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新民主主义革命理论

以武装的革命反对武装的反革命。 毛泽东:“谁有枪谁就有势,谁枪多谁就势大。处在这样环境中的无产阶级政党,应该看清问题的中心。”“在这样的敌人面前,中国革命的主要方法,中国革命的主要形式,不能是和平的,而必须是武装的。” 八七会议上 指出“要非常注意军事,须知政权是由枪杆子中取得的。”1938年,毛泽东在党的六届六中全会上指出毛泽东指出,:“在中国,离开了武装斗争,就没有无产阶级的地位,就没有人民的地位,就没有共产党的地位,就没有革命的胜利。” 中国革命的胜利,主要是依靠中国共产党所领导的与广大人民群众血肉相连的完全新型的人民军队,通过长期人民战争战胜强大敌人取得的。坚持武装斗争必须建立一支人民军队,没有一支人民的军队,便没有人民的一切,就不可能有人民的解放和国家的独立。 这支军队,只能是(和)而且必须是在党的绝对领导下的人民军队。坚持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是建设新型人民军队的根本原则,是保持人民军队无产阶级性质和建军宗旨的根本前提,也是毛泽东建军思想的核心。(由于人民军队的成员主要来源于农民和其他小资产阶级,因此,如何建设一支新型人民军队,是关系到中国革命能否取得胜利的根本性问题。)坚持党指挥枪的原则,即坚持共产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这是人民军队建设的一个根本原则。1927年9月湘赣边界秋收起义的三湾改编开始确立了党对军队的领导地位,“支部建在连上”,建立党的各级组织和党代表制度。1929年12月古田会议,确立了党对军队绝对领导的原则,确定了人民军队建设的基本原则。古田会议决议指出:人民军队是一个执行革命的政治任务的武装集团,必须忠实地为无产阶级政党的纲领路线服务。坚持党指挥枪的原则是保证人民军队无产阶级性 124 质和建军宗旨的根本前提,是人民军队区别于古今中外一切剥削阶级军队的最根本的标志,也是革命军队能成为新型人民军队的决定性因素。毛泽东(1938年) :“我们的原则是党指挥枪,而决不容许枪指挥党”。党指挥枪的根本原则是与那种有军则有权、谁的枪多谁的势力就大的观念是完全对立的。它是杜绝军阀主义,维护军队性质和军队团结的根本原则。 这支军队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根本)唯一宗旨。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是建设新型人民军队的基本前提,也是人民军队一切行动的根本准则和一切工作的出发点与归宿。它集中体现了人民军队的本质,是人民军队立于不败之地的根本所在。 由于中国革命战争长期处于敌强我弱的特殊历史条件下,面对无论在数量上还是装备上都占绝对优势的强大敌人,以毛泽东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在加强人民军队建设的同时,在深入研究中国革命战争的特点和规律的基础上,形成了一整套以少胜多、以弱胜强的人民战争的理论和一系列的战略战术原则。 人民战争思想:人民战争是特指广大人民群众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为反抗阶级压迫和民族压迫组织和武装起来进行的革命战争。人民战争必须深入发动群众、组织群众和武装群众;人民战争必须以人民军队为骨干,以革命根据地为基地;人民战争必须实行“三结合”的武装力量体制,主力兵团与地方兵团结合;正规军与非正规军;武装群众与非武装群众相结合。人民军队宗旨具体体现在其基本任务上,即打仗、筹款、做群众工作。 人民战争思想的核心是“兵民是胜利之本”。军队政治工作实行官兵一致、军民一致、瓦解敌军和宽待俘虏的三大原则,提出了我军实行政治民主、经济民主、军事 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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