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搬队生产班以分计资工作量考核制度(暂行)
为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完成副井提升运输任务,确保公司生产任务顺利完成,本着体现多劳多得、按劳分配的原则,生产班人员实行以车计分、以分计资制,所有超额奖励部分均按提升车数进行量化考核、分配。
一、计分标准
以当班提升矸石及各种物料车车数为准, 提升车数以45车为基数,每超额提升一车记10分,依此累加;
二、考核办法
1、 每班提升车数必须如实填写、汇报,做到现场提升记录与区队、调度中心记录“三统一”。当班提升工作量由班长或临时负责人进行汇报、填写,凡当班弄虚作假、虚报提升工作量者,一经查出,按所虚报车数总量给于每车30分扣罚,并对当班班长(临时负责人)给予30元处罚。
2、及时协调、周转各类车辆,保证车皮、物料供应。代班长、临时现场安全负责人必须对当班安全生产负责,凡当班协调不力影响生产的,视现场影响情况给予当班50—200分处罚,并对当班班长(临时负责人)视影响情况给予30—100元处罚。
3、提升车数不超过45车时,当班班长必须说明当班提升工作量小的原因,否则,视情况给予当班50—100分处罚;如出工不出力、消极怠工,影响生产单位车皮、物料供应的,一经查实,给予加倍处罚。
4、当班提升超过45车时,当班班长、副班长、临时现场安全负责人每人分别加5分、3分、3分。未超出45车,不加分。
5、外因造成提升工作任务不能按时完成任务时,不予扣分,影响提升时间不超过一小时的不予考虑。
6、工作中出现其他问题参照公司、区队有关制度执行。 7、对工作中积极努力、任劳任怨、认真负责、想办法克服困难努力完成当班工作任务者,班长酌情给予适当分数奖励。
8、对工作中出工不出力、消极怠工以及不服从工作安排、违章违纪、完不成安排的工作任务的人员,班长有权给予其30—100分的
扣罚或50元以内的罚款。
9、提升任务繁忙时,底车场允许留重车15个,每超过一车扣5分。提升任务不忙时,留重车数量不超过8车,作为应急物料下井时循环车辆。
10、各种车辆必须及时提、放,每延误20分钟扣10分,并以此类推(以现场发现及调度室、施工队和跟班领导汇报为准)。
三、分配原则:
1、运搬队管理人员不参与提升奖励的分配。只分配公司另外奖励管理人员的部分奖金(公司对管理人员再奖励提升总额的30%)。
2、代班长、临时现场安全负责人每班分别奖励10元、8元,奖励金额由提升奖励中支出。
3、对做好运输安全生产服务的维修维护人员、运输安检员,视当月工作完成情况以及质量标准化检查验收情况,给予适当的奖励(原则上不超过生产班人均奖励的80%),奖励金额由提升奖励中支出。
4、提升车辆由调度室出具证明,人力资源部核实、核算后,奖励总额拨入运搬队,由运搬队按内部分配办法进行分配后,上报人资部进入工资进行发放。
运搬队 2012年6月
运搬队职工互保联保制度
为全面认真贯彻党的\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进一步提高全队管理干部、职工的安全认识,确保我队提升运输安全及员工人身安全,结合我队工作实际,特制定职工互保联保制度,望全队职工共同监督执行。
一、严格执行矿、队制订的各项安全管理规定,做到遵章守纪,杜绝“三违”现象的发生。如发现“三违”现象,区队将按照本队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执行,给予50以上元罚款,如在年度内多次出现违章、违纪现象,区队将最低以50元为基数,每次加罚50元,以此类推。
二、牢固树立“搞好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及时制止他人的违章、违纪行为,做到先安全、后生产,不安全不生产。搞好自保互保,确保自身和身边无违章,无事故,无工伤,不能保证自身安全和他人安全的严禁上岗,如在工作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区队将给予责任追究:
1、因个人违章作业造成本人或他人轻伤者,队将给予200元以上罚款。
2、因个人违章作业造成本人或他人重伤者,队将给予500元以上罚款。
3、因本人工作玩忽职守,造成质量或运输事故的,队将给予100元以上的罚款。
4、因本人违章造成重大责任事故或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队将给予1000元以上的罚款。
5、对他人的违章行为不制止,未做好互保、联保、监督、监护工作的人员,按事故分析责任轻重,分别给予现场安全负责人及现场作业人员30—200元罚款。对安全事故负有主要责任的,视的情节严重程度给予加倍处罚。
6、服从领导,听从工作安排,勤恳扎实的干好本职工作,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各级领导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确保全队生产任务安全、圆满完成,对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完成生产任务或不服从工作安排者,发现一次,队将给予50以上的罚款。
7、团结友爱、相互帮助,提倡文明用语,做到不利于团结的话不说,不利于团结的事不做。对发生打架斗殴、酗酒闹事现象,队将给予100 元以上的罚款。情节严重者,交公司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运搬队 2010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