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腾龙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8万吨造纸化学品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 图文

进水 混凝池 出水 去除率% 进水 PH调节池 出水 去除率% 进水 好氧池 出水 去除率% 进水 沉淀池 出水 去除率% 进水 收集池 出水 去除率% 出水标准 标准 7~8 8~11 / 8~11 6~7 / 6~7 6~7 / 6~7 6~7 / 6~7 6~7 / 6~9 555.7 55.6 90% 111.1 111.1 / 111.1 77.8 30% 77.8 15.6 80 15.6 15.6 / ≤20 573.7 258.2 55% 257.1 257.1 / 257.1 51.4 80% 51.4 36.0 30 36.0 36.0 / ≤40 305.4 152.7 50% 167.7 167.7 / 167.7 25.1 85% 25.1 17.6 30 17.6 17.6 / ≤20 14.0 14.0 / 14.0 14.0 / 14.0 5.6 60% 5.6 5.6 / 5.6 5.6 / ≤10 厂区污水综合处理工程主要设施为VOC处理系统、调节池、混凝池、絮凝池、沉淀池、好氧池等,投资约400万元,占总投资0.8%,在建设单位可接受范围内,此外采用上述治理措施后可有效降低对附近水体的影响,产生较好的环境效益。因此本项目废水治理措施在经济上是可行的。 3.4.3.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主要噪声较多,项目主要噪声来自反应釜搅拌机、真空泵、冷却塔、空压机、污水混合鼓风机等设备运行的机械噪声,其噪声源在70~90dB(A)之间。噪声防治对策应该从声源上降低噪声和从噪声传播途径上降低噪声两个环节着手。

(1)企业应选用低噪声环保型设备,并维持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对声源采用减震、隔声、吸声和消声措施。

(2)对于风机、水泵等高噪声设备应设置独立的机房,并在机房内进行隔音、吸音处理。在噪声大的车间,其墙面采用吸声材料。

(3)采用“闹静分开”和“合理布局”的设计原则,使高噪声设备尽可能远离噪声敏感区。在厂区布局设计时,应将噪声大的车间设置在厂中心,周围建

造仓库等辅助用房,这样可阻挡主车间的噪声传播,把车间的噪声影响限制在厂区范围内,降低噪声对外界的影响,确保厂界噪声符合标准要求。

(4)在主车间和厂区周围,种植绿化隔离带,林带应乔、灌木合理搭配,并选择分枝多,树冠大、枝叶茂盛的树种,选择吸声能力及吸收废气能力强的树种,以减少噪声和其它污染物对周围环境及保留居住区的影响。 3.4.4. 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3.4.4.1危险固废临时贮存设施

危险固废临时贮存场所应按照《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要求,采取防扬撒、防流失、防渗漏等污染防治措施,必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根据工程特点,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临时堆放场地面硬化,设顶棚和围墙,达到不扬散、不流失、不渗漏的要求。

(2)防止雨水径流进入贮存、处置场内,贮存、处置场地周边设置导流渠。 (3)设计渗滤液集排水设施。

(4)按GB15562.2设置环境保护图形标志。

(5)建立档案制度,详细记录入场的固体废物的种类和数量等信息,长期保存,供随时查阅。

(6)在常温、常压下易爆、易燃及排出有毒气体的危险废物必须进行预处理,使之稳定后贮存,否则,按易爆、易燃危险品贮存。

(7)禁止将不相容(相互反应)的危险废物在同一容器内混装。 (8)无法装入常用容器的危险废物可用防漏胶袋等盛装。

(9)装载液体、半固体危险废物的容器内须留足够空间,容器顶部与液体表面之间保留100mm以上的空间。

(10)应当使用符合标准的容器盛装危险废物。

(11)不相容的危险废物必须分开存放,并设有隔离间隔带。

(12)危险废物贮存前应进行检验,确保同预定接收的危险废物一致,并注册登记,作好记录,记录上须注明危险废物的名称、来源、数量、特性和包装容器的类别、入库日期、存放库位、废物出库日期及接受单位名称。

(13)必须定期对贮存危险废物的包装容器及贮存设施进行检查,发现破损,应及时采取措施清理更换。

(14)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内清理出来的泄漏物,一律按危险废物处理。 (15)落实固废处置方案,签订协议,尽可能及时外运,避免长期堆存。 3.4.4.2危险固废委托处置措施

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生产过程产生的冷凝液、过滤滤渣和污水处理污泥属于HW13类危险废物,上述危险废物应委托有资质的公司集中处置。建设单位应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对上述危险废物进行处理处置。本项目处置危险固废在转移过程中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05年4月)和《广东省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规定》,并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规定的各项程序。 3.4.4.3生活垃圾

本项目的生活垃圾按环卫部门的规定集中存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理运走,统一进行卫生填埋处置。垃圾和污泥堆放点进行消毒,消灭害虫,避免散发恶臭,孽生蚊蝇。

3.5. 环境风险预测

根据对项目涉及的危险化学品理化性质、毒理特性、生产工艺特征以及同类项目类比调查,项目事故风险类型确定为火灾和爆炸、中毒,不考虑自然灾害引起的风险。

3.5.1. 环境风险分析预测结果

根据风险分析,化学品泄漏会对周边的大气造成污染,但是本项目的原料主要为低毒性物质且泄漏的可能性较小,大气污染影响是暂时的,不会对周边的居民身体健康造成严重影响。

丁二烯、苯乙烯储罐发生事故时的危害较大,在半径38.2m和7.4m范围内有死亡的危险,在半径46.9m和9.3m的范围内有重伤危险,在半径69.6m和14.2m的范围内有轻伤损害危险,在半径28.6m和5.2m范围内的建筑物将受到损坏。厂区200米范围仅有埠成一敏感点,虽然其人口数量较少,但也应注意加强保护。根据预测结果,若单个储罐发生火灾爆炸后,其影响范围仅在几百米之内,此范围主要是影响库区内设施,当事故罐发生在库区边缘时也有可能影响到周围企业,但对于因单体装置爆炸引起的重大连锁火灾爆炸事故,其危害程度和影响范围将

远远大于预测结果,此时应立即启动紧急预案,保证危害半径内的居民、重要设施得到迅速救助、撤离或保护。 3.5.2. 风险防范措施

(1)总平布置与建筑安全防范措施

本项目选址于虎门港开发区(立沙岛),其厂区平面布置图、厂区与周围化工企业之间的通道、距离等应按照国家《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及《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进行设计;仓库或堆场应按不同类别相对集中布置,并为运输、装卸、管理创造有利条件;厂区围墙与厂内建筑的间距不宜小于5m,围墙两侧建筑物之间应满足防火间距要求;建、构筑物之间的防火间距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l6-87)的有关规定;甲类场所与民用建筑、明火之间的距离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l6-87)的有关规定;无电力线路跨越装置区。

厂区道路应根据交通、消防和分区要求合理布置,力求通顺。生产区的道路宜采用双车道;若为单车道应满足错车要求;工艺装置区、储罐区应设环形消防车道,罐区间道路应有两个以上的出入口,人流和货运应明确分开,大宗危险货物运输须有单独路线,不与人流及其他货流混行和平交。罐区道路应根据交通、消防和分区的要求合理布置,力求顺通、罐区等危险场所应为环行,路面宽度按交通密度及安全因素确定,保证消防、急救车辆畅行无阻。道路的设计、车辆的行驶与装载、车辆驾驶员的管理必须符合《工业企业内铁路、道路运输安全规程》(GB4387-1994),并设立标志。

甲、乙、丙类房间的安全疏散门,不应少于两个;但面积小于60m2的乙、丙类液体设备的房间,可只设1个。有可燃液体设备的多层建筑物或构筑物的楼板,应采取防止可燃液体渗漏至下层的措施。厂房的设置宜采用敞开或半敞开式。一幢建筑物用防火墙分隔成多个房间时,每个房间的生产污水管道,应有独立的排出口并设水封。建(构)筑物应按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以上进行设计、建设。

(2)强化风险意识、加强安全管理

安全生产是企业立厂之本,对事故风险较大的化工和医药企业来说,一定要强化风险意识、加强安全管理。具体要求如下:

①必须将“安全第一,以防为主”作为公司经营的基本原则。

②参照跨国公司的经验,必须将“ESH(环保、安全、健康)”作为一线经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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