。

(二十二)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按照《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03版)》规定分析投标人的报价可能低于成本价时,评标委员会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将作废标处理。

(二十三)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龙泉市有关规定和招标文件要求的,或者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二十四)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每一份投标文件是否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未能在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将作废标处理。

(二十五)投标文件有下述情形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视为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并按前条规定作废标处理:

1、 投标文件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字和盖章的; 2、 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条件的;

3、 投标文件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要求的;

4、 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期限的; 5、 投标人的报价超出有效下浮率幅度范围的;

6、 按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报价的;

7、 投标文件中工程数量的整数部位和小数点后一位小数、工程暂定项目价格或品牌与招标文件提供的清单不一致的;

8、 投标函的报价和投标报价书的报价不相符的;

9、 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10、 投标文件有涂改和行间插字未加盖投标文件签署人印鉴的;

11、 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复印件投标人未提交或提交的复印件与原件不一致的;

编制单位:龙泉市招投标中心 传真:0578-7261683

龙泉市青瓷博物馆工程施工招标文件 第 17页 12、 投标人提交虚假证件的;

13、 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的;

14、 不符合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根据规定否决不合格投标或者界定为废标后,因有效投标人不足三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通过表决是否否决全部投标。投标被否决的,招标人依法重新招标。因投标被否决造成投标人损失的,招标人不承担一切赔偿责任。

对投标人提供证件及资料的真实性,招标人保留核对该资料的权力,如果发现资料有虚假行为,一经查实,如该投标人为预中标单位的,招标人有权取消该单位的预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如该投标人不为预中标单位的,在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有权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二十六)评标和定标将在投标有效期结束日30日前完成。不能在投标有效期结束日前30日前完成评标和定标的,招标人将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有权收回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应当相应延长其投标担保的有效期,但不得修改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因延长投标有效期造成投标人损失的,招标人不予补偿,但因不可抗力需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除外。

八、授 予 合 同

(二十七)中标

招标人应当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当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的,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或被查实在投标期间有违规行为的,招标人可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投标报价高于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投标报价3%以上的,招标人有权决定是否取消其中标资格),中标人的投标报价即为中标价。

如排名第二、第三的中标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招标人应重新组织招标。

(二十八)确定中标人的期限

1、招标人确定中标人后向有关部门提交招标书面报告备案。通过中标公示三个工作日后,招标人向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中标通知书将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中标候选人在公示期间被举报有违规行为并经查实的,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如所有中标候选人和预备中标候选人均被取消中标资格的,招标人应重新组织招标。

2、评标和定标应当在投标有效期结束日30个工作日前完成,不能在投标有效期结束日30个工作日前完成评标和定标的,招标人应当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拒绝延长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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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泉市青瓷博物馆工程施工招标文件 第 18页 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有权收回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应当相应延长其投标担保的有效期,但不得修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有书面回执。投标有效期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载明,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起计算。

(二十九)合同的签订

1、招标人与中标人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依据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签订施工合同。合同采用(GF-1999-020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范本。

2、合同协议书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三十)履约担保

中标人在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的14天内,应与招标人在市招投标中心签订合同协议书。在签订合同协议书之前,必须向招标人提交合同价的10%,做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由龙泉市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统一代收代退,并受市招管办、财政和审计部门监督。

(三十一)纪律与监督

1、严禁投标人向参与招标、评标工作的有关人员行贿,使其泄露一切与招标、评标工作有关的信息。在招标、评标期间,不得邀请参与招标、评标工作的有关人员到投标人单位参现考察或出席投标人主办的或赞助的任何活动。

2、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严禁互相串通、结盟、损害招标的公正性和竞争性,或以任何方式影响其他投标人参与正当投标。

3、如发现投标人有上述不正当竞争行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 4、招标工作将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监督机构:龙泉市监察局 地址:龙泉市行政中心大楼 电 话:0578-7262055 邮编:323700 监督机构:龙泉市招投标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地址:龙泉市行政中心大楼 电 话:0578-7261683 邮编:323700

九、工程结算方式

(三十二)工程结算

中标人的中标价即为合同价。但由于招标人提供的项目清单或数量有误(经编制、审定单位确认),设计变更或工程条件变化引起的工程量变化部分,工程量可以按实调整(按标底同口径计算),单价按以下原则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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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泉市青瓷博物馆工程施工招标文件 第 19页 (1)凡合价金额占合同总价2%(含)以内,其工程量变化占本项15%(含)以内的,结算单价仍按中标报价单价结算;

(2)凡合价金额占合同总价2%以上,工程量变化占本项大于15%的,变化部分的结算单价由业主和承包商重新议定,但议定的单价不能高于本项中标报价单价和工程造价指导价的单价。

(3)编制工程造价指导价时采用暂定价的材料和单列项目,结算时经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签证后进行调整价差。

(4)新增项目的工程量,其结算单价应采取类似套用原则,套用中标报价中类似项目单价组成;没有类似项目单价的,由建设单位和承包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参照合同约定的组价原则确定单价后,报原工程造价指导价编制或审定单位复核。但新增项目的工程量单价不能高于浙江省、丽水市及龙泉市现行工程造价计价依据确定的单价。

(5)钢筋、水泥、砌体块材包干系数为±5%;在系数内由施工单位包干,系数以外的部分,结算时按《龙泉市工程造价管理信息》参考价(按合同工期的前80%的信息算术平均值)与编制本工程现行定额预算价(审定标底)的材料信息价格的差值扣减审定标底时所采用的材料信息价格的5%进行调整价差。其它材料按标底编制时的信息价格进行结算。

(6)工程造价审计核减率超过5%以上部分的上缴财政核减款由施工单位支付,由建设单位在工程款中代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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