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60 60<U≤125 2000 5000 125<U≤250 250<U≤400 5000 6000 4.1.6 数据传输信道
4.1.6.1 通信信道
终端的通信部分必须是模块化设计的无线公用网络(CDMA/GPRS、SMS),方便维护和更换。若更换通信网络类型,只需更换通信模块,不需更换整个终端。通信模块的更换必须做到热插拔,能在不关断终端电源的情况下更换通信模块。 4.1.6.3 通信规约
a) 支持国家电网公司Q/GDW 1376.1-2013《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通信协议:主站与采集终端通信协议》标准及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扩展要求。
b)终端与电能表的数据通信规约符合DL/T 645-1997《多功能电能表通信规约》、DL/T 645-2007《多功能电能表通信协议》及备案文件,同时应能支持吉林省已经运行的ABB、江机等表规约,并能通过简单方式支持其他规约。
Q/GDW 1373—2013 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技术规范 第一部分:专变采集终端技术规范 4.1.6.4 外部接口
1路RS-232作为当地通信接口;
至少1路RS-485作为电能表接口,提供至少能够抄读8块多功能电能表的能力。传输速率可选用600,1200,2400bit/s或以上。该接口必须设计有效的防雷击和抗电源冲击的技术措施,保障接口电路的性能稳定。
4.1.7 输入/输出回路要求
4.1.7.1 输入回路
各开关量输入端应独立接线。 a)脉冲输入
终端的脉冲输入应能适应独立无源输出脉冲宽度为80±20ms的电能表。 b)状态量输入
(1)三相三线型终端应至少配置2路断/合双位置状态及其它二进制状态信息。输入信息为不带电的断/合切换触点。
(2)三相四线型终端应至少配置2路断/合双位置状态及其它二进制状态信息。输入信息为不带电的断/合切换触点。
c)电压电流模拟量输入
终端应具有交流采样模拟量测量单元。交流电流输入标称值为1.5(6)A,电流输入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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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功率消耗≤0.25VA;交流电压输入标称值为100V或100V/3 ,220V/380V,输入回路功率消耗≤0.25VA。 4.1.7.2 控制输出回路
——触点额定功率:交流250V、5A,380V、2A或直流110V、0.5A的纯电阻负载; ——触点寿命:通、断上述额定电流不少于105次; ——出口回路应有防误动作和便于现场测试的安全措施; ——接线端子应具有防误碰安全措施。
a)三相三线型终端提供至少4路断/合双位置控制输出; b)三相四线型终端提供至少2路断/合双位置控制输出。 4.1.7.3 控制告警输出
终端应具有一路控制告警输出继电器接点,要求同4.3.8.2。 4.1.7.4 终端的结构参见附录D
4.1.8 主要元器件要求
1. 主控CPU
要求采用主流32位RISC微处理器或32位DSP处理器,以保证终端网络通信、数据采集、负荷管理、数据管理等复杂功能要求。
2. 存储器
推荐选用主流厂家产品,要求存储器容量不小于8MBytes。 3. 通信模块
要求采用无线公网信道时通讯模块采用业界主流厂商工业级的无线通信模块,-40℃~+80℃。
4. 继电器
推荐选用接点容量为AC250V、5A的小型密封型继电器。 5. 电解电容器
使用105℃/5000h长寿命电容。 6. 接线端子
终端接线端子应具有足够的绝缘强度和机械强度。 7. 停电电池
数据及时钟保持电池要求采用主流产品,使用寿命不小于5年。 8. 硬件时钟芯片
推荐使用具有温度补偿的专用时钟芯片。 9. 电能计量芯片
电能测量/计量芯片应采用成熟稳定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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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压敏电阻
容量(直径)20K及以上,电压等级合适。
功能要求 4.1.9 数据采集
4.1.9.1 状态量采集
终端应实时采集位置状态和其它状态信息,发生变位时应记入内存并能在最近一次主站查询时向其发送该变位信号或主动上报。 4.1.9.2 电能表数据采集存储
通过RS-485通信接口终端应能按设定的终端抄表日或定时采集时间间隔采集、存储电能表数据。采集数据包括:有/无功电能示值、有/无功最大需量及发生时间、功率、电压、电流、电能表参数、电能表状态、电能表矢量数据等信息,并在主站召测时发送给主站。终端记录和显示的电能表数据,应与所连接的电能表显示的相应数据一致。 4.1.9.3 脉冲量采集
终端应能接收电能表输出的脉冲,并根据电能表脉冲常数Kp(imp/kWh或imp/kvarh)、TV变比Kv、TA变比Ki累积计算电能量、1min平均功率、最大需量;并记录当日、当月最大值和出现时间。
脉冲输入累计误差应不大于1个脉冲,电能量显示应不少于6位。 功率和需量显示至少3位,功率和需量的转换误差在±2%范围内。 4.1.9.4 交流模拟量采集
交流模拟量采样测量功能、测量误差极限应符合Q/GDW 129-2005 《电力负荷管理系统通用技术条件》要求。
4.1.10 数据处理
4.1.10.1
实时和当前数据
终端应能生成和存储的实时和当前数据见附录A。 4.1.10.2
历史日数据
终端能将采集的数据在日末形成各种历史日数据,并保存最近7天,数据内容见附录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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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10.3 历史月数据
终端能将采集的数据在月末零点生成各种历史月数据,并保存最近一个月,数据内容见附录C。 4.1.10.4
计量装置运行状况监测
终端监视电能表运行状况,电能表发生参数变更、时钟超差或电能表故障等状况时,按事件记录要求记录发生时间和异常数据。公网终端应具备上报事件功能(报警信息的定义及处理另行讨论)。
(1)失压、断线(相)、失流及接线错误等告警事件; (2)表RS-485通信失败、数据越限、数据异常等; (3)电池电压过低;
(4)电量示度下降发生时间、电量示度;
(5)电量底度、手动需量复零、时段、费率等的电表参数设置改变发生时间、前/后设置参数、前/后电量;
(6)终端通过读取电表电流、电压、功率、功率因数等实时数据及终端的交流采样数据判断电表电压缺(断)相、过负荷、电压逆相序、电流反极性、电流差动、功率差动等发生时间、前/后电量;
(7)终端停上电事件按照国网2014年最新要求;
(8)电流不平衡率超差(三相负荷不平衡检测是指三相平均电流大于专用变压器额定电流的20%)。 4.1.10.5
电能质量合格率统计
(1)电压合格率统计
按设置的电压上、下限值监测电压(判别值为1分钟平均电压),终端应记录每日电压不合格累计时间,最大、最小电压值和发生的时间。
(2)功率因数统计
按设置的功率因数分段限值对监测点的功率因数进行分析统计,记录每日/月功率因数越限值发生在各区段的累计时间。
(3)谐波统计
按设置的电压、电流谐波限值对监测点的电压谐波、电流谐波进行分析,记录分相2~19次谐波电压含有率及总畸变率日最大值及发生时间。统计分相谐波越限数据,包括:分相总畸变电压含有率越限日累计时间、分相2~19次谐波电压含有率越限日累计时间、分相总畸变电流越限日累计时间、分相2~19次谐波电流越限日累计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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