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 处罚
4.2.1口头警告并处以50元(含)以内罚金;
4.2.2通报批评并处以50~500元之间罚金,损失较大者,酌情追加罚金金额; 4.2.3降级,工资做相应下调,损失较大者,酌情追加罚金金额; 4.2.4辞退,如造成损失的,视损失酌情并处罚金。
五、具体规范:
第一条
1. 2. 3. 第二条
1. 2. 3. 4. 第三条
1. 2. 3. 4. 5. 6. 第四条
有下列表现的员工应给予通报表扬: 工作认真负责,工作任务提前完成者; 工作认积极努力,业绩突出者; 有其他功绩,足为其他员工楷模者; 有以下表现的员工与部门应授予称号:
一年内,工作认真负责,任务完成出色者,授予“年度最佳员工奖”(设2名); 一年内,部门工作协作顺利且工作皆能按时完成,授予“年度优秀部门奖”(设1个); 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被公司采纳而产生显著效益者,授予“合理化建议奖”(若干); 其它重大功绩,影响卓著者,授予“重大贡献奖”(若干)。 员工有以下行为给以口头警告处分:
弄虚作假牟取私利或敷衍推卸责任造成轻微损失者; 初次不服从上级工作安排者; 因过失以致发生工作错误情节轻微者; 无故不参加公司安排的培训课程者; 未及时完成工作任务者;
在办公室下载非工作内容影响其它员工工作。 员工有以下行为者,处以批评和小额罚款:
1. 员工在上班期间,未佩戴工牌者,处以批评和10元罚款; 2. 员工在早上上班时间吃早餐者,处以批评和10元罚款; 3. 员工上班期间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页者,处以批评和10元罚款; 4. 员工上班时间在公司吸烟者,处以批评和20元罚款。 第五条
1.
员工有以下行为者,给予通报批评及罚款处分:
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的工作任务,无正当理由未如期完成而对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因工作疏忽或怠慢而致公司业务发生错误或经济损失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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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3. 4. 5. 6. 第六条
1. 2. 3. 4. 第七条
1. 2. 3. 4. 5. 6. 7.
故意隐瞒所犯错误,对公司业务或经济造成损失瞒而不报者; 对公司或同仁恶意攻击、制造事端,造成不良影响或破坏公司形象者;
泄露或遗失公司保密资料,对公司业务造成一定影响,但未给公司财产造成重大损失者; 打听、传播员工收入,或者泄漏本人收入者;
违反公司规定,被发现批评,不接受处罚还顶撞执行人员。 员工有以下行为者,给予降级处分:
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违反公司规定屡教不改者; 擅离职守,导致事故,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
遗失经管之重要文件、机件、物件或故意撕毁公文或破坏财物,造成不良影响者; 拒不听从主管人员合理指挥监督,严重破坏工作秩序者; 员工有以下行为者,给以辞退处分:
于受聘时虚报资料,使本公司误信而遭受损害者; 不符合任职的要求而在期限内无法达到要求者; 依合同约定调派工作,无故拒绝接受者; 违反劳动合同或员工手册,情节严重者; 伪造、涂改报销单据向公司虚报或冒领各类款项者 故意泄漏技术、营业等公司秘密,致使公司蒙受损失者;
无正当理由在一年内(试用人员在试用期内)累计旷工5日或月内旷工2天(含)以上者;
8. 9.
蓄意破坏公司名誉或利用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者; 蓄意破坏公司业务或财物,并造成公司损失者;
10. 在上班时间或公司内部打架斗殴者,给公司正常工作造成严重影响者。(不论时间缘由
如何)
第八条 第九条
员工有上述行为,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提交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员工对所受惩罚存异议者,应于处分决定后7日内陈诉理由,并以申覆后之核定作为公司最后之决定,当事者不得再存异议。
第十条
受处分的员工,在处罚事项未了结之前,不得调离公司(公司宣布辞退、开除的除外)。
六、奖惩流程:
6.1 员工推荐、本人自荐或部门上报; 6.2 总经理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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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部分 公司考勤制度
一、 总则
1.1 为贯彻实施《劳动法》及国家的有关政策、法规,加强和规范考勤行为,正确及时并全面反映员工的工作情况,为员工考核晋升提供重要的依据,特制定本制度。 1.2 保障员工享有劳动权利,休息休假和获得超额劳动报酬的权利。 1.3 员工必须切实履行劳动义务,积极倡导并弘扬公司敬业奉献的精神。
1.4 公司实行八小时工作制。每周工作日为五天(如因工作需要,可阶段性实行9小时工作制 ,技术部门按照实际情况制定)。 1.5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
二、 考勤管理
2.1 公司实行八小时工作制。每周工作日为五天。(各部门经理可依据本部门实际情况而定,但必须依照劳动法规定)
2.2 如因工作需要,各部门可阶段性实行9小时工作制 。销售部门按照实际情况制定。 2.3 员工考勤实行考勤机考勤和手工考勤相结合的方式,按实际工作时间记录。凡休息、休假、迟到、早退、指纹未打卡等均应记入考勤,月底按实际出勤时间汇总。
2.4 员工因公外出或其它正当理由迟到的,经有效审批后须于当日下班前填写 并上交“考勤说明单”;外出后因工作需要不能在下班前返回或出差、外出培训的,经有效审批后须于次日填写“考勤说明单”,交公司行政部考勤管理人员。
2.5 员工调休、请假,应提前一天填写好“请假调休单”,经有效审批同意后交公司考勤管理员。特殊情况(不可抗拒因素)可先电话告知,于休假次日将病假条交公司行政部,否则按旷工论处。
注:指纹机无记录且未提交考勤说明表者将做迟到或者旷工处理。
三、处罚
3.1 忘记打指纹罚款10元/次,迟到一次罚款20元。如因私事忘记打指纹处以10元罚款,因公事可前往行政人事部说明情况,经同意后填写考勤说明单。;迟到或早退达半个小时以上的,按旷工半天论;迟到或早退半天以上的,按旷工1天处理。 3.2 员工请假、调休等未经审批同意,擅自离岗,按旷工处理。 3.3 旷工一天扣除三倍的当日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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